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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06日
标  题:
沙政发﹝2021﹞8号 关于印发《沙子乡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沙政发〔20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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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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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政发﹝2021﹞8号 关于印发《沙子乡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融安县沙子乡管理组  |   发布日期: 2021-08-06 15:20    |  作者: 沙子乡人民政府

各村民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沙子乡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沙子乡人民政府

                             2021年8月6日

沙子乡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

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桂建函﹝2020﹞712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开展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督﹝2020﹞18 号)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21﹞42号)《融安县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方案》(融政办发﹝2021﹞17号)等文件要求,为推动全乡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有序开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担负起各部门职责范围内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重大责任。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出发,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开展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排查房屋建筑安全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强化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构建房屋建筑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对全乡范围内除农房外的既有和在建房屋建筑基本情况和审批情况进行全面摸底,逐街逐村排查各类隐患问题。重点排查9个方面:一是未依法办理立项手续的房屋建筑;二是违法占地建设的房屋建筑;三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房屋建筑;四是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房屋建筑;五是无资质设计、施工的房屋建筑;六是未办理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七是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的房屋建筑(含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等情形);八是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的房屋建筑;九是存在第一项至第八项问题情形并违规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或者未依法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用作生产经营或公共事业的房屋建筑,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建筑。

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问题,逐项建立隐患问题台账,依法依规督促实施整改。2021年12月31日前,各村、各部门要完成排查工作并建立清查数据台账;在此基础上,力争3年内基本完成问题整改。

三、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开展既有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各村、各部门协助做好各自领域项目清查和管理,建立汇总清查工作台账:一是查清房屋建筑的地址、所有权(使用权)、用途、建筑面积、层数、建设年代、结构类型、改建扩建情况、设计施工情况、安全隐患情况;二、各村加强管理,落实辖区内的管控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巡查、报告、管控机制,实行片区包干,从严、从实管控新增违法建设。

工作分工:各村、各部门开展既有房屋建筑清查工作,建立既有项目清查台账,将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领导小组;各部门要与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具有独立产权房屋建筑的相关单位做好对接,配合做好既有房屋清查,并将台账反馈至领导小组,再由领导小组上报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汇总;领导小组要与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行政审批局协助做好相应项目建设、审批情况清查对接工作。

(二)开展在建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

各村摸清辖区内在建房屋建筑情况,建立清查工作台账报领导小组汇总:一是查清开工时间、进度、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结构类型等;二是根据工作职责配合查清房屋建筑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阶段行政许可信息和存在问题。强化房屋建筑工程在建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推动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强化社会信用管理,建立完善联合惩戒和约束机制。

工作分工:各村负责辖区内的在建房屋建筑项目清查,建立在建项目清查台账报领导小组汇总,各村及时向相关单位反馈存在问题;领导小组要与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行政审批局按照工作职责协助做好相应项目建设、审批情况清查对接。

(三)开展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与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行政审批局等相关单位根据职责对所负责领域的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问题进行对接,进行分类汇总形成管理合账,依法依规处理并监督整改对重点排查9个方面存在问题的,要严格按照法定责权,压实隐患问题整改责任,逐项制定方案并跟踪整改情况,逐项实施问题销号。各村各部门,严格落实措施,确保整改到位。推动房屋建筑所有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

工作分工:各村开展房屋建筑违法建设整治工作,配合开展相应领域的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工作职责推动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整改。

(四)开展城市综合(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及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根据自治区部署,启动CIM基础平台建设,助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城市体检、城市安全、城市综合管理等领域信息化应用。有效归集房屋建筑全链条信息管理,力争对每一栋房屋建筑的审批及管理、运行情况建档立卡,实现房屋建筑动态监管。推进自治区、市、县三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联网推进平台智慧化升级改造,逐步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管“五位一体”的综合管理服务功能;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智能化水平,深化对房屋建筑违法建设行为的动态监管和数据融合,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工作分工:各村、各部门协助做好平台建设和相关数据完善。

四、时间安排

2021年8月至2024年6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及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8月至2021年12月)。

各村、各部门要逐街逐村逐栋排查各类隐患问题,推动专项清查工作有序实施,全面摸清房屋建筑基本情况,并于2021年12月31 日前将开展清查工作情况报送至领导小组。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各村、各部门要围绕工作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建立专项清查工作台账,对照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存在问题,全面推进整改工作落实,乡领导小组于每年12 月10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送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领导小组认真总结专项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典型经验和做法,深入分析专项清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并于2024年6月20日前将专项清查三年行动工作总结报送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清查工作的重要性,本次工作涉及面广、针对性强、任务量大,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策划、妥善安排,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做好清查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乡人民政府乡长任组长,各村、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沙子乡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

(三)加强统筹协调。各村、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组采取联合执法、联合检查等方式开展清查工作,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清查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反馈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职责范围,共同做好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

(四)强化督促指导。由乡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领导小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村、各部门协助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确保清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建立运行机制。各村、各部门要建立联系人制度,固定专项工作联系人,及时报送信息数据、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和做法至乡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21日前报送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统计表(附件2)至乡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数据截至当月20日。

附件:1.沙子乡县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领导小组

2.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统计表(分工表)

3.在建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数据电子台账

4.既有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数据电子台账

附件1

沙子乡县房屋建筑违法建设

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领导小组

为推动全乡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有序开展,成立沙子乡房屋建筑伟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长:覃家超   乡人民政府乡长

 组  长:周祎程   乡人民政府副乡

     员  明   乡党委副书记

麦兰辉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赵兴国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黄健华   乡武装部长

黄淑婷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乐   沙子派出所所长

谢学健   沙子卫生院院长

            杨家富   乡社保中心主任

            莫丽雪   乡文广站站长

            覃思维   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站长

              伟   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韦丽明   乡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所长

            秦鸿升   乡财政所所长

            韦鸿运   沙子司法所所长

            钟腾宽   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廖昌才   沙子乡中心小学校长

雷光传   麻山村村民委主任

吴钟平   三睦村村民委主任

覃启富   红妙村村民委主任

韦承明   沙子村村民委主任

覃曾辉   桐木村村民委主任

周付余   古益村村民委主任

乡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孟伟同志兼任,联系人孟伟:联系电话19167159021。

          沙子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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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文件
索  引  号:
114502247537121335/2022-04952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06日
标  题:
沙政发﹝2021﹞8号 关于印发《沙子乡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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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政发〔2021〕8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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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政发﹝2021﹞8号 关于印发《沙子乡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安县沙子乡管理组  发布日期:2021-08-06 15:20  作者:沙子乡人民政府

各村民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沙子乡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沙子乡人民政府

                             2021年8月6日

沙子乡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

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桂建函﹝2020﹞712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开展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督﹝2020﹞18 号)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21﹞42号)《融安县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方案》(融政办发﹝2021﹞17号)等文件要求,为推动全乡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有序开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担负起各部门职责范围内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重大责任。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出发,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开展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排查房屋建筑安全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强化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构建房屋建筑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对全乡范围内除农房外的既有和在建房屋建筑基本情况和审批情况进行全面摸底,逐街逐村排查各类隐患问题。重点排查9个方面:一是未依法办理立项手续的房屋建筑;二是违法占地建设的房屋建筑;三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房屋建筑;四是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房屋建筑;五是无资质设计、施工的房屋建筑;六是未办理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七是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的房屋建筑(含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等情形);八是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的房屋建筑;九是存在第一项至第八项问题情形并违规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或者未依法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用作生产经营或公共事业的房屋建筑,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建筑。

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问题,逐项建立隐患问题台账,依法依规督促实施整改。2021年12月31日前,各村、各部门要完成排查工作并建立清查数据台账;在此基础上,力争3年内基本完成问题整改。

三、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开展既有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各村、各部门协助做好各自领域项目清查和管理,建立汇总清查工作台账:一是查清房屋建筑的地址、所有权(使用权)、用途、建筑面积、层数、建设年代、结构类型、改建扩建情况、设计施工情况、安全隐患情况;二、各村加强管理,落实辖区内的管控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巡查、报告、管控机制,实行片区包干,从严、从实管控新增违法建设。

工作分工:各村、各部门开展既有房屋建筑清查工作,建立既有项目清查台账,将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领导小组;各部门要与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具有独立产权房屋建筑的相关单位做好对接,配合做好既有房屋清查,并将台账反馈至领导小组,再由领导小组上报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汇总;领导小组要与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行政审批局协助做好相应项目建设、审批情况清查对接工作。

(二)开展在建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

各村摸清辖区内在建房屋建筑情况,建立清查工作台账报领导小组汇总:一是查清开工时间、进度、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结构类型等;二是根据工作职责配合查清房屋建筑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阶段行政许可信息和存在问题。强化房屋建筑工程在建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推动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强化社会信用管理,建立完善联合惩戒和约束机制。

工作分工:各村负责辖区内的在建房屋建筑项目清查,建立在建项目清查台账报领导小组汇总,各村及时向相关单位反馈存在问题;领导小组要与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行政审批局按照工作职责协助做好相应项目建设、审批情况清查对接。

(三)开展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与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行政审批局等相关单位根据职责对所负责领域的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问题进行对接,进行分类汇总形成管理合账,依法依规处理并监督整改对重点排查9个方面存在问题的,要严格按照法定责权,压实隐患问题整改责任,逐项制定方案并跟踪整改情况,逐项实施问题销号。各村各部门,严格落实措施,确保整改到位。推动房屋建筑所有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

工作分工:各村开展房屋建筑违法建设整治工作,配合开展相应领域的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工作职责推动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整改。

(四)开展城市综合(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及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根据自治区部署,启动CIM基础平台建设,助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城市体检、城市安全、城市综合管理等领域信息化应用。有效归集房屋建筑全链条信息管理,力争对每一栋房屋建筑的审批及管理、运行情况建档立卡,实现房屋建筑动态监管。推进自治区、市、县三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联网推进平台智慧化升级改造,逐步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管“五位一体”的综合管理服务功能;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智能化水平,深化对房屋建筑违法建设行为的动态监管和数据融合,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工作分工:各村、各部门协助做好平台建设和相关数据完善。

四、时间安排

2021年8月至2024年6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及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8月至2021年12月)。

各村、各部门要逐街逐村逐栋排查各类隐患问题,推动专项清查工作有序实施,全面摸清房屋建筑基本情况,并于2021年12月31 日前将开展清查工作情况报送至领导小组。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各村、各部门要围绕工作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建立专项清查工作台账,对照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存在问题,全面推进整改工作落实,乡领导小组于每年12 月10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送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领导小组认真总结专项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典型经验和做法,深入分析专项清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并于2024年6月20日前将专项清查三年行动工作总结报送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清查工作的重要性,本次工作涉及面广、针对性强、任务量大,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策划、妥善安排,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做好清查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乡人民政府乡长任组长,各村、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沙子乡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

(三)加强统筹协调。各村、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组采取联合执法、联合检查等方式开展清查工作,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清查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反馈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职责范围,共同做好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

(四)强化督促指导。由乡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领导小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村、各部门协助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确保清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建立运行机制。各村、各部门要建立联系人制度,固定专项工作联系人,及时报送信息数据、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和做法至乡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21日前报送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统计表(附件2)至乡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数据截至当月20日。

附件:1.沙子乡县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领导小组

2.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统计表(分工表)

3.在建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数据电子台账

4.既有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数据电子台账

附件1

沙子乡县房屋建筑违法建设

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领导小组

为推动全乡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有序开展,成立沙子乡房屋建筑伟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长:覃家超   乡人民政府乡长

 组  长:周祎程   乡人民政府副乡

     员  明   乡党委副书记

麦兰辉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赵兴国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黄健华   乡武装部长

黄淑婷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乐   沙子派出所所长

谢学健   沙子卫生院院长

            杨家富   乡社保中心主任

            莫丽雪   乡文广站站长

            覃思维   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站长

              伟   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韦丽明   乡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所长

            秦鸿升   乡财政所所长

            韦鸿运   沙子司法所所长

            钟腾宽   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廖昌才   沙子乡中心小学校长

雷光传   麻山村村民委主任

吴钟平   三睦村村民委主任

覃启富   红妙村村民委主任

韦承明   沙子村村民委主任

覃曾辉   桐木村村民委主任

周付余   古益村村民委主任

乡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孟伟同志兼任,联系人孟伟:联系电话19167159021。

          沙子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