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泗顶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泗发〔2019〕15号
中共泗顶镇委员会 泗顶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泗顶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村民委和镇直各企事业单位:
经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泗顶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泗顶镇委员会 泗顶镇人民政府
2019年2 月21日
中共泗顶镇委员会 泗顶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1日印发
泗顶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融安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作实施方案》(融办发〔2019〕3号)精神,为保障我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顺利实施,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和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集中力量,攻坚克难,拓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和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运用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办法,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法实施办法》,遵循“一户一宅”规定,积极盘活利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城乡用地合理布局,优化结构,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着力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施城乡统筹发展和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项目实施的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二)先易后难,分步实施;
(三)统筹安排,乡村振兴;
(四)依法依规,规范操作;
(五)古村保护,有序开发;
(六)党委领导,政府主导;
(七)国土指导,部门协作,村具体负责实施。
三、内容及目标任务
(一)内容:拆除泗顶镇范围内的农村闲置旧房,对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和国有闲置资产进行拆除并复垦为耕地。
(二)目标任务:根据《融安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作实施方案》(融办发〔2019〕3号)任务分解,泗顶镇共2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分别为:寿局等9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660.345亩;吉照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229.561亩,并于2019年12月31日全面完成。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及业务培训阶段(2019年2月21—25日)
2月21日前召泗顶镇动员部署暨培训大会;2月25日前召开村级动员部署大会。
(二)入户宣传和签订协议阶段(2019年2月25日—2019年4月10日)
2019在2月25日前开展进村入户宣传工作,主要宣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实施办法、奖补方案和开展项目的良好效益等;2019年4月10日前全面完成拆旧复垦的协议签订并兑现奖补政策,奖补政策具体参照(融增领字〔2018〕1号)执行。签订协议涉及的建筑面积、界址、权属、现状等信息一定要准确,做好丈量登记,并拍摄照片保存相关图片资料。
(三)拆除旧房复垦阶段(2019年4月1日—2019年8月31日)
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吉照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矿用地)项目实施;2019年8月31日前全面完成所有项目的实施。
(四)验收确认报备入库阶段(2019年7月31日—2019年10月31日)
2019年5月31日前实施完成的项目于2019年7月31日前完成验收并做好工程结算及财务决算工作,同时在国土资源系统中完成项目报备工作;2019年8月31日前实施完成的项目于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验收及报备工作。
五、组织保障
(一)领导小组
成立泗顶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覃炳锋 镇党委书记
周 莉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覃怡湘 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夏政江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黄兴业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韦启正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石佳珍 镇党委组织委员
刘泽良 镇党委宣传委员
梁 庆 镇党委委员 武装部长
吴云香 副镇长
覃良韬 副镇长
覃黄杰 镇长助理
阙振发 镇长助理
成 员:朱婷婷 镇国土城建环保安监工作站副站长
邓映德 镇文广站站长
黄海芳 镇财政所负责人
张 宇 镇农推站负责人
兰 浩 镇水利站长
肖业刚 镇林业站长
陈兰群 镇扶贫工作站长
黄全军 泗顶村党支部书记
韦 吉 儒南村党总支书记
黄大恩 吉照村党总支书记
黄爱芬 三坡村党总支书记
韦善锋 振彩村党支部书记
韦佑平 上洞村党支部书记
阙永发 寿局村党支部书记
覃仕福 马田村党支部书记
覃运团 山贝村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负责项目重大决策、组织实施、监督指导、重大问题的协调解决等工作。同时下设办公室、资金管理组、项目管理组、乡村振兴组,古村落保护组五个具体工作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实施推进过程中的相关工作。
(二)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国规站,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主 任:夏政江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主任:朱婷婷 镇国土城建环保安监工作站副站长
成 员:张希贝 镇国土城建环保安监工作站工作人员
毛义斌 镇国土城建环保安监工作站工作人员
疏安宁 镇国土城建环保安监工作站工作人员
韦亚玲 镇国土城建环保安监工作站工作人员
黄书顺 镇国土城建环保安监工作站工作人员
莫高鹏 镇国土城建环保安监工作站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政策研究、工作计划、方案制定、相关文件起草、印发、会议组织安排、会议记录(纪要)撰写、月报周报编印等;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政策宣传及对项目实施涌现的先进集体或个人进行宣传报道;制定项目督查报告,定期督查各项目的工作进度,统计通报各项目推进情况;项目各阶段的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包含前期工作材料、竣工验收资料、拆旧协议、影像资料等);提供后勤保障,为项目正常开展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以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朱婷婷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三)资金管理组
组 长:周 莉
副组长:黄兴业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韦启正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黄海芳 镇财政所负责人
朱婷婷 镇国土城建环保安监工作站副站长
莫庆忠 泗顶村民委主任
蒋久学 儒南村民委主任
覃绍结 吉照村民委主任
韦善仁 三坡村民委主任
韦仁忠 振彩村民委主任
阮海英 上洞村民委主任
韦 光 寿局村民委主任
骆 安 马田村民委主任
廖修胜 山贝村民委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项目区范围内土地清偿的补偿款数据审核,对各村提供的表单、证明材料进行核实,负责补偿款项的发放;做好资金使用情况的评估及监督工作,审核相关材料;负责资金安全及使用管理,根据财务职责做好资金收支管理,按照融安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收益分配进行交易分配;负责项目区补偿及日常的资金保障工作;负责建立和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维护财经纪律,保证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实行专户储存、专项管理、专项核算;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项目管理组
项目管理组划分为三个片区,分别为:一区,包括泗顶村、儒南村、上洞村等3个村;二区,包括寿局村、马田村、山贝村等3个村;三区,包括三坡村、吉照村、振彩村等3个村。
1.一区小组
组 长:覃炳锋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黄兴业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刘泽良 镇党委宣传委员
阙振发 镇长助理
张希贝 镇国土城建环保安监工作站工作人员
片区3个村党(总)支部书记
2.二片区小组
组 长:周 莉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石佳珍 镇党委组织委员
成 员:覃良韬 副镇长
覃黄杰 镇长助理
疏安宁 镇国土城建环保安监工作站工作人员
片区3个村党(总)支部书记
3.三区小组
组 长:覃怡湘 镇党委副书记 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夏政江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梁 庆 镇党委委员 武装部长
吴云香 副镇长
莫高鹏 镇国土城建环保安监工作站工作人员
片区3个村党(总)支部书记
工作职责:负责对项目规划设计执行情况、项目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工程建设质量等进行评估及监督工作,并完成新增耕地的确认及项目信息报备工作;指导并协助项目实施地块的土地权属调查和登记、地面附着物清点及登记造册;负责在项目区宣传、协调疏导民事纠纷等工作;抓好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进度按期、按质、按量完成;负责做好项目自验,配合做好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各村相关材料的审核。
(五)乡村振兴组
组 长:覃良韬 副镇长
副组长:黄欢勋 镇党政办秘书
成 员:张 宇 镇农推站负责人
朱婷婷 镇国土城建环保安监工作站副站长
卢 唯 镇农机站长
兰 浩 镇水利站长
肖业刚 镇林业站长
陈兰群 镇扶工作站长
工作职责:指导各村规划、实施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各1—2个示范工程),指导统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农业产业发展建设,统筹指导乡村振兴战略与精准脱贫有机衔接。
(六)古村落保护及宣传组
组 长:刘泽良 镇党委宣传委员
副组长:吴云香 副镇长
成 员:朱婷婷 镇国土城建环保安监工作站副站长
邓映德 镇文广站长
工作职责:对有价值保留的古村落保护范围进行划定,列出对应的古村落保护对象,并上报县级古村落保护组审核,积极引入乡村旅游资本,开发古村落旅游资源,促进农民和集体增收。对该项工作亮点和先进事迹进行收集宣传报道。
六、工作职责
镇文广站: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支持脱贫攻坚和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进行大力宣传,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的好处及相关政策及拆旧复垦奖励办法,充分调动项目区所在村委、村民小组、群众积极性,为项目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镇司法所:负责协调处理项目区土地权属纠纷等问题并做好司法解释。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属于本所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镇财政所:对项目财评、资金使用、支出实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和专款专用。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属于本所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依职责开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督促指导各村做好“一户多宅”的拆除工作和其他工作,督促指导项目业主、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对项目进行监督指导及建设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督促易地重建危改户的旧房拆除工作。负责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破坏生态环境,造成环境污染问题。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属于本站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镇水利站:监督和检查项目区灌溉、排涝、排渍等水利设施是否按工程设计和技术规范施工。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属于本站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镇农推站:负责监督和检验各村项目实施后原有耕地和新增耕地的土壤结构是否符合相关指标或达到耕作指标要求,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项目的实施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属于本站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镇林业站:负责监督和检查各项目实施范围或项目临时用地是否占用林地;协助并做好项目区的复绿、绿化工作。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属于本站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镇扶贫工作站:配合各村负责做好贫困村项目区各项工作,贫困户拆旧复垦的思想动员工作,负责扶贫政策的宣传,提供相关扶贫资料。负责提供各村易地扶贫搬迁名册等项目相关的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资料,重点协助本镇做好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拆旧复垦工作的思想动员和协议签订工作。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各行政村:组织干部力量,包括村屯干部做好政策宣传、群众动员工作,落实拆旧协议签订、房屋丈量、登记造册、青苗登记造册、土地权属清查、管理权属调整、矛盾纠纷调解、旧房拆除资金发放、青苗补偿款发放、拆旧复垦验收和复垦项目管护;配合古村落保护组做好古村落及有价值保护的民房等补偿协议签订和补偿工作;全力配合项目业主和建设单位按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实施的各项工作。负责村级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执行例会制度。例会于每两周召开一次,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参加人员为各班子成员。
(二)执行督查通报及绩效考评制度。执行定期督查通报和红黑榜通报制度,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并将完成任务督查情况列入村绩效考核内容。
八、全力助力脱贫攻坚
增减挂钩项目充分结合脱贫攻坚,从增减挂钩收益中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广大群众充分享受增减挂钩带来的好处,让广大群众住上安全住房。
九、激励机制
为加大乡村振兴力度,拆旧复垦验收后确认的耕地,按《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融政规〔2018〕10号)文件规定,奖励村委100元/亩,屯集体400元/亩,用于村、屯的山、水、田、林、路等村容村貌、基础设施建设。
十、其他要求
(一)做好土地发包和地类变更手续。项目区复垦后新增耕地所有权属为所在村屯集体所有,新增耕地应及时以发包形式承包给当事人或流转经营,确保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杜绝开垦后撂荒现象。
(二)切实加强后续管理。复垦后的耕地,移交给村屯集体管理,只能用于农业生产,严禁改变用途进行非农化建设,一旦出现改变用途农地非农化,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做好项目资料管理。由于项目实施点多面广、时间长程序多、手续繁杂、资料宝贵,所涉及资料均有保存价值,务必实行“一户一档”专人管理,所有资料档案妥善保管,避免错漏遗漏。
(四)认真履行职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时间紧、任务重、程序多、资料多,各村、各部门务必认真履行职责,由于工作不负责任、粗心大意或不熟悉业务、应付了事造成工作失误,甚至作风不实、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将坚决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泗顶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任务一览表
附件:
泗顶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任务一览表
序号 | 村 | 项目名称 | 实施面积(亩) | 新增农用地(亩) | 预计新增耕地面积(亩) |
总 | 泗 顶 镇 | 融安县泗顶镇寿局村等9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 660.345 | 660.345 | 632.049 |
融安县泗顶镇吉照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矿用地) | 229.561 | 229.561 | 195.446 | ||
1 | 泗顶村 |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 45.579 | 45.579 | 44.988 |
2 | 儒南村 |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 84.3585 | 84.3585 | 81.252 |
3 | 上洞村 |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 54.984 | 54.984 | 53.496 |
4 | 寿局村 |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 111.045 | 111.045 | 105.9165 |
5 | 马田村 |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 68.259 | 68.259 | 67.875 |
6 | 山贝村 |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 31.149 | 31.149 | 30.771 |
7 | 三坡村 |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 108.804 | 108.804 | 103.6515 |
8 | 吉照村 |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 61.875 | 61.875 | 57.7215 |
9 | 振彩村 |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 94.2915 | 94.2915 | 86.3775 |
注:9个村项目由各村负责落实,吉照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矿用地)由国土联合吉照村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