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47537121335/2021-05307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融安县大良镇党政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8年02月06日
- 标 题:
- 良政发〔2018〕6号 关于印发《大良镇集体林地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良政发〔2018〕6号
- 发布日期:
- 2018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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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政发〔2018〕6号 关于印发《大良镇集体林地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大良镇集体林地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大良镇集体林地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融安县大良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4日
大良镇集体林地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6〕8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集体林地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0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林发发[2009]27号文)以及融安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妥善解决好林权证发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和规范林权管理工作,大良镇在夯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基础上,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措施,推进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为确保本次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自治区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办发〔2016〕83号文件要求,本着“缺什么补什么,漏什么填什么,错什么改什么”的原则,高标准地完善程序、明确界线、核准面积,补齐资料,确保已确权的每一宗林地都能发证,已颁发的每一本林权证都符合政策要求,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进一步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切实解决林权证发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依法明晰林权、核发林权证,努力提高发证率,维护农民和其他林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二、目标任务
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遵循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均衡开展、和谐稳定原则,结合林权证发放过程中存在的程序不规范、档案不齐全等遗漏问题补充完善,对界线不清晰、面积不准确等差错问题进行全面纠正,针对有证无档、有档无证、林权漏登及登记错误等重要问题积极整改,全面推进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争取在5年左右的时间将本镇的林权证发放率提高到88%以上,并做好与不动产登记的衔接工作。
三、总体安排和进度要求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大良镇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从2017年开始,至2021年年底结束,具体工作分为以下两个阶段:
(一)组织摸底阶段(2017年10月-2017年12月)。在组织摸底期间,必须认真做好本村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机构建设,明确林权管理机构,落实人员。根据各村组的林权证实际发放情况进行详细统计:一是要组织人员认真核实统计林权证已发证、未发证的情况及林权证错误的情况(包括林权证面积、数量(本数)、证号、林权权利人等)。所有统计情况均需细化到村民小组,并包含各村组农户姓名,以确保报送的数据可复核、可查实;二是认真分析林权证发放情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三是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林权证发放的统计数据和发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的落实各行政村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2021年)。2018年至2021年为大良镇全面实施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阶段。要求每年度完成的工作任务为:
2018年:全镇至少完成查缺补漏纠错总任务的30%,林权证发放率达70%;
2019年:全镇至少完成查缺补漏纠错总任务的50%,林权证发放率达80%;
2020年:全镇至少完成查缺补漏纠错总任务的70%,林权证发放率达85%;
2021年:全镇力争在6月前全面完成的查缺补漏纠错任务,林权证发放率达86%以上;下半年进行工作总结。
各镇直单位、各行政村要按照工作方案中的任务要求,全面配合开展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确保工作任务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四、主要工作内容
我镇已经发放到农户的林权证存在问题很多、很突出;档案材料不齐全、不整理归档管理问题普遍存在。本次查缺补漏纠错工作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对发证程序不规范问题。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办法(试行)》确定的程序和要求,以村为单位,对已发证但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启动纠错程序,开展纠错工作,特别是对已完成勘界确权程序但存放在镇政府的林权证,要全面审查核实,审核无误的要及时发放到林权权益人手中,审核有问题的要按有关政策进行纠正。
(二)对界线不清晰、面积不准确、图层重叠等问题。要充分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形成的航拍成果或2016年度新版“林地一张图”,对需要重新核发的林权证补充1∶2000权属界线图,同时要求相邻农户对“四至界限”进行确认并签字(盖章),重点纠正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时使用1∶10000地形图进行勾图造成的界线不清晰问题。对“四至界限”有争议的,要按程序依法确权后再进行勘界勾图。对已核发的林权证面积有异议的,要按1∶2000权属界线图重新核准面积。
(三)对档案不齐全问题。对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的有关要求,检查林权档案整理归档,重点核对档案收集是否齐全、图表册是否一致等,做到缺什么、补什么。
(四)其他问题。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前已经整体长期流转并在主体改革时采取“预均山”方式保留下来的商品林地,以及不适合由农户进行分散经营的公益林地,在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各成员利益的前提下,可根据群众的意愿发放林权证,以解决林权划分零碎、经营管护难等问题。对村集体经济薄弱且未将林权证发放到农户的村组,可根据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实力的相关政策精神,留出部分林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对群众不同意分到户并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可采取联户承包、“确权不确地”的方式,依法将股权量化到户、股权证发放到户。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必须经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签字同意。
(五)打证问题。此次查缺补漏纠错工作完成后新增需要确认的林权,要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和发证。
五、实施方式和工作分工
为了完成林权证发放的查缺补漏纠错任务,从2017年至2021年,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措施,在5年的整改期限内完成林权证发放的查缺补漏纠错登记工作。
为切实加强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取得工作实效,决定成立大良镇集体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罗国华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莫庆雄 镇武装部长
成 员:黄诗宝 镇纪委书记
覃素娟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覃孝卫 镇党委宣传委员
罗程天 镇党委组织委员
覃利民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韦健谋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覃 刚 镇林业站站长
覃党军 镇城建规划环保安监站站长
路早鲜 镇司法所长
陈志宁 镇财政所所长
覃永前 镇农业站站长
罗 爽 镇水利站站长
张菊良 大良村委会主任
陈文强 大良(社区)主任
覃贵全 古兰村委会主任
覃祥仁 湖洞村委会主任
曹首梅 良北村委会主任
伍子新 山口村委会主任
郑运泰 永安村委会主任
陈 轲 和南村委会主任
韦华强 龙山村委会主任
石承儒 新和村委会主任
吕日凡 石门村委会主任
侯荣林 新寨村委会主任
罗万兴 杨柳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部署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组织林业、国土等部门做好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及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林改办,办公室主任由莫庆雄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覃刚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林权证查缺补漏纠错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772-8452102。
(一)本方案执行日起成立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韦怡宗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武装部长莫庆雄同志担任,成员由镇国土所、林业管理站、综治办及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本镇各村民委员会及各村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措施,制定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方案,明确辖区2017年至2021年各年度各村组的发证目标;组织各村民委员会及村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方案;组织林权宗地勘界并签字确认等工作。
镇林业站要牵头各单位、行政村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做好林权证宗地的初始登记勘界和林权证查缺补漏纠错的宗地勘界、内业登记、公示材料的制作、公示和林权登记材料审核整理上报等工作。
(二)镇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组。
组 长:罗国华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莫庆雄 镇武装部长
成 员:镇司法所、镇林管站、镇国监站全体工作人员
负责各村上交的林权证登记查缺补漏纠错材料的收集、审核、报送、整理归档以及林权更正登记业务。协调勘界技术人员的入场核实工作,指导和协助全镇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的外业勘界工作。
六、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镇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大良镇的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协调和解决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的重大问题;对本镇的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负总责,抓好辖区内林权证发放和林权维稳工作的落实,确保辖区内各村组的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有序推进、任务按时完成。各镇直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镇林改办要切实履行查缺补漏纠错工作的主体责任,要根据本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改革工作的实际,确定查缺补漏纠错工作的重点范围,林权证发放到农户的比例未达到80%的村屯,要以提高林权证发放到农户的比例为重点;林权证发放到农户的比例已超过80%的村屯,要以林权证纠错和林权档案完善为重点,建立健全差错林权证纠错申请、受理、办理及撤销等工作机制,确保已发放林权证的错漏问题及时得到纠正完善。各村要成立专门的工作队伍,安排熟悉集体林情况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配合行政村内的查缺补漏纠错工作。
(二)落实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经费。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工作量大,历时长,所需工作经费多。镇财政所要按5年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计划,分别将各年度的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以确保林改工作全面顺利完成和林权管理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三)落实人员、工作目标、办公场地、设备等。结合本镇实际,镇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方案已经出台,已明确5年任务期内每年度细化到村(组)的查缺补漏纠错目标任务、已安排责任心和业务能力强的业务骨干和落实办公场所、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林权管理工作步入常态化。
(四)强化协作配合。镇国土所、林业站、财政所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各村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对督查中发现的业务或财政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镇林管站主要负责组织技术力量,配合做好勘界工作;镇国监所主要负责不动产权证书的技术培训、信息录入和证书发放工作;镇财政所主要负责根据集体林地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的年度计划,将工作经费纳入到本镇年度财政预算,并对工作经费的核报工作进行指导和把关。镇林改办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工作协调,特别是负责林权登记造册、核发证书(已打林权证部分)、档案管理、流转管理等工作,逐年提高以林权证为依据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比例,力争到“十四五”末基本实现以林权证为依据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五)严格督导考评。镇直各部门、各行政村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按本实施方案开展查缺补漏纠错工作,并严格依法依规地推进工作,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推诿拖延等损害群众和集体利益的行为,将从严查处,绝不姑息。镇林改办要在每月初的5个工作日内,将上个月本镇的查缺补漏纠错工作的进展情况报送县人民政府、县林业局。镇人民政府将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纳入年度督查计划,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深入各村进行督查指导,确保查缺补漏工作的有序开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大良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2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