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政发〔2021〕16号潭头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潭头乡2021年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潭政发〔2021〕16号
潭头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潭头乡2021年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乡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我乡火灾事故应急工作,现将《潭头乡2021年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潭头乡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9日
潭头乡2021年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发生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实施有力,把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无价”的原则,防范我乡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以便增强各单位、各村屯防控各类火灾的整体工作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平安”创建工作打下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组织机构
(一)乡火灾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韦 龙
副组长:杨群学
成 员:韦献良、赖耀国、韦建达、韦博臣、莫善妮、杨正薇、方容、曾涛、莫志兵、陈碧祥、何美松、周艳丽、杨兰、龙海华、莫孝凡、罗良才、蓝富让、马海燕、莫匡乾、沈家宽、何有仁
三、工作要求
1、一旦发生火灾,首先乡专业消防队要紧急出动,分管领导要亲临现场指挥,主要领导坐阵分指挥部指挥;同时报告县消防大队。扑火现场指挥人员要根据具体情况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指挥,实施安全扑救,确保扑火队员的人身安全。对火场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要有充分的应急准备。对扑火人员要严肃纪律,严禁扑火人员单独行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妇女儿童和老弱病残人员参加扑火,严防、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
2、各单位、各村屯应根据本部门在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3、把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力争把火灾的损失降到最底程度。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四、医疗救护
火灾发生后,立即通知乡卫生院紧急出动救护车,因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当场采取措施,抓住治疗最佳时期,保证伤员得到及时救护。
五、灾情报告
1.灾情信息报告:包括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灾害损失等情况。
2.灾情报告程序:火灾发生后,村委会必须迅速组织调查核实,及时向乡应急办公室报告灾情。灾情初报,凡发生突发性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村应在发生灾害1小时内报乡人民政府,乡人民政府在接到灾情信息半小时内汇总上报县应急管理局;灾情续报,在灾情发生过程中,要不断补充灾情数据。零报告制度,即灾害发生后,每24小时必须上报一次灾情,即使灾情没有变化也必须上报情况,直到灾害过程全部结束。灾情核报,乡、村干部,逐村逐组逐户核实受灾人口(包括死亡人口、伤病人口等)、农作物受灾面积、倒塌房屋数、因灾死亡牲畜数,直接经济损失等灾情报乡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按相关表格要求填报县应急管理局。报灾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虚报、瞒报、漏报。
六、善后处理
积极组织灾民的疏散、安置和伤亡人员的抚恤,并及时上报县民政部门,确保灾区的社会安定。
七、火案查处
一旦发生火灾,各单位、村屯要积极配合公安、司法机关调查,查明火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