融政发〔2020〕3号 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全区企业复工复产协调调度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全区企业复工复产协调调度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桂政电〔2020〕7号)精神,为在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切实做好全县企业复工复产协调调度,确保经济平稳运行,经研究,决定成立融安县企业复工复产协调调度领导小组,并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机构
组 长:陈文敏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韦贞强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 组 长:蒋 玉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黄国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雷 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曾凡旺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板榄镇党委书记
陈远昭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科技工贸和信
息化局局长
成 员:覃 谊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莫小华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县委办公室
副主任(兼)
吕保能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瑞华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志永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付 翔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冯卓华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雷晓飞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陈孟生 县教育局局长
夏良鸿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
朱美忠 县财政局局长
陈祯超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韦德学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明宇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覃武荣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韦超德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莫荣翔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李燕回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韦荣光 县统计局局长
韦承哲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县粮食和
物资储备局局长(兼)
陆 田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伟刚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黄 琳 县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雷晓飞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韦承哲、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副局长陆田、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王伟刚、县统计局副局长黄琳兼任。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企业复工复产的统筹协调,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韦贞强副县长负责总体协调及重大项目建设调度;蒋玉副县长负责教育、卫生健康领域等企业复工复产协调调度;黄国华副县长负责大农口领域等企业复工复产协调调度;雷俊副县长负责建筑领域、交通运输领域等企业复工复产协调调度;曾凡旺副县长负责扶贫开发领域等企业复工复产协调调度;陈远昭副县长负责工业、商贸流通领域等企业复工复产协调调度。
建立分工协调机制,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负责各自领域企业复工复产协调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遇到跨领域、跨行业的重大事项及问题,可提请领导小组组长主持研究协调。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指导本领域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收集和分析本领域行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及主要问题、对策建议。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分析全县企业复工复产的综合情况,研判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专人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落实收集、分析及报送工作,并于2020年2月24日前将《工作联络员回执表》(见附件1)通过OA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建立日报制度。一是报告内容要求。报告县内企业和项目情况,包括:企业清单及基本信息,恢复生产企业清单、复产企业的生产情况、未复产企业未复产原因等情况,分析企业复工复产存在的问题,提出应对措施;在建重大项目清单及基本情况,停工的在建项目复工情况,存在问题、应对措施等。二是报送时间要求。各部门务必于每日10:00前将《融安县 (行业/领域)已恢复生产企业(项目)清单汇总表》(见附件2)和《融安县 (行业/领域)已恢复生产企业(项目)清单汇总表》(见附件3)通过OA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日17:00前形成全县企业复工复产每日要情简报,报告县人民政府并抄报县有关领导。
(三)建立会商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县教育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统计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等单位建立专班,采取合适途径对全县各行业各领域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会商会诊,密切跟踪对经济运行的影响,形成每日要情简报。
(四)其他事项。因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可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代章。领导小组不作为县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此项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不另行发文。
未尽事宜,请询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8151876。
2020年2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