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47537121335/2021-05313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标 题:
- 雅政发〔2018〕7号 雅瑶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雅瑶乡河长制保洁巡查制度》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雅政发〔2018〕7号
- 发布日期:
- 2018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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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政发〔2018〕7号 雅瑶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雅瑶乡河长制保洁巡查制度》的通知
雅政发〔2018〕7号
雅瑶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雅瑶乡河长制保洁巡查制度》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直各单位:
经雅瑶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雅瑶乡河长制保洁巡查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雅瑶乡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雅瑶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4日印发
雅瑶乡河长制保洁巡查制度
为规范河长的巡查工作,有效落实河长履职尽责,实现对河道问题的“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严防垃圾河、黑河、臭河反弹。特制定雅瑶乡 “河长制”巡河及保洁制度。
第一条 巡查范围
雅瑶乡辖区内所有河道
第二条 巡查频率
乡级河长每月巡查三次并做好记录,村级河段长每周巡查一次并做好记录。保洁员每天巡查一次并做好记录。除日常巡查外,河长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河长要督促环保巡查员每天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第三条 巡查内容
(一)河道河面保洁是否到位;
(二)河底有无明显淤泥和垃圾淤积;
(三)河体水体有无异味(如发黑、发白、发黄等);
(四)是否存在各类污水直排口 、新增排污口和入河排污口废水颜色及气味有无异味、涉水违建(构)筑物、弃土弃渣、农业污染和危险废物等;
(五)生活垃圾是否有效收集并及时转运;
(六)河道整治工程质量进展情况;
(七)河长公示牌等涉水告示牌是否倾斜、破损、变形。变色、老化等影响使用质量;
(八)河道已整改问题是否出现反弹现象等。
第四条 问题的处置
(一)处置权限属于河长,河长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应妥善处理并解决到位;
(二)处置权限属于部门,乡级河长发现问题并及时安排解决,在其职责范围内暂无法解决的,应第一时间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三)若发现责任部门对问题查处不力的,应第一时间以函形式将问题转交上级河长办公室,并进行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第五条 巡查记录
(一) 河长要做好巡查记录工作,每次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与处置情况,在《河长巡查记录表》中做好记录;
(二) 河长巡查日志包括:巡查时间、巡查人员、巡查起点和止点、发现问题(问题现状、照片、地点),处理情况(当场制止措施、制止效果及问题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