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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02247537121335/2021-161505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融安县大良镇党政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01日
标  题:
良政发〔2021〕23号 关于印发《大良镇2021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良政发〔2021〕23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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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解读:

良政发〔2021〕23号 关于印发《大良镇2021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融安县大良镇管理组  |   发布日期: 2021-09-01 09:05   

各村(居)民委:

现将《大良镇2021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融安县大良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日

大良镇2021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柳州市、融安县控辍保学有关工作要求,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切实抓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和巩固率提高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确保2021年我镇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柳州市要求,失学辍学达到动态清零。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施行教育保障,进一步降低我县义务教育辍学率,稳步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强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保联控责任,实施控辍台账化精准管理,确保2021年我县义务教育巩固率达标。

二、工作目标

认真完成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目标,确保2021年我镇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柳州市要求,失学辍学达到动态清零。

三、工作措施

(-)完善机制,层层落实责任

1.落实大良镇控辍保学联席会议的各项工作要求。制定控辍保联席会议制度,由镇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成员由学校、公安、民政、司法、财政、社保、妇联、残联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负责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遇到重要事项随时召开,研究解决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和巩固率提高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制定完善控辍保学政策措施,健全目标责任制,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确保实现控辍保学目标。

2. 落实“双线四包”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双线四包”工作体系,县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包户;教育局领导包学校、学校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科任教师包人,层层明确控辍保学责任人,形成控辍保学“双线四包”责任人联系表。

(二)全面摸底,加强控辍保学监测和台账管理

1. 要对全镇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进行全面摸底,要求各村开展学籍系统、国扶系统、户籍系统、残疾人信息系统中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信息核查比对工作,保证数据一致,准确掌握每一名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和建档立卡学生的就读情况。学校要认真在学籍系统中做好学生辍学复学标注登记工作,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

2, 从严把握控辍保学对象的年龄范围,准确把握特殊情形。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指6-16岁未成年人、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当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未满16周岁)。对已经超龄(16周岁以上)且原来同届同学已经初中毕业的辍学学生,各村要掌握名单,开展必要的劝返,留存相关材料备查,上报时数据单独列出,不计入失学辍学学生总数。除重度智障、重度残疾、严重心理疾病和精神疾病等特殊情形无法接受义务教育外,6-16岁健康适龄儿童少年都要接受义务教育,做到“应读尽读”。

3, 规范失学辍学学生台账管理。学校要按照“一校一册”“一生一案”的要求,建立失学辍学学生台账,结合融安县控辍保学日报系统,认真规范学生请假手续,填报数据真实准确,进一步规范台账、档案等资料管理。

(三)完善辍学报告、行政和司法督促复学制度,加强返校复学学学生安置和关爱

1.规范控辍保学劝返程序,学校劝返——行政督促复学——司法督促复学一一追究法律责任。各中小学校发现学生无故未到校的,班主任或其他教师要及时与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沟通。发现学生有辍学苗头的,学校要第一时间会同责任督学、村民委员会开展劝返复学工作。及时书面报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镇人民政府。非本地户籍学生辍学的,学校也要履行劝返责任,经劝导未返校复学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向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并将学生电子学籍档案转交其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配合做好劝返复学工作。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要对“政策性休学”学生按规定进行劝返。

2. 完善行政和司法督促复学制度。镇人民政府要全面掌握本地失学辍学名单,并为失学辍学儿童、失学辍学残疾儿童建立“一生一案”登记表,制定劝返措施,明确责任人,登记劝返信息。对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镇人民政府、各村要给予批评教育,发放劝返通知文书,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司法部门要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家长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对无法劝返的,按规定程序给予“政策性休学”,及时做到对辍学学生的动态“清零”

3. 完善复学学生安置机制。对6-12岁失学辍学儿童,视情况安排到小学相应年级;对13—16岁失学辍学儿童,视情况安排到初中相应年级;对辍学年限较久,未满16岁,不适合返回小学或初中就读的,又不做“政策性休学”的学生由县教育局联系市级中职学校,安置到中等职业学校,让其接受文化教育和职业教育,增强就业能力。同时,加强返校复学学生的教育管理,避免少数复学学生将不良风气带到学校,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辍学学生返校时与学生开展谈心谈话,深入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和学业水平,全面了解劝返学生想法和意愿,为有针对性地开展管理服务工作提供支持。要抓实抓细学校常规管理,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增强学校生活吸引力。加强对劝返学生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切实提高班级管理水平,着重提高班主任、科任教师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和教育劝返学生的能力。要注重加强对中职学校选修职业教育专业课程学生的关爱和教育,送出学校要定期了解和实地查看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帮助学生更好的融入中职学校、学习技术本领。

(四)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教育,进一步提升镇村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1. 全面落实对学习困难学生、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群体关爱和教育措施。建立健全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加大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助、指导,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增强学习信心,努力消除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现象。

2. 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教育。落实师生联系帮扶制度,在学习和生活上给予照顾指导,在情感上给予关心爱护落实残疾儿童教育保障。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就近或者到指定的具备条件的普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对于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对于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通过提供送教上门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采取送教上门方式的,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3个课时(缓学、免学、休学的适龄少年儿童除外)。

3. 努力提高乡村教育质量。全面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果。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学校信息化同步互动课堂,确保全面落实国家课程计划。同时通过信息化手段送课下乡,实现优质资源共享,有效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改革评价方式,克服唯分数和应试教育导向,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增强学习信心,进一步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引导学生家长遵循教育规律,掌握科学的育儿知识,促进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四、工作要求

(一) 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做好工作协调配合。各学校制定并上报本学校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方案;落实专人(熟悉控辍保学相关政策)负责控辍保学工作,并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稳定。

(二)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要以每年3月和9月控辍保学月为契机,充分利用标语、宣传栏、大喇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把法律知识宣传到村到户,进一步明确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家长、适龄儿童和社会的法律责任,宣传适龄儿童接受和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重要性,宣传义务教育的强性规定,宣传中小学生辍学的危害性,提高广大家长对“不送孩子读书违法”的法律认识,规范用工单位或增强个人“企业雇佣未成年人违法”的法律意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形成适龄儿童少年必须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共识,让全县人民认识到控辍保学是一件需要政府及各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是助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的重大政治任务,营造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控辍保学的浓厚氛围。

(三) 强化督导,确保实效

1. 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考核机制。我镇将九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和巩固率提高工作任务逐级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2. 要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监督检查机制。要加强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专项督导,义务教育学校通过填报“柳州市控辍保学检测系统”进一步摸清学生失学辍学原因、去向,学校制定切合实际的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因地、因家、因人施策,排查政策措施空白点和工作盲点,把控辍保学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 要建立健全控辍保学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控辍保学工作奖惩机制,将控辍保学履职情况作为推先评优、晋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对辍学严重、年辍学率高的学校,我镇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大良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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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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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大良镇党政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01日
标  题:
良政发〔2021〕23号 关于印发《大良镇2021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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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政发〔202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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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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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政发〔2021〕23号 关于印发《大良镇2021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安县大良镇管理组  发布日期:2021-09-01 09:05 

各村(居)民委:

现将《大良镇2021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融安县大良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日

大良镇2021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柳州市、融安县控辍保学有关工作要求,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切实抓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和巩固率提高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确保2021年我镇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柳州市要求,失学辍学达到动态清零。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施行教育保障,进一步降低我县义务教育辍学率,稳步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强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保联控责任,实施控辍台账化精准管理,确保2021年我县义务教育巩固率达标。

二、工作目标

认真完成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目标,确保2021年我镇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柳州市要求,失学辍学达到动态清零。

三、工作措施

(-)完善机制,层层落实责任

1.落实大良镇控辍保学联席会议的各项工作要求。制定控辍保联席会议制度,由镇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成员由学校、公安、民政、司法、财政、社保、妇联、残联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负责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遇到重要事项随时召开,研究解决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和巩固率提高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制定完善控辍保学政策措施,健全目标责任制,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确保实现控辍保学目标。

2. 落实“双线四包”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双线四包”工作体系,县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包户;教育局领导包学校、学校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科任教师包人,层层明确控辍保学责任人,形成控辍保学“双线四包”责任人联系表。

(二)全面摸底,加强控辍保学监测和台账管理

1. 要对全镇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进行全面摸底,要求各村开展学籍系统、国扶系统、户籍系统、残疾人信息系统中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信息核查比对工作,保证数据一致,准确掌握每一名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和建档立卡学生的就读情况。学校要认真在学籍系统中做好学生辍学复学标注登记工作,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

2, 从严把握控辍保学对象的年龄范围,准确把握特殊情形。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指6-16岁未成年人、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当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未满16周岁)。对已经超龄(16周岁以上)且原来同届同学已经初中毕业的辍学学生,各村要掌握名单,开展必要的劝返,留存相关材料备查,上报时数据单独列出,不计入失学辍学学生总数。除重度智障、重度残疾、严重心理疾病和精神疾病等特殊情形无法接受义务教育外,6-16岁健康适龄儿童少年都要接受义务教育,做到“应读尽读”。

3, 规范失学辍学学生台账管理。学校要按照“一校一册”“一生一案”的要求,建立失学辍学学生台账,结合融安县控辍保学日报系统,认真规范学生请假手续,填报数据真实准确,进一步规范台账、档案等资料管理。

(三)完善辍学报告、行政和司法督促复学制度,加强返校复学学学生安置和关爱

1.规范控辍保学劝返程序,学校劝返——行政督促复学——司法督促复学一一追究法律责任。各中小学校发现学生无故未到校的,班主任或其他教师要及时与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沟通。发现学生有辍学苗头的,学校要第一时间会同责任督学、村民委员会开展劝返复学工作。及时书面报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镇人民政府。非本地户籍学生辍学的,学校也要履行劝返责任,经劝导未返校复学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向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并将学生电子学籍档案转交其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配合做好劝返复学工作。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要对“政策性休学”学生按规定进行劝返。

2. 完善行政和司法督促复学制度。镇人民政府要全面掌握本地失学辍学名单,并为失学辍学儿童、失学辍学残疾儿童建立“一生一案”登记表,制定劝返措施,明确责任人,登记劝返信息。对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镇人民政府、各村要给予批评教育,发放劝返通知文书,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司法部门要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家长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对无法劝返的,按规定程序给予“政策性休学”,及时做到对辍学学生的动态“清零”

3. 完善复学学生安置机制。对6-12岁失学辍学儿童,视情况安排到小学相应年级;对13—16岁失学辍学儿童,视情况安排到初中相应年级;对辍学年限较久,未满16岁,不适合返回小学或初中就读的,又不做“政策性休学”的学生由县教育局联系市级中职学校,安置到中等职业学校,让其接受文化教育和职业教育,增强就业能力。同时,加强返校复学学生的教育管理,避免少数复学学生将不良风气带到学校,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辍学学生返校时与学生开展谈心谈话,深入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和学业水平,全面了解劝返学生想法和意愿,为有针对性地开展管理服务工作提供支持。要抓实抓细学校常规管理,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增强学校生活吸引力。加强对劝返学生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切实提高班级管理水平,着重提高班主任、科任教师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和教育劝返学生的能力。要注重加强对中职学校选修职业教育专业课程学生的关爱和教育,送出学校要定期了解和实地查看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帮助学生更好的融入中职学校、学习技术本领。

(四)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教育,进一步提升镇村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1. 全面落实对学习困难学生、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群体关爱和教育措施。建立健全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加大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助、指导,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增强学习信心,努力消除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现象。

2. 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教育。落实师生联系帮扶制度,在学习和生活上给予照顾指导,在情感上给予关心爱护落实残疾儿童教育保障。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就近或者到指定的具备条件的普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对于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对于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通过提供送教上门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采取送教上门方式的,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3个课时(缓学、免学、休学的适龄少年儿童除外)。

3. 努力提高乡村教育质量。全面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果。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学校信息化同步互动课堂,确保全面落实国家课程计划。同时通过信息化手段送课下乡,实现优质资源共享,有效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改革评价方式,克服唯分数和应试教育导向,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增强学习信心,进一步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引导学生家长遵循教育规律,掌握科学的育儿知识,促进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四、工作要求

(一) 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做好工作协调配合。各学校制定并上报本学校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方案;落实专人(熟悉控辍保学相关政策)负责控辍保学工作,并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稳定。

(二)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要以每年3月和9月控辍保学月为契机,充分利用标语、宣传栏、大喇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把法律知识宣传到村到户,进一步明确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家长、适龄儿童和社会的法律责任,宣传适龄儿童接受和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重要性,宣传义务教育的强性规定,宣传中小学生辍学的危害性,提高广大家长对“不送孩子读书违法”的法律认识,规范用工单位或增强个人“企业雇佣未成年人违法”的法律意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形成适龄儿童少年必须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共识,让全县人民认识到控辍保学是一件需要政府及各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是助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的重大政治任务,营造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控辍保学的浓厚氛围。

(三) 强化督导,确保实效

1. 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考核机制。我镇将九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和巩固率提高工作任务逐级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2. 要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监督检查机制。要加强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专项督导,义务教育学校通过填报“柳州市控辍保学检测系统”进一步摸清学生失学辍学原因、去向,学校制定切合实际的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因地、因家、因人施策,排查政策措施空白点和工作盲点,把控辍保学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 要建立健全控辍保学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控辍保学工作奖惩机制,将控辍保学履职情况作为推先评优、晋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对辍学严重、年辍学率高的学校,我镇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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