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政发〔2021〕11号 关于印发《大坡乡2021年防范中小学生溺水 工作方案》的通知
乡直各单位、各村民委:
现将《大坡乡2021年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工作,确保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大坡乡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8日
大坡乡2021年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桂防溺联办〔2021〕7号)精神以及柳州市、融安县有关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我乡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从源头上化解中小学生溺水风险,遏制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保障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特制定我乡2021年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防溺水工作时间即日起持续到年底。通过健全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体系,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网络,着力解决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决遏制群体性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安全避险意识
1. 强化学校安全教育。要通过讲座、视频、板报等方式提升学生对水性的认知,使学生识别不熟悉或不明水域、无安全设施水域等的复杂性、危险性。持续开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加强防溺水“六不一会”纪律教育。各校要组织开展防溺水体验教学、防溺水知识竞赛等活动,让学生知险、防险、避险,学会科学救险,提高防溺水教育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2. 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做好防溺水社会宣传工作,形成“家、校、社会”三方联动工作格局。通过气象大喇叭、移动宣传车宣传等多种途径,大力开展防溺水宣传;各村委(社区)网格员要进村入户宣传,确保全覆盖。
3.落实家校联系对接机制。各中小学要加强家长防溺水提醒,通过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宣传防溺水工作,引导家长切实履行监护和教育责任,对外出学生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要加强上下学、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管理,严防学生违反溺水要求。增强家长防溺水意识,严防家长带小孩外出游泳、戏水、钓鱼、摸螺、参与农业生产活动时发生溺水事件。各村委(社区)要联合区域内学校,加强对单亲、留守、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控辍返学学生及家长的宣传教育。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在校纪律的管理,如出现旷课、未按时返校等情况,及时与家长沟通,确定学生去向,确保学生安全。
(二)加强安全管理,构筑风险防范屏障
1.开展溺水隐患排查整治。各村委(社区)从即日起开展针对辖区内江河湖泊、工地矿坑、水上交通工具、渡口、旅游景区等溺水隐患点排查整治。
2.加强水域管理。各村委(社区)要经常性对溺水隐患点的开展巡查,及时完善警示标志,未落实“一杆一绳一圈一哨一标识”要立即上报并整改。
3.强化水域精准巡防。各村委(社区)对辖区内排查出的中、高风险水域加强巡逻管理,明确巡查责任人、巡查时间、巡查次数,强化周末、节假日和高温天气重点时段巡查,提高巡查精准性。发挥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平台作用,要将防溺水工作纳入巡河巡湖工作内容,检查应急救护设施,及时劝阻中小学生危险涉水活动。各村委(社区)要成立防溺水巡逻队,做好防溺水重点时段和危险水域巡查工作。
4.强化学生精准管理。各中小学校从即日起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防溺水提醒,了解掌握学生遵守防溺水“六不一会”要求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家长处理。各中小学要成立学生防溺水联防小组,根据学生家庭住址进行分组,加强对重点关注人员上下学路途的监管,以便及时发现和制止学生私自违规下水玩耍及到危险水域游泳行为。各中小学要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严防学生上课时间私自离校游泳、戏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村各部门和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从为中小学生生命负责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做好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动担当,齐抓共管,把防溺水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学校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各村委(社区)要组织召开一次村、街道主要负责人会议,将防溺水工作要求传达给每一个村居民。
(二)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各村和各学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要求,切实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制定具体方案,将工作任务逐一进行分解细化,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务求取得实效。
(三)加强检查,严肃追责。要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溺水事件信息报送,从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等方面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举一反三,加强整改。对辖区内发生一次性3人以上(含3人)中小学生溺水死亡事件进行责任调查,对不认真履行防溺水职责、不及时部署防溺水工作导致重大溺水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要结合年度安全工作考核,把防溺水工作列入主要的考核内容。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大坡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