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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政发〔2018〕27号 东起乡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成立第三次土地调查小组的通知

来源: 东起乡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18-12-13 22:41    |  作者: 东起乡人民政府

各村委、屯委、村民小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精神,确保我乡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顺利完成,结合我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第三次全乡土地调查的重要性

土地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开展第三次全区土地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目前我乡当前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健全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满足我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

做好第三次全乡土地调查工作,是推进我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加快推进我乡生态文明建设、夯实自然资源调查基础和推进统一确权登记的重要举措;是编制我乡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宏观调控、推进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我乡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提高乡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的迫切需要;是我乡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保障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是我乡持续营造“三大生态”、加快实现“两个建成”,扎实推进富民兴桂,奋力谱写新时代广西发展新篇章的重要保障。

二、 第三次全乡土地调查的对象、主要内容和时间要求

(一)调查的对象:我乡陆地国土。

(二)调查主要内容: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状况;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土地条件,包括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

(三)调查时间要求: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第三次全区土地调查以20191231日为标准时点。

三、第三次全区土地调查的组织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乡成立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负责第三次全乡土地调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具体负责土地调查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日常协调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县国土局的工作统一要求,由我乡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我区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制定土地调查的实施细则。

(三)明确任务分工。按照国务院“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要求,在国家统一组织领导、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收集高分率遥感资料和制作调查底图的基础上,我乡负责全乡土地调查的组织领导、技术指导、培训和调查成果检查验收;负责编制汇报乡级土地调查成果。各村、屯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第三次全区土地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和按时完成。

(四)经费保障。按照国务院确定“本次土地调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担”的要求,做好编制调查工作经费预算及年度预算,多方筹措,统筹安排,确保经费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五)确保成果质量。要采取切实有效的保证措施,确保土地调查的数据、图件与实地三者一致。建立土地调查监理机制,监理单位要全过程跟踪检查。乡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要对调查成果质量负责,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全乡土地调查成果真实、准确。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调查数据,一经发现,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对主管负责人追究责任。调查中所使用及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保密。调查结束后,逐级汇总上报调查成果。对调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和纠正。第三次全乡土地调查基本数据经县国土局批准后,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大力开展宣传活动。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在全乡广泛宣传开展第三次全区土地调查的重大意义、调查的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广泛宣传土地国情国策,动员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和参与土地调查,为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东起乡成立第三次土地调查小组成员名单

 

 

                    东起乡人民政府

                      20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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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文件

东政发〔2018〕27号 东起乡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成立第三次土地调查小组的通知

来源:东起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8-12-13 22:41  作者:东起乡人民政府

各村委、屯委、村民小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精神,确保我乡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顺利完成,结合我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第三次全乡土地调查的重要性

土地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开展第三次全区土地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目前我乡当前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健全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满足我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

做好第三次全乡土地调查工作,是推进我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加快推进我乡生态文明建设、夯实自然资源调查基础和推进统一确权登记的重要举措;是编制我乡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宏观调控、推进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我乡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提高乡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的迫切需要;是我乡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保障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是我乡持续营造“三大生态”、加快实现“两个建成”,扎实推进富民兴桂,奋力谱写新时代广西发展新篇章的重要保障。

二、 第三次全乡土地调查的对象、主要内容和时间要求

(一)调查的对象:我乡陆地国土。

(二)调查主要内容: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状况;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土地条件,包括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

(三)调查时间要求: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第三次全区土地调查以20191231日为标准时点。

三、第三次全区土地调查的组织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乡成立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负责第三次全乡土地调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具体负责土地调查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日常协调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县国土局的工作统一要求,由我乡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我区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制定土地调查的实施细则。

(三)明确任务分工。按照国务院“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要求,在国家统一组织领导、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收集高分率遥感资料和制作调查底图的基础上,我乡负责全乡土地调查的组织领导、技术指导、培训和调查成果检查验收;负责编制汇报乡级土地调查成果。各村、屯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第三次全区土地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和按时完成。

(四)经费保障。按照国务院确定“本次土地调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担”的要求,做好编制调查工作经费预算及年度预算,多方筹措,统筹安排,确保经费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五)确保成果质量。要采取切实有效的保证措施,确保土地调查的数据、图件与实地三者一致。建立土地调查监理机制,监理单位要全过程跟踪检查。乡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要对调查成果质量负责,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全乡土地调查成果真实、准确。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调查数据,一经发现,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对主管负责人追究责任。调查中所使用及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保密。调查结束后,逐级汇总上报调查成果。对调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和纠正。第三次全乡土地调查基本数据经县国土局批准后,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大力开展宣传活动。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在全乡广泛宣传开展第三次全区土地调查的重大意义、调查的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广泛宣传土地国情国策,动员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和参与土地调查,为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东起乡成立第三次土地调查小组成员名单

 

 

                    东起乡人民政府

                      2018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