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47537121335/2021-160270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 融安县潭头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年10月19日
- 标 题:
- 潭政发〔2021〕20号潭头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潭头乡2021年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潭政发〔2021〕20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10月19日
- 效力状态:
- 文件下载:
- 相关解读:
潭政发〔2021〕20号潭头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潭头乡2021年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乡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我乡2021年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应急工作,现将《潭头乡2021年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潭头乡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9日
潭头乡2021年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建立健全我全乡的突发一氧化碳中毒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及时控制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提高处置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一氧化碳中毒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潭头乡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 毅
副组长:韦 龙、钟修俊
成 员:韦献良、赖耀国、韦建达、韦博臣、莫善妮、杨正薇、杨群学、方容、曾涛、莫志兵、陈碧祥、何美松、周艳丽、杨兰、龙海华、莫孝凡、罗良才、蓝富让、马海燕、莫匡乾、沈家宽、何有仁
领导小组下设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应急办公室,地点设在党政办,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应急工作,由韦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李迪同志为工作人员。
二、工作原则
大力开展防控一氧化碳中毒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广泛组织、动员员工参与一氧化碳中毒事件预防控制工作。对可能引发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警,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各部门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研究制订本乡一氧化碳中毒应急预案,落实防控一氧化碳中毒措施。当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时,负责下达应急预案的启动及终止指令。以认真的态度、科学的手段和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发生,及时、快速、果断的处置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派出所、司法所: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交通管制、治安秩序维护以及前期调查取证工作。
卫生院:负责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民政所:负责群众转移安置和善后处置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在乡人民政府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
四、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一旦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相关人员立即拨打120请求救助,在自身安全情况下,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一氧化碳中毒人员,尽量减少人员伤亡。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于1小时内向乡人民政府汇报,乡人民政府在接到事故信息半小时内将事故信息汇总上报县应急管理局,并不断补充更新数据。
五、急救方法
一氧化碳(煤烟)中毒后,切不可慌张。在送医院前可采取一些自救措施,并一定要让中毒者充分吸氧,并注意呼吸道的畅通。
(一)中毒者自救方法
一氧化碳(煤烟)中毒的症状有:脸色潮红、头痛、头晕、恶心、耳鸣,慢慢出现呼吸困难、意识障碍等。当感到一氧化碳(煤烟)中毒时不要慌张,要镇静地关掉一氧化碳(煤烟)开关,走到门窗边打开门窗,然后走出室内。如无力打开门窗,可砸破门窗玻璃等,使之通风,并呼叫救援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