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47537121335/2021-161495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融安县大良镇党政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年03月15日
- 标 题:
- 良政发〔2021〕6号 关于印发《大良镇2021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 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良政发〔2021〕6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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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政发〔2021〕6号 关于印发《大良镇2021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中心校、中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和融安县控辍保学工作要求,将中央第二巡视组对广西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到位,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制定《大良镇2021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并印发实施,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良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5日
大良镇2021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控辍保学有关工作要求,落实中央第二巡视组对广西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切实抓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和巩固率提高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确保2021年全县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精神,着力实施教育脱贫攻坚行动,以保障义务教育为核心,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进一步降低我镇义务教育辍学率,稳步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强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保联控责任,实施贫困学生台账化精准控辍,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
二、工作目标
务必完成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目标,确保2021年全县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无贫困家庭适龄学生因贫失学辍学。
三、组织领导
组 长:覃气奎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罗国华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姚 惠 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曾会婷 镇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成 员:彭唯英 镇党委组织委员
黄诗保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覃利明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韦健谋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莫庆雄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罗 爽 镇扶贫宣传专责小组长
肖庆谋 镇人大副主席
韦远克 大良镇副镇长
李建勋 大良镇副镇长
韦灏垒 镇公共服务专责小组长
肖梓训 大良中学校长
罗超华 大良中心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曾会婷 镇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办公室成员:罗 爽 镇扶贫宣传专责小组长
四、工作措施
(一)完善机制,层层落实责任
1.建立健全控辍保学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由镇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的控辍保学联席会议制度,成员由包村组、中小学校、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负责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遇到重要事项随时召开,研究解决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和巩固率提高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制定完善控辍保学政策措施,健全目标责任制,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确保实现控辍保学目标。
2.落实“双线四包”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双线四包”工作体系,县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包户;教育局领导包学校、校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科任教师包人,层层明确控辍保学责任人,形成控辍保学“双线四包”责任人联系表。
3.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中小学校要掌握辖区失学辍学学生名单信息,建立健全各部门控辍保学数据核对机制。司法部门要加强控辍保学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
(二)全面摸底,加强控辍保学监测和台账管理
我镇对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进行全面摸底,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学籍系统、国扶系统、户籍系统、残疾人信息系统中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信息核查比对工作,保证数据一致,准确掌握每一名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和建档立卡学生的就读情况。义务教育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辍学复学标注登记工作,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
从严把握控辍保学对象的年龄范围,准确把握特殊情形。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指6—16岁未成年人、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当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未满16周岁)。对已经超龄(16周岁以上)且原来同届同学已经初中毕业的辍学学生,学校要掌握名单,开展必要的劝返,留存相关材料备查,月报时数据单独列出,不计入失学辍学学生总数。除重度智障、重度残疾、严重心理疾病和精神疾病等特殊情形无法接受义务教育外,6-16岁健康适龄儿童少年都要接受义务教育,做到“应读尽读”。
完善学生学籍管理监管机制,严格办理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对学生在就读学校因各种原因发生的变动要实时跟踪、记录、汇报,掌握生源去向,为尽早发现辍学学生和做好劝导家长工作提供准确信息。要求做到情况清楚、材料齐全、手续完备,严禁弄虚作假,防止出现管理上的盲点。
规范失学辍学学生台账管理。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一校一册”“一生一案”的要求,建立失学辍学学生台账,结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台账管理的通知》(柳教基〔2018〕101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台账、档案等资料管理。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要针对失学辍学学生建立健全一本档案册,要针对每一名失学辍学的学生情况,建立其个人档案,记录其失学辍学、劝返、送教上门及工作成效等具体情况。
(三)完善辍学报告、行政和司法督促复学制度,加强返校复学学生安置和关爱
规范控辍保学劝返程序,学校劝返——行政督促复学——司法督促复学——追究法律责任。各中小学校发现学生无故未到校的,班主任或其他教师要及时与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沟通。发现学生有辍学苗头的,学校要第一时间会同责任督学、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劝返复学工作,并及时书面报告乡镇人民政府。
完善行政和司法督促复学制度。乡镇人民政府要全面掌握本地失学辍学名单,并为失学辍学儿童、失学辍学残疾儿童建立“一生一案”登记表,制定劝返措施,明确责任人,登记劝返信息。对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乡镇人民政府要给予批评教育,发放劝返通知文书,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乡镇人民政府要向司法部门申请法律援助,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家长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完善复学学生安置机制。对6—12岁失学辍学儿童,视情况安排到小学相应年级;对13—16岁失学辍学儿童,视情况安排到初中相应年级;对辍学年限较久,未满16岁,不适合返回小学或初中就读的,可安置到中等职业学校,让其接受文化教育和职业教育,增强就业能力。同时,加强返校复学学生的教育管理,避免少数复学学生将不良风气带到学校,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辍学学生返校时与学生开展谈心谈话,深入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和学业水平,全面了解劝返学生想法和意愿,为有针对性地开展管理服务工作提供支持。要抓实抓细学校常规管理,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增强校园生活吸引力。加强对劝返学生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切实提高班级管理水平,着重提高班主任、科任教师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和教育劝返学生的能力。要注重加强对中职学校选修职业教育专业课程学生的关爱和教育,送出学校要定期了解和实地查看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帮助学生更好的融入中职学校、学习技术本领。
(四)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教育,进一步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全面落实对学习困难学生、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群体关爱和教育措施。建立健全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加大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助、指导,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增强学习信心,努力消除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现象。
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教育。落实师生联系帮扶制度,在学习和生活上给予照顾指导,在情感上给予关心爱护。重点对无户籍、无人监护或监护评估差、失学辍学农村留守儿童进行重点干预帮扶,做好分类登记、监护照料和救助工作。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实现乡镇未保专干、村(居)儿童福利督导员全覆盖,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乡镇未保专干、村(居)儿童福利督导员的能力素质。依托未保中心引入专业社工帮扶。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等社会力量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中的作用。及时了解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将工作中发现的辍学儿童情况及时通报给县民政局。同时发挥专业优势,根据个案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帮助陷入困境的留守儿童解决基本生活保障、落实监护责任等问题,开展好心理辅导。落实兜底保障职能。将符合条件的留守儿童、城乡困境儿童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做好在救助机构滞留的流浪儿童的登记工作,并及时通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做好劝返工作。
落实残疾儿童教育保障。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就近或者到指定的具备条件的普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对于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对于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通过提供送教上门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采取送教上门方式的,每月不少于2次(缓学、免学、休学的适龄少年儿童除外)。
努力提高乡村教育质量。全面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果。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学校信息化同步互动课堂三年行动计划,确保全面落实国家课程计划,同时通过信息化手段送课下乡,实现优质资源共享,有效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改革评价方式,克服唯分数和应试教育导向,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增强学习信心,进一步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引导学生家长遵循教育规律,掌握科学的育儿知识,促进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五)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落实学生资助政策
全面推进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作,重点加强 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健全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资助政策体系,学生资助政策实现应助尽助。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即: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按规定给予寄宿生生活补助。
(六)开展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
明确工作目标、实施计划、主要工作及保障措施,对辖区内3—6岁幼儿普通话掌握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统计摸排台账,扎实开展3—6岁幼儿学会普通话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落实对控辍保学相关政策熟悉的专人负责控辍保学工作,并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稳定;每月开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劝返成效核查,核实劝返工作落实情况;每月对辍学学生人数、劝返学生人数、建档立卡学生辍学人数等进行汇总。义务教育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及时更新学籍系统数据,完善缓学、免学、休学手续;加强控辍保学工作档案建设,按照“一生一档”要求明确劝学措施,实现辍学学生劝学工作全覆盖;充分发挥校园及镇综合治理办公室作用,协调相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综合整治,创造良好校园周边环境;主动会同各职能部门开展失联适龄儿童查找工作,对失踪、因残无学习能力等确已无法进行劝返的特殊情形,会同有关部门确认后,报县教育局。
进一步强化帮扶联系人落实联系贫困家庭责任,对帮扶对象家庭有义务教育段适龄儿童的,及时掌握学生入学情况,主动与学生就读学校联系,定期跟踪了解学习情况、政策享受情况,对有辍学苗头的学生及早采取针对性措施,严防学生因贫困而失学。发现有学生辍学时,及时向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工作报告,并配合做好教育动员劝返工作。加强教育扶贫、控辍保学政策的宣传、动员,营造控辍保学、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派出所根据职责严厉打击侵害适龄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适龄儿童合法权益。及时更新辖区内户籍人口的信息,依据相关政策为无户口适龄儿童登记户口。做好失联、失踪适龄儿童的登记、查找工作,并向中小学校通报失联学生核查结果和相关处理情况,协助做好辍学儿童的劝返工作。
残联要牵头核实未入学残疾儿童基本信息、残疾类型、等级、在学状况、建档立卡等情况,形成本镇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台账,并向中小学校通报核查结果和相关情况,协助做好入学动员、送教上门服务工作。
其他司法等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发挥各自的作用。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以每年3月和9月控辍保学月为契机,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把法律知识宣传到村到户,进一步明确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家长、适龄儿童和社会的法律责任,宣传适龄儿童接受和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重要性,宣传义务教育的强性规定,宣传中小学校学生辍学的危害性,提高广大家长对“不送孩子读书违法”的法律认识,规范用工单位或增强个人“企业雇佣未成年人违法”的法律意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形成适龄儿童少年必须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共识,让全镇人民认识到控辍保学是一件需要政府及各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是打赢脱贫攻坚战、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大政治任务,营造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控辍保学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督导,确保实效
一是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考核机制。要对照自治区的考核标准,将控辍保学和巩固率提高的各项工作任务逐级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是要进一步摸清学生失学辍学情况。因地、因家、因人施策,排查政策措施空白点和工作盲点,把控辍保学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要建立健全控辍保学责任追究机制。全面统筹控辍保学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控辍保学工作奖惩机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大良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