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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06日
标  题:
融政发〔2021〕15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融安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融政发〔2021〕15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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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发〔2021〕15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融安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1-09-06 17:00   

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及驻融各有关单位:

现将《融安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督查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9月6日

  

  

  

融安县电子商务

进农村督查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9月2日,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第十一督查组指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存在村级物流配送点运营欠佳、农村服务站虚设、运营异常等问题,同时自治区相关部门在该专项工作的监管存在盲点,比较依赖第三方评估等问题。为做好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第十一督查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以坚决态度、有力举措、严实作风,扎实做好国务院督查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督查问题清空见底。并以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村级物流配送点、农村服务站运营能力,提高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效,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组织领导

为顺利完成电子商务进农村整改工作,成立国务院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于福坚   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

副组长:陈远昭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谢振兴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温永学   县委宣传部部长,县新闻出版局局长(兼)

韦人韬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局长

雷晓飞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莫小量   县财政局局长

  黄华强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莫荣翔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李燕回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韦荣光   县统计局局长

覃气奎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陈晓冬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主任提名人选

覃  思   共青团融安县委员会副书记

李海学   长安镇人民政府镇长

曾寿香   板榄镇人民政府镇长

吴江福   雅瑶乡人民政府乡长

黄国良   大将镇人民政府镇长

侯厚华   大坡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  奕   浮石镇人民政府镇长

韦雄典   泗顶镇人民政府镇长

覃家超   沙子乡人民政府乡长

  翔   桥板乡人民政府乡长

唐益娥   东起乡人民政府乡长

韦  昊   大良镇人民政府镇长

韦  龙   潭头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韦人韬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整改的各项工作。

三、整改措施

(一)立即组织自查自纠。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全面自查:一是对已建成的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村级物流配送点、电商服务站点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站点是否正常运营,是否存在违规收费,是否存在虚假站点,是否存在设备闲置、站点设置不合理等问题;二是检查资金管理制度,资金使用是否合法合规,项目招投标、验收是否履行相关程序规定,中央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是否定期盘点、明确权属;三是检查日常监管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定期开展培训,对村级物流、服务站点业务指导和服务是否到位;四是检查统计制度,是否准确统计快递收发、农产品上行等数据。(完成时限:9月6日前完成)

(二)对照问题逐项整改销号。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逐条拉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负责人,逐项“销号”清零。针对运营异常的村级站点,指导恢复运营;因客观原因停止运营的站点,要建立退出机制,并结合实际重新设置站点;针对运营效果欠佳的站点,督促承办企业加强对站点负责人的培训,通过整合村级站点资源、站点合并等方式,增加站点功能,提高运营效果。(完成时限:9月28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严格中央资金管理。制定并完善中央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强化资金使用和管理,定期盘点固定资产,登记造册并妥善管理,确保中央财政资金安全并持续发挥作用。(完成时限:9月28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加强对承办企业的监督。建立对承办企业的监管工作台账,主动引入纪检、审计等部门参与日常监管。定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完善企业退出机制,制定项目可持续运营方案。(完成时限:9月28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整改责任。各有关单位严格对照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等要求,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强化责任担当,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按照立行立改、限时整改、持续整改三个层次开展整改;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整改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各承办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取得实效。

(二)强化整改督查。自2021年9月6日—9月28日,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会同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开展国务院督查组反馈问题整改专项督查,对各承办企业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问题查找情况、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对整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承办企业进行通报和约谈,确保整改发现问题彻底整改到位。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国务院督查组反馈电子商务进农村存在的问题,反映出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我县要以此次督查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加强监督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6日印发



融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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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02247537121335/2021-147141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06日
标  题:
融政发〔2021〕15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融安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融政发〔2021〕15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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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发〔2021〕15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融安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9-06 17:00 

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及驻融各有关单位:

现将《融安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督查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9月6日

  

  

  

融安县电子商务

进农村督查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9月2日,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第十一督查组指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存在村级物流配送点运营欠佳、农村服务站虚设、运营异常等问题,同时自治区相关部门在该专项工作的监管存在盲点,比较依赖第三方评估等问题。为做好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第十一督查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以坚决态度、有力举措、严实作风,扎实做好国务院督查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督查问题清空见底。并以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村级物流配送点、农村服务站运营能力,提高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效,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组织领导

为顺利完成电子商务进农村整改工作,成立国务院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于福坚   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

副组长:陈远昭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谢振兴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温永学   县委宣传部部长,县新闻出版局局长(兼)

韦人韬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局长

雷晓飞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莫小量   县财政局局长

  黄华强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莫荣翔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李燕回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韦荣光   县统计局局长

覃气奎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陈晓冬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主任提名人选

覃  思   共青团融安县委员会副书记

李海学   长安镇人民政府镇长

曾寿香   板榄镇人民政府镇长

吴江福   雅瑶乡人民政府乡长

黄国良   大将镇人民政府镇长

侯厚华   大坡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  奕   浮石镇人民政府镇长

韦雄典   泗顶镇人民政府镇长

覃家超   沙子乡人民政府乡长

  翔   桥板乡人民政府乡长

唐益娥   东起乡人民政府乡长

韦  昊   大良镇人民政府镇长

韦  龙   潭头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韦人韬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整改的各项工作。

三、整改措施

(一)立即组织自查自纠。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全面自查:一是对已建成的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村级物流配送点、电商服务站点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站点是否正常运营,是否存在违规收费,是否存在虚假站点,是否存在设备闲置、站点设置不合理等问题;二是检查资金管理制度,资金使用是否合法合规,项目招投标、验收是否履行相关程序规定,中央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是否定期盘点、明确权属;三是检查日常监管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定期开展培训,对村级物流、服务站点业务指导和服务是否到位;四是检查统计制度,是否准确统计快递收发、农产品上行等数据。(完成时限:9月6日前完成)

(二)对照问题逐项整改销号。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逐条拉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负责人,逐项“销号”清零。针对运营异常的村级站点,指导恢复运营;因客观原因停止运营的站点,要建立退出机制,并结合实际重新设置站点;针对运营效果欠佳的站点,督促承办企业加强对站点负责人的培训,通过整合村级站点资源、站点合并等方式,增加站点功能,提高运营效果。(完成时限:9月28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严格中央资金管理。制定并完善中央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强化资金使用和管理,定期盘点固定资产,登记造册并妥善管理,确保中央财政资金安全并持续发挥作用。(完成时限:9月28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加强对承办企业的监督。建立对承办企业的监管工作台账,主动引入纪检、审计等部门参与日常监管。定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完善企业退出机制,制定项目可持续运营方案。(完成时限:9月28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整改责任。各有关单位严格对照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等要求,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强化责任担当,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按照立行立改、限时整改、持续整改三个层次开展整改;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整改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各承办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取得实效。

(二)强化整改督查。自2021年9月6日—9月28日,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会同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开展国务院督查组反馈问题整改专项督查,对各承办企业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问题查找情况、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对整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承办企业进行通报和约谈,确保整改发现问题彻底整改到位。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国务院督查组反馈电子商务进农村存在的问题,反映出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我县要以此次督查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加强监督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