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47537121335/2022-25322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 融安县大良镇党政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9年02月11日
- 标 题:
- 良政发〔2019〕1号 关于印发《大良镇2019年金桔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良政发〔2019〕1号
- 发布日期:
- 2019年0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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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政发〔2019〕1号 关于印发《大良镇2019年金桔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大良镇2019年金桔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根据《融安县金桔产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0年)》,结合我镇实际,现将《大良镇2019年金桔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融安大良镇人民政府
2019年 2月11日
大良镇2019年金桔产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镇特色水果产业体系建设,推动我镇金桔产业向组织化、规模化和标准化发展,发挥金桔产业在精准扶贫和产业融合中的主体作用,最终实现产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目标,结合我镇金桔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扩面积、提品质、增产量、重科研、树品牌、抓流通”的发展思路,推进融安金桔产业向“提品质、树品牌”转型发展,努力实现融安金桔“高产、高效、优质、安全、生态”的目标,在培育壮大全县金桔产业的同时,保障金桔产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根据县委、县政府金桔生产工作任务分配要求,2019年大良镇完成新种金桔3500亩以上,任务分解到我镇12个行政村(详见附件1)。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加快农村土地流转行动
加快我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步伐,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促进土地规模经营,提高土地经济效益,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管理和服务,引导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或其他依法登记在册的公司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从事融安金桔产业开发。发展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引导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加快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全面提升我镇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水平。
1.建立土地流转与农业规模经营扶持机制。
(1)奖励对象。一是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或其他依法登记在册的公司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自主开展土地流转从事融安金桔产业开发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2)奖励条件。奖励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集中连片流转土地100亩以上的(含100亩);②流转的土地为2018年10月1日后初次流转,土地权属明晰,流转期在10年以上(含10年)的;③流转土地双方必须签订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并在镇政府登记备案,双方均严格履行合同的;④流转的土地用于发展金桔产业的。⑤每块流转土地必须达100亩以上(含100亩)。
(3)奖励标准。实际流转适合种植金桔土地面积100亩(含100亩)以上300亩以下,用于发展金桔产业通过验收的给予每亩一次性奖励200元;实际流转适合种植金桔土地面积300亩(含300亩)以上500亩以下,用于发展金桔产业通过验收的给予每亩一次性奖励300元;实际流转适合种植金桔土地面积500亩(含500亩)以上800亩以下,用于发展金桔产业通过验收的给予每亩一次性奖励400元;实际流转适合种植金桔土地面积800亩以上(含800亩),用于发展金桔产业通过验收的给予每亩一次性奖励500元。
2.推进桉树林改种金桔步伐。
对已砍伐桉树的林地,引导农民和种植户更新发展金桔产业。采伐桉树自然连片10亩以上(含10亩)并按要求种植金桔的,优先安排林木采伐指标,给予种植金桔整地每亩补助400元。
3.建立砍伐柑橘黄龙病病树改种金桔扶持机制。
对在我镇范围内砍挖柑橘黄龙病树改种金桔的家庭农场、合作社、村集体、农户等单位或个人,通过申请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改种补贴。砍伐柑橘黄龙病树自然连片1亩(含1亩)以上并按要求种植金桔的,每亩给予病树清理补助400元,主要用于果园柑橘木虱防治和砍除销毁病树,对不按规定操作的不予资金补助。重点补贴我镇核心示范区、国道沿线的区域。
对享受以上1、2、3项奖补政策的金桔种植户,5年内不准丢荒或改种其他作物。如出现丢荒或改种其他作物的种植户,须全额退还其所获得的奖补资金,对拒不退还和涉及违纪违规骗取冒领等行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实施扶持鼓励龙头企业和种植大户发展金桔产业行动
1.金桔新种奖补。金桔新种奖补包括产业精准扶贫项目奖补和面上规模果园奖补。
(1)产业精准扶贫金桔项目奖补按县扶贫领导小组确定的奖补标准执行。
(2)面上规模果园奖补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和种植大户发展融安金桔,引导龙头企业和种植大户规模化、标准化种植,经申请符合条件的,按种植面积给予一定的补贴,验收通过后给予奖补,补贴标准按以下执行,自然连片种植滑皮金桔(脆蜜金桔)10亩(含10亩)以上50亩以下,每亩奖补500元,第一年验收合格后奖补250元,第二年验收合格后奖补250元;自然连片种植滑皮金桔(脆蜜金桔)50亩(含50亩)以上100亩以下,每亩奖补600元,第一年验收合格后奖补300元,第二年验收合格后奖补300元;自然连片种植滑皮金桔(脆蜜金桔)100亩(含100亩)以上的,每亩奖补900元,第一年验收合格后奖补450元,第二年验收合格后奖补450元。
2.支持油皮金桔高位嫁接滑皮金桔(脆蜜金桔),自然连片高位嫁接3亩(含3亩)以上,验收合格后当年一次性每亩补助300元。高位嫁接换种须采用性状优良无病的滑皮金桔(脆蜜金桔)接穗。嫁接面积必须自然连片3亩(含3亩)以上,不足3亩不予验收。果园必须进行整园或隔行且整行嫁接,整园高位嫁接的按整个果园面积进行核验,果园隔行且整行进行高位嫁接的,按果园面积的二分之一计算。
3.发展金桔贷款贴息。按县政府融资后下达指标对当年获得新种奖补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户实行贴息贷款,确保金桔种植户在4年内新种植每亩滑皮金桔(脆蜜金桔)可获得6000元贷款资金,用于金桔种植经营管理,种植规模必须自然连片10亩(含10亩)以上,贷款资金发放按果树生长分期发放,从第二年开始发放贷款,第二、第三年每年每亩发放3000元。新种植获得贷款扶持农户按每亩最高6000元贷款预拨给予贴息,贴息年限4年,贴息按每年结算一次,每年底经验收合格后给予补贴。至第四年底产果后即有收入,农户负责向银行还清贷款。融资办法和种植质量标准要求另行制定。
4.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扶持,优先安排规模果园合理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模果园基础设施建设,需先进行项目申报,项目获批后按规定给予相应的项目补助。生产道路硬化补助按厚0.15米、路面宽2.5米的标准建设,采取先建后补,每平方米补助60元。储水池建设优先支持坡地、旱地果园,建设内容包括进水、出水系统、储水池、配肥池等设施,容积50立方米的储水池,原则上应采用整体式钢筋混凝土施工,采取先建后补,每立方米补助100元。水肥一体化灌溉系统建设优先支持坡地、旱地果园水肥一体化项目建设,采取先建后补,每亩补助500元。果园生产用电建设优先支持100亩(含100亩)以上规模果园生产用电项目建设,采取先建后补,按每公里给予4万元补助(要求树水泥电杆,正规线路安装),50亩(含50亩)以上100亩以下果园补助上限为8万元,100亩(含100亩)以上果园补助上限为10万元;规模250亩以上果园安装需安装变压器的,每台变压器补助按实际购买价的5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鼓励种植户建设永久性钢结构“三避”大棚,优先支持滑皮金桔(脆蜜金桔)等新品种果园,不再支持油皮金桔老品种果园,采取先建后补形式,种植规模自然连片30亩(含30亩)以上且已挂果果园才给予扶持,每亩补助3000元。同时积极协助龙头企业和种植大户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争取项目资金扶持规模果园基础设施建设(具体补助标准和条件以上级文件为准),通过龙头企业带动,种植大户示范,推动全镇金桔产业加速发展。
对享受以上1、2、3项奖补政策的金桔种植户,5年内不准丢荒或改种其他作物。如出现丢荒或改种其他作物的种植户,须全额退还其所获得的奖补资金和停止发放贴息补贴资金,对拒不退还和涉及违纪违规骗取冒领等行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实施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行动
加强农产品产地冷库建设,支持田间地头冷库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参与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单个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最少不低于50立方米。按照每50立方米补贴10万元,每100立方米补贴2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完善融安金桔产业发展工作领导机制。健全镇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工作领导体制。镇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镇党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亲自抓金桔产业发展。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融安金桔产业发展工作合力。建立全镇推进融安金桔产业发展的实绩考核制度,将金桔产业发展纳入村级绩效考核。
(二)加强统筹,密切配合做好项目申报和储备工作
各村要充分利用宜果旱地、荒坡,科学规划,重点抓示范点建设,实现连片规模种植,将融安金桔产业作为全村的重点工作,积极向上申请项目资金,用于扶持金桔产业开发与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实现规模果园路、水、电“三通”,加快全乡金桔产业发展支撑体系和品牌建设。镇农业推广站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引导果农科学调整种植结构,提升现有果园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金桔果品和效益。
(三)加强督查,确保工作持续高效推进
各村要将融安金桔产业发展目标列入本村年度工作目标,对完成任务目标较好的村予以通报表扬;对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的村,要对镇村干部进行约谈。
(四)工作实行每周一报制度。
为了便于及时了解掌握2019年全镇金桔新种情况,经研究决定,金桔生产进度上报工作实行“每周一报”制,金桔种植进度上报工作与绩效挂钩。要求各村认真统计,于每周三下午下班前交到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电话:17376115320,联系人:吴柳星。
附件1:大良镇2019年金桔生产任务分解表
附件1:
2019年大良镇各村新种金桔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亩
村名 |
已种金桔面积 |
其中: |
2019年新种任务面积 |
示范基地(个) |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
新种面积 |
新种面积 |
新种面积 |
新种面积 |
新种面积 | ||||
湖洞村 |
285.2 |
0 |
285.2 |
0 |
0 |
0 |
150 |
|
良北村 |
302.2 |
134 |
93 |
5 |
70.2 |
55.8 |
300 |
|
山口村 |
76.4 |
51 |
12 |
7 |
6.4 |
61.8 |
300 |
|
永安村 |
108.5 |
1.5 |
107 |
0 |
0 |
26.8 |
260 |
|
大良村 |
603.4 |
21.2 |
564.5 |
10 |
7.7 |
58.3 |
300 |
|
和南村 |
233 |
21.7 |
171.3 |
27 |
13 |
22.3 |
340 |
|
龙山村 |
147.4 |
40.3 |
77 |
17 |
13.1 |
108.2 |
340 |
|
新和村 |
42 |
25 |
17 |
0 |
0 |
81.4 |
350 |
|
石门村 |
307.4 |
55 |
207.4 |
45 |
0 |
0 |
200 |
|
古兰村 |
1346 |
236.5 |
339 |
130 |
640.9 |
796.2 |
300 |
|
新寨村 |
330.6 |
173.5 |
97.1 |
60 |
0 |
0 |
400 |
|
杨柳村 |
269 |
64.4 |
196.6 |
8 |
0 |
14 |
260 |
|
合计 |
4052 |
824.1 |
2167 |
309 |
751.3 |
1225 |
3500 |
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大良镇党政办公室 2019年2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