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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规〔2020〕3号 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融安县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后期管护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政府办  |   发布日期: 2020-04-14 17:05   

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融安县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后期管护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414日

融安县地整治项目

新增耕地后期管护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号)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2019年柳州市耕地占补平衡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982号)精神,土地整治完成后的新增耕地需进行管护,并对农户在管护期内按有关规定种植的农作物予以奖补,为有效调动农户参与土地整治项目的积极性,确保垦造出的新增耕地符合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土地流转承担单位

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相关单位、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对融安县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进行土地流转、后期管护等工作实施。

二、土地流转形式及标准

土地流转形式

通过土地整治项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获得的新增水田区域农户自愿流转。

土地流转标准

1.新增耕地提质改造的水田在指标确认后有三年的管护期,土地流转期限至少为三年。

2.新增水田租金按照现市场价第一年1200元/亩·年计取包含后期管护费用),第二年1600元/亩·年计取包含后期管护费用),第三年2000元/亩·年计取包含后期管护费用)。

3.新增旱地按照现市场价800元/亩·年计取包含后期管护费用

4.面积按实际签订协议合同为准租金按年发放

地流转奖补标准

农户不同意流转且按有关规定在新增耕地上自行种植作物的参照第(二)款土地流转标准对农户进行奖补。

三、地面农作物补偿标准

地块已由承包户种植农作物的地面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融安县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青苗及地面附着物拆迁补偿标准修订)》次性进行补偿

四、后期管护责任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委托相关单位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进行后期管护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配合项目区内的后期管护工作主动协调群众纠纷等问题对管护情况进行监督定期抽查地块种植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经费从项目资金中按照100元/亩·年的标准列支

五、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实施的项目由县财政负责土地租赁费用、后期管护费、青苗补偿费及涉及乡(镇)人民政府工作经费社会资本投资的项目由社会投资方负责土地租赁费用、后期管护费、青苗补偿费及涉及乡(镇)人民政府工作经费。

六、社会资本投资项目

社会资本投资的项目可由社会投资方直接委托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进行后期管护费用标准可参照本实施方案执行,青苗补偿费由社会投资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农户具体协商。

实施方案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414日印发



行政规范性文件

融政规〔2020〕3号 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融安县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后期管护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0-04-14 17:05 

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融安县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后期管护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414日

融安县地整治项目

新增耕地后期管护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号)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2019年柳州市耕地占补平衡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982号)精神,土地整治完成后的新增耕地需进行管护,并对农户在管护期内按有关规定种植的农作物予以奖补,为有效调动农户参与土地整治项目的积极性,确保垦造出的新增耕地符合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土地流转承担单位

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相关单位、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对融安县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进行土地流转、后期管护等工作实施。

二、土地流转形式及标准

土地流转形式

通过土地整治项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获得的新增水田区域农户自愿流转。

土地流转标准

1.新增耕地提质改造的水田在指标确认后有三年的管护期,土地流转期限至少为三年。

2.新增水田租金按照现市场价第一年1200元/亩·年计取包含后期管护费用),第二年1600元/亩·年计取包含后期管护费用),第三年2000元/亩·年计取包含后期管护费用)。

3.新增旱地按照现市场价800元/亩·年计取包含后期管护费用

4.面积按实际签订协议合同为准租金按年发放

地流转奖补标准

农户不同意流转且按有关规定在新增耕地上自行种植作物的参照第(二)款土地流转标准对农户进行奖补。

三、地面农作物补偿标准

地块已由承包户种植农作物的地面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融安县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青苗及地面附着物拆迁补偿标准修订)》次性进行补偿

四、后期管护责任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委托相关单位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进行后期管护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配合项目区内的后期管护工作主动协调群众纠纷等问题对管护情况进行监督定期抽查地块种植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经费从项目资金中按照100元/亩·年的标准列支

五、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实施的项目由县财政负责土地租赁费用、后期管护费、青苗补偿费及涉及乡(镇)人民政府工作经费社会资本投资的项目由社会投资方负责土地租赁费用、后期管护费、青苗补偿费及涉及乡(镇)人民政府工作经费。

六、社会资本投资项目

社会资本投资的项目可由社会投资方直接委托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进行后期管护费用标准可参照本实施方案执行,青苗补偿费由社会投资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农户具体协商。

实施方案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4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