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政发〔2022〕5号关于印发《融安县大将镇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将政发〔2022〕5号
关于印发《融安县大将镇
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柳州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的意见》(柳政发[2012]75号)和《融安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地质灾害现状及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制定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现将《融安县大将镇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融安县大将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0日
融安县大将镇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柳州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的意见》(柳政发[2012]75号)和《融安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地质灾害现状及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制定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2022年重点防范区域与责任单位
(一)重点防范期
我镇地质灾害防范期为2022年全年,重点防范期为每年的主汛期(4-9月份),其中每年的5月中旬至7月中旬为重点防范的重中之重,其间降雨量约占全年降雨量的80%以上,我镇将重点预防台风、暴雨等强降雨天气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二)重点防治区域与责任单位
根据以往地质灾害发生的时空分布和灾害损失程度,以受地质灾害影响的村屯、人口密集区、学校为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我镇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多分布广,全镇15个村都是地质灾害易发区。通过地质灾害调查和排查,全镇划分出6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即雅仕村、才妙村、设洞村、大华村、板茂村、东潭村为崩塌、滑坡、泥石流重点防治区。该防治区域属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重点防治强降雨后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的村屯要特别注意防范,明确监测和预防责任人,切实落实好防治措施。
(三)主要防治措施
1.削坡建房的在屋后山坡上适当位置开地表排水沟、设挡土墙、削坡构筑台阶,如坡面发生裂缝立刻回填夯实。
2.禁止随意切坡等行为,开挖边坡时做好边坡防护工作。
3.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巡查监测,已发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避让、监测、工程和生物等措施治理。
各区域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为各村工作组及各村委会。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
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作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严格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防灾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完善联队协调和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快速、果断、准确有效应对突发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预防对策及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镇成立了地质灾害预防领导小组,组长为黄国良镇长,副组长为王武涛武装部部长、覃莉婷副镇长,成员为镇直各单位负责人,各村监测员。各村民委,镇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责任制,各村主任要对本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体负责,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派出所、财政所、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院等有关单位要按单位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责,把责任、防治经费落实到位,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齐心协力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而引起严重后果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二)各单位职责
1.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应急调查、灾情排查工作的指导督促和灾害监测工作。
2.财政所:负责地质灾害应急资金的筹集、安排和拨付,做好以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3.派出所:负责组织公安民警、维护灾区治安、交通秩序,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目标安全和救灾抢险物资运输畅通。
4.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核查报告灾情,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组织指导和接收救灾捐赠;组织转移安置灾民;做好灾民临时生活安排,负责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
5.卫生院:负责组织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队伍,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传播、蔓延。
6.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防洪工程的协调调度和水情、汛情的预警、监测,修复毁坏的水利工程和供水、排水设施。
7.应急队伍:各单位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由镇政府、镇直各单位抽选年轻干部参加应急抢险分队。
(三)切实加强汛期险情巡查工作
在汛期来临之前,全镇要做好辖区范围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的排查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有针对性地进行巡查工作。要重点巡查有潜在重大危害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村民削坡平基形成的高陡边坡;公路沿线要重点巡查不稳定边坡、孤立岩;山塘、水库周边、河流两岸重点巡查不稳定边坡。对查出的隐患点,及时发放地质灾害明白卡,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采取有效的防灾减灾措施,并报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严格执行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制度
在汛期,各村及相关单位要坚持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不间断通讯畅通,一旦出现灾情,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防灾救灾工作,同时,按灾情速报制度向上级报告。镇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值班电话: 8352002、8352303。
(五)做好应急救灾抢险工作
各村要在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开展至少一次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发生地质灾害时,各村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必须立即派人员赶赴现场,组织应急调查处理,并启动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各项抢险救灾工作。各有关单位应当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关的应急工作。
(六)严格执行农村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建房应当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有危险性的不予批准建房。
(七)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镇的防灾减灾意识
利用多种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以及地质灾害科普知识、典型事件的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尤其是灾患区群众的防灾、抗灾、救灾意识,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念,杜绝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行为。
四、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