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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板榄镇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板榄镇  |   发布日期: 2018-12-06 21:33    |  作者: 板榄镇

关于印发板榄镇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有关部门:

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板榄镇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


板榄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6日


板榄镇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生态护林员队伍建设,提高森林资源保护建设水平,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细则》(桂林计发〔2018〕83号)和《融安县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融林字[2018]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板榄镇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文件精神,推动“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政策落地,加快实现以“生态补偿脱贫一批”扶贫目标任务。

(二)基本原则。坚持精准落地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原则,以公益林、天然林、石漠化保护区和退耕还林的生态林面积在的地区和生态区位重要地区为重点,集中安排。坚持自愿公正原则,尊重农民意愿,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选拔录用。生态护林员实行“县建、乡管、村用”的管理机制,坚持统一管理原则,由乡镇政府统一管理,乡镇林业工作站(或相关管理机构)配合,不跨越乡镇聘用。

(三)实施目标。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定点扶贫融安县的总体规划,按“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用当地有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林员”要求,县林业局、财政局安排给我镇2018年聘请生态护林员资金63万元,根据我镇实际及森林资源面积分布情况,拟新选聘护林员50名以上,续聘生态护林员20名以上。

二、实施范围、对象和选聘条件

(一)实施范围为全镇18个村(社区)。

(二)实施对象是2018年新增及2017年续聘生态护林员。

(三)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不良违法犯罪记录。

2.已列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或虽已认定脱贫但按规定仍继续享受相关扶贫政策的(包括2016、2017年脱贫的建档立卡人口)。

3.年龄一般在18-6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

4.常住当地,有相应的森林资源巡护时间保障。

优先选聘对象:劳动力较少或虽有劳动力但就业途径较少的家庭;贫困程度较深的家庭;列入2019年计划脱贫户;户籍人口为3-5人的贫困户家庭。

三、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1.经济社会基本情况。板榄镇地处融安县北部,距离县城42公里,土地总面积421.1平方公里,辖17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163个自然屯,现有户籍人口802户24423人,2017年底农村常住人口7390人户23732人。

2.板榄镇自然地理情况。板榄境内地形地貌复杂,土山连绵,属中、低山地貌;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具有气候温和,气温变幅小,光照适中,雨量充沛,雨热同季,热量丰富的特点,森林资源丰富。

3.贫困人口情况。2017年底,板榄有贫困村11个(含深度贫困村9个),贫困户2299户,贫困人口8365人(含2014、2015年退出户)。2016、2017年已脱贫697户2492人,摘帽2个村,2018年初尚有未脱贫贫困村9个,贫困人口1072户3749人未脱贫。经过10月动态调整,目前全镇建档立卡户2239户8117人。

4.林业资源基本情况

根据《融安县2017年林地及森林资源变更调查报告》全镇土地总面积42557.49公顷,森林面积34305.03公顷,其中公益林面积8.38万亩。活立木蓄积量306.16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83.3%。

5.林业精准扶贫工作基本情况。近年来,我镇坚持把扶贫工作作为全县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不断加大精准扶贫工作力度,以林业产业助脱贫为重点,按照“扶持产业脱贫”的理念,大力实施“开发扶贫攻坚工程”,切实做好贫困户的脱贫致富工作。全镇“十三五”期间每年实施种植速丰杉6000多亩,贫困户补助800元/亩;毛竹低改1000亩,贫困户补助200元/亩;种植罗汉果贫困户补助1000元/亩,为贫困群众开辟一条增收途径。其次是大力抓好生态林业扶贫工作,我镇生态公益林面积8.38万亩,每年兑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123.6万元,受益群众10000多人。

(二)主要任务

1.生态护林员安排

2018年全镇聘用生态护林员70名以上(其中新聘50人以上,续聘20人以上),分布于全镇18个村(社区)。按森林面积人均5200亩(人均最低管护面积不低于500亩)予以分配,板榄社区3人;木吉村3人;山尾村3人;江北3人;四平村3人;沙江村4人;里鸟村4人,门楼村4人,古龙村4人;拉谢村4人;蒙村村4人;拉叭村4人;官昔村4人;马步村4人;麻江村4人;泗安村5人;龙纳村5人;东岭村5人。

2.业务培训安排。在县林业部门指导下、组织护林员对林业政策法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业务知识培训,每年组织业务培训1-2次,以提高护林员的业务水平。

3.生态护林员管理。生态护林员实行聘任制,护林员聘任期为1年。护林员聘任结果上报县林业局及县扶贫办备案。按《融安县生态护林员考核管理办法》对生态护林员进行管理。加强对护林员日常管理,建立护林员管理台账,加强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

(三)资金来源和使用管理

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来源于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的生态扶贫资金。2018年县林业局,财政局下达我镇生态护林员选聘总结63万元。护林员劳务补助标准3300-10000元/人。具体为家庭人口1人户3300元/年;2人户5000元/年;3人户7500元/年;4人及其以上户10000元/年。选聘结束后签订劳务协议,按月造册发放,财政所要加强资金监管并及时到县林业局报账。

(四)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

为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实施,成立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主任、林业站长、财政所长、村(居)委会主任为成员的板榄镇2018年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联络员和信息员由黄豪高同志兼任。

2.完善措施,明确责任

为高效完成我镇2018年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及时制定并下发《板榄镇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实施方案》。按照“县建、乡管、村用”的管理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镇扶贫工作站负责生态护林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的核实和确认工作;各包村组负责指导各村按照程序选聘,并与生态护林员签订劳务协议,加强生态护林员安全和年度绩效考核管理;乡镇林业站协助乡镇政府开展生态护林员选聘及日常管理工作。

3.严格选聘程序,按时完成选聘工作

为按时完成2018年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工作,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细则》和本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选聘条件、劳务报酬标准等落实选聘工作。确保2018年12月15日前全面完成选聘任务,选聘人员劳务协议签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0日。选聘工作结束后,及时完善相关材料报县林业局备案。

请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我镇实施方案要求完成选聘工作,并将生态护林员情况(附件1)以电子和纸质版形式上报党政办汇总上报。

联系人:黄  华(镇长助理)  电话:8312028

联系人:黄豪高(林业站站长)  电话:83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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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文件

关于印发板榄镇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板榄镇  发布日期:2018-12-06 21:33  作者:板榄镇

关于印发板榄镇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有关部门:

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板榄镇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


板榄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6日


板榄镇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生态护林员队伍建设,提高森林资源保护建设水平,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细则》(桂林计发〔2018〕83号)和《融安县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融林字[2018]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板榄镇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文件精神,推动“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政策落地,加快实现以“生态补偿脱贫一批”扶贫目标任务。

(二)基本原则。坚持精准落地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原则,以公益林、天然林、石漠化保护区和退耕还林的生态林面积在的地区和生态区位重要地区为重点,集中安排。坚持自愿公正原则,尊重农民意愿,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选拔录用。生态护林员实行“县建、乡管、村用”的管理机制,坚持统一管理原则,由乡镇政府统一管理,乡镇林业工作站(或相关管理机构)配合,不跨越乡镇聘用。

(三)实施目标。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定点扶贫融安县的总体规划,按“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用当地有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林员”要求,县林业局、财政局安排给我镇2018年聘请生态护林员资金63万元,根据我镇实际及森林资源面积分布情况,拟新选聘护林员50名以上,续聘生态护林员20名以上。

二、实施范围、对象和选聘条件

(一)实施范围为全镇18个村(社区)。

(二)实施对象是2018年新增及2017年续聘生态护林员。

(三)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不良违法犯罪记录。

2.已列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或虽已认定脱贫但按规定仍继续享受相关扶贫政策的(包括2016、2017年脱贫的建档立卡人口)。

3.年龄一般在18-6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

4.常住当地,有相应的森林资源巡护时间保障。

优先选聘对象:劳动力较少或虽有劳动力但就业途径较少的家庭;贫困程度较深的家庭;列入2019年计划脱贫户;户籍人口为3-5人的贫困户家庭。

三、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1.经济社会基本情况。板榄镇地处融安县北部,距离县城42公里,土地总面积421.1平方公里,辖17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163个自然屯,现有户籍人口802户24423人,2017年底农村常住人口7390人户23732人。

2.板榄镇自然地理情况。板榄境内地形地貌复杂,土山连绵,属中、低山地貌;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具有气候温和,气温变幅小,光照适中,雨量充沛,雨热同季,热量丰富的特点,森林资源丰富。

3.贫困人口情况。2017年底,板榄有贫困村11个(含深度贫困村9个),贫困户2299户,贫困人口8365人(含2014、2015年退出户)。2016、2017年已脱贫697户2492人,摘帽2个村,2018年初尚有未脱贫贫困村9个,贫困人口1072户3749人未脱贫。经过10月动态调整,目前全镇建档立卡户2239户8117人。

4.林业资源基本情况

根据《融安县2017年林地及森林资源变更调查报告》全镇土地总面积42557.49公顷,森林面积34305.03公顷,其中公益林面积8.38万亩。活立木蓄积量306.16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83.3%。

5.林业精准扶贫工作基本情况。近年来,我镇坚持把扶贫工作作为全县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不断加大精准扶贫工作力度,以林业产业助脱贫为重点,按照“扶持产业脱贫”的理念,大力实施“开发扶贫攻坚工程”,切实做好贫困户的脱贫致富工作。全镇“十三五”期间每年实施种植速丰杉6000多亩,贫困户补助800元/亩;毛竹低改1000亩,贫困户补助200元/亩;种植罗汉果贫困户补助1000元/亩,为贫困群众开辟一条增收途径。其次是大力抓好生态林业扶贫工作,我镇生态公益林面积8.38万亩,每年兑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123.6万元,受益群众10000多人。

(二)主要任务

1.生态护林员安排

2018年全镇聘用生态护林员70名以上(其中新聘50人以上,续聘20人以上),分布于全镇18个村(社区)。按森林面积人均5200亩(人均最低管护面积不低于500亩)予以分配,板榄社区3人;木吉村3人;山尾村3人;江北3人;四平村3人;沙江村4人;里鸟村4人,门楼村4人,古龙村4人;拉谢村4人;蒙村村4人;拉叭村4人;官昔村4人;马步村4人;麻江村4人;泗安村5人;龙纳村5人;东岭村5人。

2.业务培训安排。在县林业部门指导下、组织护林员对林业政策法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业务知识培训,每年组织业务培训1-2次,以提高护林员的业务水平。

3.生态护林员管理。生态护林员实行聘任制,护林员聘任期为1年。护林员聘任结果上报县林业局及县扶贫办备案。按《融安县生态护林员考核管理办法》对生态护林员进行管理。加强对护林员日常管理,建立护林员管理台账,加强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

(三)资金来源和使用管理

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来源于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的生态扶贫资金。2018年县林业局,财政局下达我镇生态护林员选聘总结63万元。护林员劳务补助标准3300-10000元/人。具体为家庭人口1人户3300元/年;2人户5000元/年;3人户7500元/年;4人及其以上户10000元/年。选聘结束后签订劳务协议,按月造册发放,财政所要加强资金监管并及时到县林业局报账。

(四)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

为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实施,成立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主任、林业站长、财政所长、村(居)委会主任为成员的板榄镇2018年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联络员和信息员由黄豪高同志兼任。

2.完善措施,明确责任

为高效完成我镇2018年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及时制定并下发《板榄镇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实施方案》。按照“县建、乡管、村用”的管理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镇扶贫工作站负责生态护林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的核实和确认工作;各包村组负责指导各村按照程序选聘,并与生态护林员签订劳务协议,加强生态护林员安全和年度绩效考核管理;乡镇林业站协助乡镇政府开展生态护林员选聘及日常管理工作。

3.严格选聘程序,按时完成选聘工作

为按时完成2018年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工作,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细则》和本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选聘条件、劳务报酬标准等落实选聘工作。确保2018年12月15日前全面完成选聘任务,选聘人员劳务协议签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0日。选聘工作结束后,及时完善相关材料报县林业局备案。

请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我镇实施方案要求完成选聘工作,并将生态护林员情况(附件1)以电子和纸质版形式上报党政办汇总上报。

联系人:黄  华(镇长助理)  电话:8312028

联系人:黄豪高(林业站站长)  电话:83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