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发〔2020〕12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融安县银河·天钻商住小区“7·13”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0年7月13日,融安县高速新区银河·天钻商住小区施工工地仓库4楼电梯井内墙体坍塌致1人死亡。为准确调查事故原因,依法追究相关单位、个人责任,经研究,决定成立融安县银河·天钻商住小区“7·13”坍塌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韦贞强 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副
主任
副组长:吕保能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德学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黄 科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
公室主任
成 员:覃钉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唐武忠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
石志远 县应急管理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胡 军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社保股股长
黄 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股长
张 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干部
林文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站站长
黄 哲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站副站长
闫进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站副站长
罗健玲 县总工会工作人员
秦统国 长安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助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覃钉星同志兼任。
2020年7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