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泗顶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各村(居)民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我镇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坚决做好我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处置工作,全面保障广大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镇党委、镇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泗顶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覃炳锋 党委书记
周 莉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覃怡湘 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方荣军 党委副书记、工作队长
黄兴业 党委委员、副镇长
梁 庆 党委委员、副镇长
韦启正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石佳珍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韦路明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吴云香 副镇长
覃良韬 副镇长
韦友纯 人大副主席
阙振发 镇长助理
熊华开 镇长助理
成 员:许砚香 党政办主任
韦日昌 卫生院院长
刘颖舟 卫生院副院长
陈思惟 泗顶派出所负责人
苏爱萱 泗顶司法所负责人
毛义斌 国规站站长
韦春妮 畜牧兽医站站长
文 迪 卫生和计划生育站站长
滚文陆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邓映德 文广站站长
覃 洲 中心小学校长
李凤全 初级中学校长
周 柱 社区支记
韦 吉 儒南村支书
黄大恩 吉照村支书
黄全军 泗顶村支书
黄爱芬 三坡村支书
韦善锋 振彩村支书
韦佑平 上洞村支书
阙永发 寿局村支书
覃仕福 马田村支书
覃运团 山贝村支书
二、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指挥部设在镇卫生院。
指 挥 长: 周 莉 党委副书记、镇长
阙振发 镇长助理
韦日昌 卫生院院长
副指挥长: 韦启正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吴云香 副镇长
韦友纯 人大副主席
许砚香 党政办主任
陈思惟 泗顶派出所负责人
刘颖舟 卫生院副院长
蒙升平 卫生院副院长
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重点人群管控组、疫情防控组、医疗救治组、宣传组、物资保障组、监督检查组等7个工作组,各组组长、副组长必须全面服从工作安排,严格落实责任具体安排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许砚香 党政办主任
成员:党政办全体成员、宣传干事、卫计办、卫生院、文广站、市场监督所、各村(社区)、国规站、兽医站业务骨干。
工作职责:负责综合协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内部日常事务工作;负责起草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指挥部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负责收集、整理、上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负责编写防控工作机制工作动态,负责组织编印防控工作快报;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与防控工作动态发布;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重点人群管控组
组 长:陈思惟 派出所负责人
副组长:李凤全 泗顶中学校长
覃 洲 中心小学校长
黄 敏 社保所所长
邓映德 文广站站长
苏爱萱 司法所所长
成员:派出所、中学、小学、人社、文广、司法、各村(社区)有关业务骨干。
工作职责:负责收集重点人群相关信息,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控,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疫情防控组
组 长:刘颖舟 卫生院副院长
副组长:吴维维 卫生院公卫科主任
成员:派出所、中小学、文广站、国规站、各村(社区)1名业务骨干,镇卫生院公卫科若干名业务骨干。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预案及预防控制技术方案;组织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全区疫情监测、报告(网络直报)、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和检测,疫情处置等工作提供指导;做好汽车等交通工具的卫生检疫;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选派工作人员赴重点地区协助开展疫情处理工作;提出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的策略、措施建议;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医疗救治组
组 长:蒙升平 卫生院副院长
副组长:滚文陆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韦春妮 兽医站站长
成 员:镇卫生院、市场监督管理所、镇畜牧兽医站、若干名业务骨干。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诊疗技术方案,并组织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指导各地做好疫情医疗救治,指导各地做好医疗保障工作,为医疗救治所需诊断试剂、药品等提供保障;提出完善医疗救治工作的策略、措施建议;承担指
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宣传组
组 长:韦友纯 人大副主席
副组长: 覃凤妹 卫生院副院长
邓映德 文广站站长
成 员:镇宣传、文广和镇卫生院、各村(社区)若干名业务骨干。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变化信息和疫情防控工作机制主要工作进展,积极正确引导舆论;跟踪境内外舆情,及时澄清事实;加强网上新闻发布的管理和引导;协助相关部门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知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舆情监测等相关信息;负责起草收集防控工作快报稿件;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物资保障组
组 长:吴云香 副镇长
副组长:刘颖舟 卫生院副院长
黄海芳 财政所所长
滚文陆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谭星希 民政办主任
毛义斌 国规站站长
成 员:卫生院、财政所、民政办、各村(社区)、市场监督管理所站各1名业务骨干,卫生院若干名业务骨干。
工作职责:负责统筹防控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研究并综合协调防控保障中的重大问题;全面掌握保障工作的综合情况,及时协调防控应急物资供需、储备、运输等方面事宜;协调安排防控应急物资(含仪器设备)采购(进口)、储备等专项资金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并密切跟踪保障工作进展情况;监测与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和卫生清洁用品的市场动态及供给保障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稳定物价,查处违规经营,维持市场秩序,遇到问题、研究采取相应对措施;及时反馈保障工作信息,及时汇总整理;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了解防控应急物资需求动态和生产、流通、库存及资源保障情况。
(七)监督检查组
组 长:韦启正 镇纪委书记
副组长:覃仕优 镇纪委委员
成员:镇纪委、镇卫生院若干名业务骨干。
工作职责:根据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督办,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
附件:
泗顶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中共泗顶镇委员会 泗顶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6日
附件:
泗顶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卫生院:
负责制定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各项技术方案;负责确定监测点及监测网络,及时掌握事件动态;负责协调由卫生管理、流行病学、临床医学、检验检测等专业的专家组成的专家咨询组;协调、组建、培训由流行病学、临床医学、实验室检验、卫生监督、环境消毒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应急机动队伍和医疗急救队伍,落实对受害者的救治措施,做好传染病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及实验室检测工作;对事件现场进行卫生处置,提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控制措施以及监督措施的落实;开展健康教育,保护易感人群,防止疫情扩散;协调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卫生防疫和医学救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负责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动员开展清洁卫生、除四害工作。
宣传部门:
加大宣传力度和舆论引导力度,做好网络舆情的监测处置和引导,联系媒体做好引导,组织媒体广泛深入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知识宣教,提醒公众注意做好手部卫生、注意保暖,强调勤洗手和提倡“口罩文明”。
中小学:
负责加强校内防范工作,落实校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控制措施,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及自我防护工作。
派出所:
负责做好疫点、疫区现场的治安管理工作;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保障疫情处理车辆、人员迅速抵达疫区;协助相关部门依法对需要采取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不予配合的人员,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打击造谣、传谣行为,维持社会秩序。
财政所:
负责保证必要的经费支持,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所需的经费,核拨应由镇人民政府承担的应急费用,并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
农保所:
按照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协助做好参加我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患病期间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工作。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国规站:
负责承担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等应急处理物资的紧急运输任务,确保应急处理物资及时运送到位。优先安排疫区紧缺物资的运送和人员疏散,做好疫区的交通运输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相关病例及密切接触者的追踪、排查;要认真开展密闭交通工具和重点场所的通风、消毒处理。负责全镇范围内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理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兽医站:
执行落实上级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体系,从源头上把好蔬菜质量安全关。负责组织做好家畜家禽疫病的防治工作,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家畜家禽等人畜共患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及时与卫生健康部门互通人畜共患疾病疫情信息。
市场监督管理所:
负责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医疗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维护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正常秩序,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确保医疗救治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负责依法开展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所需物资市场的监管,把好市场准入关,维护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特别是做好农贸市场、集贸市场的环境卫生,要求活禽、鲜活动物经营户做好戴口罩、勤洗手等个人防护工作,杜绝市场经营野生动物,协助做好疫情与市场相关的调查、处置工作。严密关注市场价格行为,必要时启动价格应对预案,对市场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文广站:
负责指导旅行社做好旅游团队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通过旅游途径扩散;督促旅游服务行业有关单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其它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本部门职责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需要,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共同完成各
项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