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政发〔2022〕25号关于印发《大将镇2022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将政发〔2022〕25号
关于印发《大将镇2022年秋季
学期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大将镇2022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融安县大将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1日
大将镇2022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融安县控辍保学有关工作要求,切实抓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和巩固率提高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确保2022年我镇义务教育巩固率达标。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保障义务教育为核心,进一步降低我镇义务教育辍学率,稳步提升我镇义务教育质量。
二、工作目标
务必完成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目标,确保2022年我镇义务教育巩固率达标,无贫困家庭适龄学生因贫失学辍学。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双线四包”责任制
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双线四包”工作体系,县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包户;教育局领导包学校、校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科任教师包人,层层明确控辍保学责任人,形成控辍保学“双线四包”责任人联系表,将控辍任务落实到镇各有关单位和村民委,将责任落实到人。
(二)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
派出所提供本镇所有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名单,教育局提供本县所有在校生名册,镇政府利用两份名册进行比对。对未在县内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各工作组、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村屯干部进行逐一排查。对排查出的疑似辍学儿童少年,必须逐一核实其辍学原因、家长及监护人意见、人员去向(包括虽在校注册了,但依然不在校的辍学学生。如果外出务工的要弄清楚详细地址、务工企业名称、务工企业法人及联系电话、学生及家长的联系方式等)。对核实排查出来的辍学学生信息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三)配合规范控辍保学劝返程序
配合规范控辍保学劝返程序。自收到书面报告后积极监督配合好学校、村民委的劝返工作。对于居住就读本地的非本地户籍学生辍学的,收到消息也配合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四)启动司法程序依法劝学
对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镇政府给予批评教育,发放劝返通知文书,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司法部门要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家长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对仍不配合、不支持、不作为的家长或相关监护人,采取“官告民”做法,由镇政府依法将其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及时立案受理,并以最快时间公开审理,依法判令家长或相关监护人立即送子女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五)积极联系校方,妥善安置,确保学生回得来、留得住、爱学习
由于辍学学生多是因厌学造成,为了使他们劝得回、留得住、爱学习,对劝回返校的学生,如果愿意回原校就读的就安排在原校就读,如果不愿意回原校就读的就积极联系校方采取集中安置办班方式安排学习,封闭式管理。集中安置办班学习的,学习内容可根据他们的兴趣爱好设置(如开设阅读、电脑、音体美等课程)。以上由所属校区领导、老师负责管理、教学。
(六)加大法律宣传,形成合力
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把法律知识宣传到村到户,宣传适龄儿童接受和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重要性,宣传义务教育的强性规定,宣传中小学校学生辍学的危害性,提高广大家长对“不送孩子读书违法”的法律认识,规范用工单位或增强个人“企业雇佣未成年人违法”的法律意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形成适龄儿童少年必须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共识,为控辍保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七)开展学前阶段学会普通话行动
制定“学前阶段学会普通话”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实施计划、主要工作及保障措施,对辖区内3-6岁幼儿普通话掌握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统计摸排台账,扎实开展3-6 岁学前幼儿学会普通话工作。各工作组、村(居)民委在8月底前至少举办一次3-6岁未进幼儿园的幼儿普通话培训会。3-6岁进入幼儿园学习的幼儿由幼儿园进行普通话培训。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各级政府必须予以保障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各有关部门、各学校、各工作组、各村(居)民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控辍保学工作措施得力、责任到人、纪律严明、劝返有效。
(二)依法履职,协作配合
各有关部门、各学校、各工作组、各村(居)民委要履行好本单位的控辍保学责任,通力协作,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确保任务完成。
(三)强化责任,确保实效
将降低辍学率、提高巩固率工作纳入政府对工作组、村(居)民委、学校的年终考核和绩效考核的管理体系中。对控辍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工作组、村(居)民委和学校将给予奖励;对控辍工作不力,学生辍学率过高的工作组、村(居)民委和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工作组、村(居)民委和学校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