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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所在位置:
索  引  号:
114502247537121335/2022-15826
主题分类:
交通服务;其他_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人事工作
发文单位: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04日
标  题:
融政发〔2022〕1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省道S208融安至永福百寿公路(融安段)№1标段“12·31”坍塌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发文字号:
融政发〔2022〕1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04日
效力状态:
文件下载:
相关解读:

融政发〔2022〕1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省道S208融安至永福百寿公路(融安段)№1标段“12·31”坍塌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来源: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2-01-04 10:30   

各有关单位:

202112312040,省道S208融安至永福百寿公路(融安段)1标段K18+500处发生边坡坍塌,导1人死亡。为准确调查事故原因,依法追究相关单位、个人责任,经研究,决定成立省道S208融安至永福百寿公路(融安段)№1标段“12·31”坍塌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调查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叶海峰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

副组长:蓝  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明宇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  科  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覃怡湘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武涛  大将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袁  欢  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石志远  县应急管理监察大队大队长

        罗金归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股股长

        罗健玲  县总工会劳保部部长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交通工程

        质量安全监督中队中队长

调查组负责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建议和措施;撰写事故调查报告。此项工作结束后,调查组自行撤销。

2022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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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发
索  引  号:
114502247537121335/2022-15826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04日
标  题:
融政发〔2022〕1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省道S208融安至永福百寿公路(融安段)№1标段“12·31”坍塌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发文字号:
融政发〔2022〕1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04日
文件下载:
相关解读:

融政发〔2022〕1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省道S208融安至永福百寿公路(融安段)№1标段“12·31”坍塌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来源: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1-04 10:30 

各有关单位:

202112312040,省道S208融安至永福百寿公路(融安段)1标段K18+500处发生边坡坍塌,导1人死亡。为准确调查事故原因,依法追究相关单位、个人责任,经研究,决定成立省道S208融安至永福百寿公路(融安段)№1标段“12·31”坍塌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调查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叶海峰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

副组长:蓝  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明宇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  科  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覃怡湘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武涛  大将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袁  欢  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石志远  县应急管理监察大队大队长

        罗金归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股股长

        罗健玲  县总工会劳保部部长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交通工程

        质量安全监督中队中队长

调查组负责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建议和措施;撰写事故调查报告。此项工作结束后,调查组自行撤销。

2022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