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政发〔2018〕13号 大坡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坡乡河长制保洁巡查制度》和《大坡乡河道保洁管理制度》的通知
坡政发〔2018〕13号
大坡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坡乡河长制保洁巡查制度》和《大坡乡河道保洁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乡直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乡“河长制”工作,推动我乡河库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现将《大坡乡河长制保洁巡查制度》和《大坡乡河道保洁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大坡乡河长制保洁巡查制度
2、大坡乡河道保洁管理制度
融安县大坡乡人民政府
2018年9月5日
附件1:
大坡乡河长制保洁巡查制度
为规范河长的巡查工作,有效落实河长履职尽责,实现对河道问题的“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严防垃圾河、黑河、臭河反弹,特制定大坡乡 “河长制”巡河及保洁制度。
一、巡查范围
大坡乡辖区内所有河道
二、巡查频率
乡级河长每旬巡查一次并做好记录,村级河段长每周巡查一次并做好记录。保洁员每天巡查一次并做好记录。除日常巡查外,河(段)长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河(段)长要督促环保巡查员每天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三、巡查内容
(一)河道河面保洁是否到位;
(二)河底有无明显淤泥和垃圾淤积;
(三)河体水体有无异味(如发黑、发白、发黄等);
(四)是否存在各类污水直排口 、新增排污口和入河排污口废水颜色及气味有无异味、涉水违建(构)筑物、弃土弃渣、农业污染和危险废物等;
(五)生活垃圾是否有效收集并及时转运;
(六)河道整治工程质量进展情况;
(七)河长公示牌等涉水告示牌是否倾斜、破损、变形。变色、老化等影响使用质量;
(八)河道已整改问题是否出现反弹现象等。
四、问题的处置
(一)处置权限属于河长,河长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应妥善处理并解决到位;
(二)处置权限属于部门,乡级河长发现问题并及时安排解决,在其职责范围内暂无法解决的,应第一时间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三)若发现责任部门对问题查处不力的,应第一时间以函形式将问题转交上级河长办公室,并进行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五、巡查记录
(一) 河(段)长要做好巡查记录工作,每次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与处置情况,在《河长巡查记录表》中做好记录;
(二) 河长巡查日志包括:巡查时间、巡查人员、巡查起点和止点、发现问题(问题现状、照片、地点),处理情况(当场制止措施、制止效果及问题处理情况)。
附件2:
大坡乡河道保洁管理制度
为了巩固河道综合整治的建设成果,改善水生态环境,结合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经乡党委、政府商议决定对全乡河道实行长效保洁。通过河道保洁长效管理,达到河面无杂草、无漂浮废弃物,河中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巩固河道综合整治的建设成果,改善水生态环境,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总目标。
一、管理原则
(一)分块包干,属地负责原则。
全乡河道根据行政村的属地进行分段划分管理考核,由各村组织开展全面河道保洁、河岸清理、河底淤积、河道管护等工作。但涉及村之间界河河岸堆放垃圾及河坎维护违章搭建仍需由河岸所在村负责。
(二)建管并重,以管为主原则。
各村在完成“垃圾河”整治后,要加快对所属河道周边进行景观建设,及时修复旧坎和倒塌河坎,清理河底淤积物,补种缺失绿化。同时加强管理,落实河道长效保洁管理机制。
(三)专人管理,以奖代补原则。
各村主任为河道第一责任人,建立河长巡查反馈制度,落实河道专管人员,要在宣传栏中设立举报电话、广告牌等告示,让群众也参与监督,使河道长效保洁真正落到实处。镇政府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以奖代补的依据。
二、管理具体内容
(一)保持河道畅通,河中无障碍物;
(二)河面无影响水生态的杂草;
(三)水面无漂浮废弃物;
(四)河道两岸水土保持、绿化好、景观美。
(五)堤防没有毁坏,其他建筑物无破损。
(六)河道管理范围内无垃圾,干净整洁;
(七)河道管理范围内无违章建筑。
(八)水环境保持良好,水质感观好(水清、无异味)。
三、管理措施
(一)村委会安排专职村干部,负责全村的河道保洁管理工
(二)建立专门的管理队伍,确定保洁员,签订保洁合同,保洁责任落实到人。
(三)开展日常的河道保洁工作,记录好保洁工作台帐。
(四)做好河道保洁自检工作,每月组织村干部自检不少于2次,并作好检查记录。
(五)沿河设置河道保洁公示牌。
(六)保洁经费按时足额到位,上级补助资金专款专用,确保河道长效保洁的资金来源稳定。
(七)建立河道保洁工作资料档案,包括:上级有关河道保洁管理的文件,管理制度,合同以及日常保洁台账和自检记录,上级部门来我村检查情况的相关记录都实行专门保存。
(八)探索河道保洁管理工作的新方法,推广好的经验。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大坡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