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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政发〔2018〕3号 雅瑶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雅瑶乡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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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政发〔201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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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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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政发〔2018〕3号 雅瑶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雅瑶乡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 雅瑶乡  |   发布日期: 2018-03-02 11:35    |  作者: 雅瑶乡

雅政发〔2018〕3号

雅瑶乡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雅瑶乡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直各单位:

经雅瑶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雅瑶乡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雅瑶乡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日

                                                        

 雅瑶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日印发

雅瑶乡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结合我乡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森林防火指示精神,围绕我乡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依法治林、依法治火行动,做好预防森林火灾发生工作,为我乡的经济建设和绿色生态乡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目标要求

通过制订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采取一系列有效的预防措施,使我乡的森林火灾事故明显减少,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县要求范围内。在发生森林火灾时,为组织实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提供依据,最大限度地避免森林火灾的发生和减少人员伤亡,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实现森林防火“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辖区内的预防森林火灾发生和森林火灾处置。

三、森林防火组织体系

(一)组织机构

乡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申志虎(兼),成员从相关部门抽调组成,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主要职责:贯彻森林防火有关法规、政策;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掌握火情动态,当发生林火时,及时组织林火扑救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调查森林火灾案件,做好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

(二)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

第一指挥长: 杨  慧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指  挥  长:王叶超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副 指 挥长: 吴江干  乡党委副书记

            余跃华  乡派出所所长

邓  敏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黄  豪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林  杰  乡党委组织委员

覃  爽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周义军  乡人大副主席

石晓华  乡长助理

覃航波  乡长助理

成      员:何雨露  乡林业站站长

李  莉  乡民政办主任

韦兆莉  乡财政所所长

韦乾宗  雅瑶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负责人

梁  宇  雅瑶司法所所长

莫柏林  乡卫生院院长

余昭荣  雅瑶村民委员会主任

邓  华  大琴村民委员会主任

夏良焕  福田村民委员会主任

韦世科  章口村民委员会主任

童黎明  冠带村民委员会主任

韦  均  黄金村民委员会主任

邓贵贤  苏田村民委员会主任

韦长华  车平村民委员会主任

(三)成员单位职责

党政办:协助总指挥、指挥、副指挥做好救灾工作,督促检查森林防火指挥所其他成员单位开展救灾工作。

司法所:参与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法律援助。

林业工作站:负责掌握火场情况;根据火场的地形地貌提出紧急处理方案,并组织、协调扑火队伍,做好扑救工作,执行森林防火指挥所的工作部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案件调查和火灾鉴定工作。

公安派出所:接报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做好参与扑救和维护火场治安秩序,协助森林公安做好火灾案件侦查工作。

财政所:做好森林火灾所需的应急资金。

乡中心小学、中学:做好开展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卫生院:组织救护人员,做好卫生防疫、伤员救治及紧急药品支援等工作。

民政办:负责灾民所需的应急资金。

各村委会做好村范围内的防火宣传,掌握林火情况,出现山火要及时报告,并安排1-2名熟悉地形地貌的群众,作为乡、县扑火队伍的向导,组织村民和配合乡党委、政府做好扑救工作,为火案侦查提供详细情况。

四、林火预防工作筹建及措施

(一)扑火队伍建设

1、组建乡森林消防民兵应急分队,队伍人数20人。

2、各村组建20人以上的扑火队伍。

3、扑火队伍指定队长一名,副队长一名,自备毛巾、水壶,砍刀、手电筒等扑救山火的必需装备。

(二)防火储备室建设

乡设防火储备室1间,设在乡政府大院内。储备防火工具:镰刀、柴刀等。

(三)森林防火宣传和队伍的培训、演练。

(四)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1、公众宣传教育

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向社会公布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充分利用广告牌、传单,拉宣传横幅等方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加强对入山人员的防火宣传;加强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深入基层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真正使森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

2、培训

乡森林防火指挥所每年开展1—2次扑火指挥员和扑火队员以及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演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普及避火安全常识。

3、演习

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乡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进行演习。各村也要按各自的预案进行演习,提高各级森林消防队伍的实战技能,掌握适合本地区扑救山火的方法,增强扑火救灾能力。

五、预案启动程序

(一)预案启动条件

火势持续1小时或根据火场实际未得到有效控制;火情对林区居民、重要设施构成较大威胁;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其他原因需要启动的,经乡森林防火指挥所领导批准,立即启动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二)火情报告制度

发生林火时,乡防火指挥所办公室及时向副总指挥、总指挥报告,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火场情况,包括火场的准确位置、起火时间、受灾林分树种、风力火势、组织指挥扑救情况等。

(三)林火响应

1、凡发生林火火情,各部门、各村要及时报告,并迅速组织干部群众做好扑火准备,接到乡防火总指挥命令后,各部门领导组织部门成员,村民委书记、主任组织当地干部群众,乡防火办组织和调动扑火队伍,人武部组织调动民兵应急分队迅速赶到火场参加扑救工作。

2、乡防火指挥所接到火场情况报告后,组织有关人员研究,根据火场的地形、地貌、火势、风力等因素,拟出一个扑火应急方案,必要时在火场前线成立临时火灾前线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防火指挥部在组织扑救工作的同时,还要做好相关部门的上报工作。

3、森林火灾属下列情况的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指挥长报告,请求县防火指挥部协调处理扑救,并在县防火指挥部指挥下做好扑救工作。

(1)明火燃烧1小时以上尚未扑灭;

(2)造成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

(3)跨乡的森林火灾;

(四)扑火注意事项

1、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情发展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地形、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2、现场指挥员应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并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防火措施,同时,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

(五)指挥与协调

当重、特大森林火灾处置需要县、市、省森林扑火力量参与的,由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

六、灾后处置

(一)善后处置

明火扑灭后,留守足够人员看守火场,清除余火,初步评估火场面积。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要积极协助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调查灾后损失,由县林业局派出技术人员负责调查损失。

对灾民的疏散、抢救、安置以及对死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按部门按行业归口处理;对缺乏自救能力的困难灾民的安置救济工作,由乡民政部门负责。

(二)火案查处

县公安局森林分局负责县属林地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以及协助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对市直国有林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林区内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并将调查报告交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三)社会救济

乡民政所负责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护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四)工作总结

各成员单位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狠抓落实。乡森林防火指挥所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及时上报森林火灾情况。

                                                        

 雅瑶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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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政发〔2018〕3号 雅瑶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雅瑶乡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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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政发〔201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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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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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政发〔2018〕3号 雅瑶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雅瑶乡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雅瑶乡  发布日期:2018-03-02 11:35  作者:雅瑶乡

雅政发〔2018〕3号

雅瑶乡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雅瑶乡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直各单位:

经雅瑶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雅瑶乡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雅瑶乡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日

                                                        

 雅瑶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日印发

雅瑶乡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结合我乡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森林防火指示精神,围绕我乡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依法治林、依法治火行动,做好预防森林火灾发生工作,为我乡的经济建设和绿色生态乡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目标要求

通过制订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采取一系列有效的预防措施,使我乡的森林火灾事故明显减少,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县要求范围内。在发生森林火灾时,为组织实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提供依据,最大限度地避免森林火灾的发生和减少人员伤亡,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实现森林防火“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辖区内的预防森林火灾发生和森林火灾处置。

三、森林防火组织体系

(一)组织机构

乡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申志虎(兼),成员从相关部门抽调组成,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主要职责:贯彻森林防火有关法规、政策;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掌握火情动态,当发生林火时,及时组织林火扑救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调查森林火灾案件,做好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

(二)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

第一指挥长: 杨  慧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指  挥  长:王叶超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副 指 挥长: 吴江干  乡党委副书记

            余跃华  乡派出所所长

邓  敏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黄  豪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林  杰  乡党委组织委员

覃  爽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周义军  乡人大副主席

石晓华  乡长助理

覃航波  乡长助理

成      员:何雨露  乡林业站站长

李  莉  乡民政办主任

韦兆莉  乡财政所所长

韦乾宗  雅瑶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负责人

梁  宇  雅瑶司法所所长

莫柏林  乡卫生院院长

余昭荣  雅瑶村民委员会主任

邓  华  大琴村民委员会主任

夏良焕  福田村民委员会主任

韦世科  章口村民委员会主任

童黎明  冠带村民委员会主任

韦  均  黄金村民委员会主任

邓贵贤  苏田村民委员会主任

韦长华  车平村民委员会主任

(三)成员单位职责

党政办:协助总指挥、指挥、副指挥做好救灾工作,督促检查森林防火指挥所其他成员单位开展救灾工作。

司法所:参与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法律援助。

林业工作站:负责掌握火场情况;根据火场的地形地貌提出紧急处理方案,并组织、协调扑火队伍,做好扑救工作,执行森林防火指挥所的工作部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案件调查和火灾鉴定工作。

公安派出所:接报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做好参与扑救和维护火场治安秩序,协助森林公安做好火灾案件侦查工作。

财政所:做好森林火灾所需的应急资金。

乡中心小学、中学:做好开展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卫生院:组织救护人员,做好卫生防疫、伤员救治及紧急药品支援等工作。

民政办:负责灾民所需的应急资金。

各村委会做好村范围内的防火宣传,掌握林火情况,出现山火要及时报告,并安排1-2名熟悉地形地貌的群众,作为乡、县扑火队伍的向导,组织村民和配合乡党委、政府做好扑救工作,为火案侦查提供详细情况。

四、林火预防工作筹建及措施

(一)扑火队伍建设

1、组建乡森林消防民兵应急分队,队伍人数20人。

2、各村组建20人以上的扑火队伍。

3、扑火队伍指定队长一名,副队长一名,自备毛巾、水壶,砍刀、手电筒等扑救山火的必需装备。

(二)防火储备室建设

乡设防火储备室1间,设在乡政府大院内。储备防火工具:镰刀、柴刀等。

(三)森林防火宣传和队伍的培训、演练。

(四)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1、公众宣传教育

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向社会公布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充分利用广告牌、传单,拉宣传横幅等方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加强对入山人员的防火宣传;加强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深入基层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真正使森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

2、培训

乡森林防火指挥所每年开展1—2次扑火指挥员和扑火队员以及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演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普及避火安全常识。

3、演习

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乡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进行演习。各村也要按各自的预案进行演习,提高各级森林消防队伍的实战技能,掌握适合本地区扑救山火的方法,增强扑火救灾能力。

五、预案启动程序

(一)预案启动条件

火势持续1小时或根据火场实际未得到有效控制;火情对林区居民、重要设施构成较大威胁;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其他原因需要启动的,经乡森林防火指挥所领导批准,立即启动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二)火情报告制度

发生林火时,乡防火指挥所办公室及时向副总指挥、总指挥报告,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火场情况,包括火场的准确位置、起火时间、受灾林分树种、风力火势、组织指挥扑救情况等。

(三)林火响应

1、凡发生林火火情,各部门、各村要及时报告,并迅速组织干部群众做好扑火准备,接到乡防火总指挥命令后,各部门领导组织部门成员,村民委书记、主任组织当地干部群众,乡防火办组织和调动扑火队伍,人武部组织调动民兵应急分队迅速赶到火场参加扑救工作。

2、乡防火指挥所接到火场情况报告后,组织有关人员研究,根据火场的地形、地貌、火势、风力等因素,拟出一个扑火应急方案,必要时在火场前线成立临时火灾前线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防火指挥部在组织扑救工作的同时,还要做好相关部门的上报工作。

3、森林火灾属下列情况的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指挥长报告,请求县防火指挥部协调处理扑救,并在县防火指挥部指挥下做好扑救工作。

(1)明火燃烧1小时以上尚未扑灭;

(2)造成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

(3)跨乡的森林火灾;

(四)扑火注意事项

1、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情发展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地形、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2、现场指挥员应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并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防火措施,同时,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

(五)指挥与协调

当重、特大森林火灾处置需要县、市、省森林扑火力量参与的,由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

六、灾后处置

(一)善后处置

明火扑灭后,留守足够人员看守火场,清除余火,初步评估火场面积。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要积极协助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调查灾后损失,由县林业局派出技术人员负责调查损失。

对灾民的疏散、抢救、安置以及对死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按部门按行业归口处理;对缺乏自救能力的困难灾民的安置救济工作,由乡民政部门负责。

(二)火案查处

县公安局森林分局负责县属林地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以及协助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对市直国有林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林区内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并将调查报告交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三)社会救济

乡民政所负责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护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四)工作总结

各成员单位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狠抓落实。乡森林防火指挥所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及时上报森林火灾情况。

                                                        

 雅瑶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