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政发〔2025〕12号 泗顶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泗顶镇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 排查整治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事项的通知》(厅发〔2025〕10号)、《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柳州市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事项的通知》(柳办〔2025〕13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建融安县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的通知》(融政办发〔2025〕6号)及工作需要,组建泗顶镇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协调解决排查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周 莉 镇党委书记
黄诗保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韦博臣 镇人大主席
方 容 镇党委副书记
梁昌福 镇党委委员兼政法委员、副镇长
阙振发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生贵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杨振宏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许砚香 镇党委委员、宣统委员
疏安宁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梁千祥 镇党委委员,泗顶派出所所长
熊华开 镇副镇长
覃家宾 镇副镇长
成 员:韦 薇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韦健祯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文 迪 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彭 港 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副主任
张 宇 镇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黄全军 泗顶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黄深超 三坡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李长茂 吉照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韦桂媛 儒南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覃运团 山贝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韦文生 寿局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阮海英 上洞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韦贤兵 振彩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骆 安 马田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周 柱 泗顶社区党支部书记、居民委主任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由覃家宾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处理。
二、工作职责
(一)组长职责:全面负责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与决策,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各方资源,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副组长职责:协助组长开展工作,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向组长汇报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
(三)成员职责: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具体事务、对接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对涉及事项的排查工作等;镇建设综合保障中心负责涉重金属企业相关服务和问题排查、排查整治工作中涉及建设规划方面的问题、统筹协调、信息汇总及日常工作、涉及自然资源方面的排查;镇农服务中心负责对涉水环节的排查监管、排查整治工作中涉及林业资源保护的相关问题;镇执法大队负责维护排查整治工作中的社会稳定;各村支书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涉重金属企业、场所的全面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上报,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排查整改工作,做好辖区内群众的宣传教育与沟通协调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成员单位要深刻认识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将排查整治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岗位和人员,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影响排查整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三)加强协调配合:工作专班各成员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排查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四)严格工作纪律:在排查整治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坚持实事求是,确保排查数据真实可靠,整治措施有效可行。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广泛宣传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进展,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
(六)强化监督检查:工作专班要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同时,鼓励公众对涉重金属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融安县泗顶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5日



政务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