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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02247537121335/2024-16374
主题分类:
土地
发文单位: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8月06日
标  题:
融政发〔2024〕13号 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融安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融政发〔2024〕13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06日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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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解读:

融政发〔2024〕13号 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融安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来源: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4-08-06 11:10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融安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融安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引导供应管理,结合《融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24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2023年度供地情况和2024年度引导需求,制定本供应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着力加强土地供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及民生工程,全面兼顾发展,对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做出科学安排,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在宏观调控中的阀门作用,实现土地供应结构调整和利用方式的转变,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二、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和结构

我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553.4648公顷以内。其中,商服用地10.4457公顷,工矿仓储用地45.8398公顷,住宅用地1.4596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921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493.7984公顷。

三、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2024年度各类建设用地供应严格按照《融安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标准,房地产开发用地、廉租房用地和商业用地实行指令性计划供应,明确落实具体地块。

(三)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县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详见附件1),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不确定具体指标。

(四)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在土地市场公开出让。其它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

(五)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用地项目鼓励利用土地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在计划实施中,全程保障重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落实跟踪服务,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用地项目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互相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三)特殊情况。如外商投资项目或县重大项目需调整年度供地计划的,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商定调整供应计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附件:1.融安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融安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附件1

 

融安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合计

商服

用地

工矿

仓储

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管理

与公共

服务用地

交通

运输

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特殊

用地

小计

廉租房

用地

经济适用房

用地

商品房

用地

其他

用地

553.4648

10.4457

45.8398

1.4596

1.4596

0

0

0

1.9213

493.7984

0

0

 

备注:土地用途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一级类统计。

 

 

 

 

 

 


附件2

 

融安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序号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公顷)

宗地用途及项目

供地
方式

供地 

时间

备注

1

G2023—29

浮石镇

26.1178

交通运输用地

划拨

2024.3


2

G2023—30

浮石镇

1.8202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2024.3


3

G2023—31

长安镇新民社区

0.5094

商服用地

出让

2024.3


4

G2023—32

泗顶镇、桥板乡

154.3462

交通运输用地

划拨

2024.3


5

G2024—10

长安镇红卫村

0.9197

商服用地

划拨

2024.3


6

G2024—1

长安镇龙潭街

0.1011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2024.8


7

G2024—2

长安镇和寨村

2.5495

工业用地

出让

2024.10


8

G2023—11

长安镇红卫村

0.6494

商服用地

出让

2024.10


9

G2023—12

长安镇红卫村

4.7871

仓储用地

出让

2024.10


10

G2024—3

长安镇大乐村

1.4596

住宅用地

划拨

2024.10


11

G2024—4

长安镇和寨村

0.6661

商服用地

出让

2024.10


12

G2024—5

桥板乡桥板村

0.1752

商服用地

出让

2024.10


13

G2024—6

大良镇大良村

0.7993

工业用地

出让

2024.10


14

G2024—7

大良镇大良村

0.8592

商服用地

出让

2024.10


15

G2024—8

融安县浮石镇崖脚村

5.5148

采矿用地

出让

2024.10


16

G2024—9

长安镇红卫村

6.6667

商服用地

出让

2024.10


17

G2024—10

长安镇、大坡乡

30.2145

交通运输用地

划拨

2024.12


18

G2024—11

潭头乡

39.6804

交通运输用地

划拨

2024.12


19

G2023—33

长安镇大坡村

32.1891

工业用地

出让

2024.12


20

G2023—34

大坡乡、浮石镇、泗顶镇

125.3739

交通运输用地

划拨

2024.12


21

G2023—35

长安镇、大将镇、雅瑶乡

118.0656

交通运输用地

划拨

2024.12


合计



553.4648





 

备注:融安县2024年总计划供应土地553.4648公顷,其中交通运输用地493.7984公顷,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1.9213公顷,住宅用地1.4596公顷,商服用地10.4457公顷,工业用地35.5379公顷,仓储用地4.7872公顷,采矿用地5.5148公顷。










抄送: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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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发
索  引  号:
114502247537121335/2024-16374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8月06日
标  题:
融政发〔2024〕13号 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融安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融政发〔2024〕13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06日
文件下载:
相关解读:

融政发〔2024〕13号 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融安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来源: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8-06 11:10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融安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融安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引导供应管理,结合《融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24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2023年度供地情况和2024年度引导需求,制定本供应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着力加强土地供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及民生工程,全面兼顾发展,对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做出科学安排,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在宏观调控中的阀门作用,实现土地供应结构调整和利用方式的转变,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二、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和结构

我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553.4648公顷以内。其中,商服用地10.4457公顷,工矿仓储用地45.8398公顷,住宅用地1.4596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921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493.7984公顷。

三、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2024年度各类建设用地供应严格按照《融安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标准,房地产开发用地、廉租房用地和商业用地实行指令性计划供应,明确落实具体地块。

(三)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县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详见附件1),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不确定具体指标。

(四)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在土地市场公开出让。其它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

(五)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用地项目鼓励利用土地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在计划实施中,全程保障重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落实跟踪服务,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用地项目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互相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三)特殊情况。如外商投资项目或县重大项目需调整年度供地计划的,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商定调整供应计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附件:1.融安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融安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附件1

 

融安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合计

商服

用地

工矿

仓储

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管理

与公共

服务用地

交通

运输

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特殊

用地

小计

廉租房

用地

经济适用房

用地

商品房

用地

其他

用地

553.4648

10.4457

45.8398

1.4596

1.4596

0

0

0

1.9213

493.7984

0

0

 

备注:土地用途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一级类统计。

 

 

 

 

 

 


附件2

 

融安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序号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公顷)

宗地用途及项目

供地
方式

供地 

时间

备注

1

G2023—29

浮石镇

26.1178

交通运输用地

划拨

2024.3


2

G2023—30

浮石镇

1.8202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2024.3


3

G2023—31

长安镇新民社区

0.5094

商服用地

出让

2024.3


4

G2023—32

泗顶镇、桥板乡

154.3462

交通运输用地

划拨

2024.3


5

G2024—10

长安镇红卫村

0.9197

商服用地

划拨

2024.3


6

G2024—1

长安镇龙潭街

0.1011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2024.8


7

G2024—2

长安镇和寨村

2.5495

工业用地

出让

2024.10


8

G2023—11

长安镇红卫村

0.6494

商服用地

出让

2024.10


9

G2023—12

长安镇红卫村

4.7871

仓储用地

出让

2024.10


10

G2024—3

长安镇大乐村

1.4596

住宅用地

划拨

2024.10


11

G2024—4

长安镇和寨村

0.6661

商服用地

出让

2024.10


12

G2024—5

桥板乡桥板村

0.1752

商服用地

出让

2024.10


13

G2024—6

大良镇大良村

0.7993

工业用地

出让

2024.10


14

G2024—7

大良镇大良村

0.8592

商服用地

出让

2024.10


15

G2024—8

融安县浮石镇崖脚村

5.5148

采矿用地

出让

2024.10


16

G2024—9

长安镇红卫村

6.6667

商服用地

出让

2024.10


17

G2024—10

长安镇、大坡乡

30.2145

交通运输用地

划拨

2024.12


18

G2024—11

潭头乡

39.6804

交通运输用地

划拨

2024.12


19

G2023—33

长安镇大坡村

32.1891

工业用地

出让

2024.12


20

G2023—34

大坡乡、浮石镇、泗顶镇

125.3739

交通运输用地

划拨

2024.12


21

G2023—35

长安镇、大将镇、雅瑶乡

118.0656

交通运输用地

划拨

2024.12


合计



553.4648





 

备注:融安县2024年总计划供应土地553.4648公顷,其中交通运输用地493.7984公顷,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1.9213公顷,住宅用地1.4596公顷,商服用地10.4457公顷,工业用地35.5379公顷,仓储用地4.7872公顷,采矿用地5.5148公顷。










抄送: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