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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政发〔2022〕17号 板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板榄镇饮水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 融安县板榄镇  |   发布日期: 2022-10-27 09:45   


202217

板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板榄饮水安全应急案》的通知

村(居)委会直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板榄镇饮水安全应急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融安县板榄镇人民政府

                               20221026日        


  板榄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026日印发

融安县板榄镇饮水安全应急预案

目录

一、总则 ..............................................1

(一)编制目的 ........................................1

(二)编制依据 ........................................1

(三)适用范围 ........................................1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

(一)指挥体系 ........................................2

(二)职责 ............................................3

1.镇指挥部职责......................................3

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 ...4

3.镇应急处置组职责 ..................................4

三、预测与预警........................................6

(一)预防 ............................................6

1.信息监测和收集....................................6

2.信息报告..........................................7

3.预防工作..........................................7

(二)预警 ............................................7

1.预警等级..........................................7

2.应急预警启动条件 ..................................7

3.预警发布 ..........................................8

四、应急响应 ..........................................9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9

二)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响应........................9

1.工作会商 ..........................................9

2.本级响应工作 ......................................9

(三)V级响应 ................................. ....10

1.工作会商 .........................................10

2.本级响应工作.....................................10

(四)应急处置 .......................................11

(五)响应结束.......................................12

1.应急响应结束的条件...............................12

2.应急响应结束的发布程序...........................12

五、后期处.........................................12

(一)调查与评估 .....................................12

(二)恢复重建 .......................................13

(三)效益评估 .......................................13

六、保障措施 .........................................13

(一)资金保障 .......................................13

(二)物资保障 .......................................13

(三)应急备用水源准备 ...............................14

(四)应急队伍保障 ...................................14

(五)医疗卫生保障 ...................................14

(六)治安保障.......................................15

七、附则.............................................15

(一)预案编制、审查与审批...........................15

(二)预案修订.......................................15

(三)预案实施时间...................................15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防止和减少农村饮水安全事的发生,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切实提高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件》《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救灾防病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供水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融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严重旱情导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枯竭或供水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区域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


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导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严重不安全;

3.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导致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

6.其他原因导致饮水困难的。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一)指挥体系

根据《融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的规定,设立浮石镇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镇指挥部,在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和镇党委、镇人民政府领导下,指导协调组织应对全镇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工作

长:曾寿香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指挥长:  镇人民政府常务副镇长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员:党政办公室主任

                镇派出所所长

                潘韦安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黄玲玲镇财政所所长


莫燕周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王时清镇卫生院院长

镇民政办主任

余世立镇政务服务审批中心主任(文广站)

莫林惠镇消防应急队

镇中心校校长

韦宗启  古龙村委会主任

                蓝有顺江北村委会主任

                拉叭村委会主任

                郑永鲜沙江村委会主任

                徐国业官昔村委会主任

                杨玲华里鸟村委会主任

                韦其均四平村委会主任

                马步村委会主任

                韦志忠板榄社区居民委主任

                泗安村委会主任

                徐祖庆拉谢村委会主任

                林惠韬门楼村委会主任

                李日光蒙村村委会主任

                秦显平麻江村委会主任

                刘丽花木吉村委会主任

                韦元花龙纳村委会主任

                韦泽忠山尾村委会主任

                廖联发东岭村委会主任

镇指挥部下设饮水安全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和六个应急处置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静副镇长兼任,副主任由党政办主任曾琳担任,成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办公室电话:0772—8312028

(二)职责

1.镇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和融安县有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

2)及时了解掌握全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安全事的应急工作,向人民政府、县指挥部和水利、应急部门报告事情况和应急措施;

3)审定本镇农村饮水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4)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组织进行范围农村饮水安全事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5)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各行政村和所有集中饮工程的饮水安全应急工作。

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起草本镇农村饮水安全事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全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报告;负责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救援工作;协助县级专家组的有关工作;负责对存在隐患供水工程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镇党委委、镇人民政府和县指挥部办公室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信息上报和发布工作。

3、应急处置组职责

1)应急抢险维稳组

   长:骆厚斌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成员单位:镇派出所、镇消防应急队、南方电网浮石

   责:负责召集派出所、镇消防应急队、各村民兵组成临时抢险队伍,负责开展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救援工作,参加重要设施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社会秩序,协助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做好相关救援装备、物资、力量的储备,定期组织开展救援演练。

2)应急供水保障组

   长:陈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员单位: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镇消防应急队

   责:负责制定送水方案,组织实施向受灾村屯群众送水工作,满足事件发生村屯群众基本饮用水需求。组织技术人员对工供水工程设施进行抢修等措施,及时恢复供水。

3)事件调查处置组

   长:覃忠科党委专职副书记

成员单位:浮石派出所、综治办、卫生院、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电管所。

    责:负责调查和收集污染饮用水安全事故、人为破坏供水设施、地质灾害相关资料。调查事故原因以及可能引发的中长期环境影响,提出应对措施,拟定调查报告,提出对事故的初步处理意见。

4)宣传报道

    长:覃玉强   镇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成员单位:党政办、政务服务审批中心(文广站)

    责:负责收集和上报饮用水安全事故相关信息,正确把握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的宣传导向,配合新闻单位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宣传工作。

5卫生防疫组

   长: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成员单位:中心卫生院、各村卫生室。

    责:负责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的卫生防疫医疗救护及饮用水水源的卫生保障工作

6后勤保障组

    长:韦仕达自行确定

成员单位:党政办、财政所、派出所、民政办、交管站。

    责:及时组织车辆,优先运送救助人员,物资生活必需品,保障道路交通畅通,确保应急车辆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必要时采取道路交通管制措施。负责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涉及群众的生活救济工作。

三、预测与预警

(一)预防

1.信息监测和收集

(1)供水工程管理单位、群众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厂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人为破坏事件时,有责任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监测单位及报告制度: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指导各供水管理单位负责本村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监测、检查、预警工作,及时向镇指挥部报告。

2.信息报告

镇指挥部是农村饮水安全日常监测信息和突发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级报告的责任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镇指挥部报告突发性事件信息

3.预防工作

增强群众对已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保护意识和节水意识,做好饮水安全工程设施的检查维修,加强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的组织建设和水源工程建设

(二)预警

1.预警等级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结合乡镇实际,划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V()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和白色表示。

2.应急预警启动条件

1Ⅰ级、Ⅱ级Ⅲ级Ⅳ级预警启动由县指挥部按照《融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条件启动,凡上一级预警启动,下一级预警随之自行启动当县指挥部发布Ⅰ级、Ⅱ级Ⅲ级Ⅳ级预警并且预警范围涉及我镇范围时,立即随之启动对应的预警。

2V应急预警启动:根据监测信息,预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立即启动。

突发事件造成300人以上饮水不安全的

全镇因干旱造成农村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总农村人口2%以上(含2%)以上的或出现3个屯(含)以上整屯人口临时性饮水困难的

③其他原因导致供水紧张等必要启动V应急预警的情形。

3.预警发布

镇指挥部办公室依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等级标准,对收到的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并报告镇指挥部,同时上报指挥部。

Ⅰ级、Ⅱ级Ⅲ级Ⅳ级预警,由指挥部统一发布。

V级预警由镇指挥部研判,经镇党委、镇人民政府批准,以镇指挥部名义向全镇发布预警公告。

预警公告内容应包括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止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通信、信息网络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出现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在2小时内向镇指挥部报告,并先行进行处理;指挥部在获取信息后,应在2小时内向县指挥部县人民政府报告。

对应全镇农村饮水安全预防预警等级,应急响应划分为级。镇指挥部负责全镇重大饮水安全事件的指挥调度。各村负责配合指挥部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二)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响应

凡上一级应急响应启动,下一级应急响应随之自行启动。当县指挥部发布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响应并且范围涉及我镇范围时,立即随之启动对应的应急响应。

1.工作会商

镇指挥部召集成员单位和应急处置组参加,邀请指挥部领导和有关专家到会指导,进行工作会商,制定突发性事件影响地区应急供水方案及其它相应措施。

2.工作部署

镇指挥部发布农村饮水安全紧急通知,召开农村饮水安全紧急会议,动员组织有关村委会

()V级响应

镇指挥部召集成员单位和应急处置组参加工作会商,视情况邀请县指挥部工作组参加,制定突发性事件影响地区应急供水方案及其它相应措施。

镇指挥部发布农村饮水安全紧急通知,组织有关村委会

(四)应急处置

当发生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时,镇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应急处置组要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1、应急抢险维稳组:立即召集派出所、镇消防应急队、涉及的村民兵组成临时抢险队伍,负责开展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救援和抢险工作,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社会秩序,协助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群众。

2、应急供水保障组:当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负责制定应急送水方案,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3、事件调查处置组:当发生的应急事件属于水源污染、地质灾害、人为破坏工程设施等非旱情引起的事件时,立即赶赴事件发生的村屯,负责收集相关资料调查事故原因以及可能引发环境影响,提出应对措施,提出对事故的初步处理意见。

4、宣传报道负责收集和上报饮用水安全事故相关信息,正确把握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的宣传导向,配合新闻单位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宣传工作。

5、卫生防疫组:当发生的应急事件属于水源污染事件时,立即进村入户,开展卫生防疫医疗救护及饮用水水源的卫生保障工作

6、后勤保障组:负责组织和安排抢险救援车辆,筹备物资生活必需品,做好突发性事涉及群众的生活救济和应急抢险队伍后勤保障工作。

(五)响应结束

1应急响应结束的条件

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灾区居民饮水恢复正常后,该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结束。

2应急响应结束的发布程序

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结束的发布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发布结束命令,我镇指挥部同步发布结束命令。

V级应急响应结束的发布镇指挥部办公室报镇指挥部全体会议审议后,由镇指挥部指挥长发布结束命令向县指挥部报告。

五、后期处置

(一)调查与评估

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事件终止后一周内,供水工程管理单位要向镇指挥部提交书面总结,镇指挥部应向指挥部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件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

镇应急指挥部要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二)恢复重建

政府负责向县水利局和县政府积取资金和项目,上报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积极开展恢复重建工作。在县卫生健康局的支持下继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直到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后,才能恢复供水。

(三)效益评估

应急响应结束15天,镇指挥部办公室对干应急预案实施效果进行一次评估,针对预案存在的缺陷和不足进行修正,使之进一步得到完善;预案修订后,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六、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

镇财政设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当发生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时,按照突发事件等级划分,申请动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

(二)物资保障

发生事故时,镇指挥部要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应急送水及车辆调配方案。由人民政府对物资进行统一调配,确保物资供应及时。供水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应当建设适度规模的应急备用水源。

(三)应急备用水源准备

水利工程和部分中小河流是提供应急供水水源的主体,要充分做好应急备用水源准备工作充分挖掘现有水库、塘坝等蓄水工程的蓄水潜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多蓄水,为应急供水准备充足的水量。板榄镇应急备用水源主要是浪溪河、保江河。(备用水源是指在饮水工程无法供水的时候,本辖区内现有的水源稳定和水质相对清洁的河流、水库、溶洞水源等)

(四)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队伍由派出所、镇消防应急队、综治办、卫生院、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电管所各村民兵组成,负责开展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救援工作。镇政府定期组织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实际操作能力

(五)医疗保障

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水中毒事件后,指挥部要在镇政府协调下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专家,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镇卫生院平时要做好应急抢险救灾医疗药品和器械等物资的筹备。

(六)治安保障

镇派出所要负责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七、附

(一)预案编制、审查与审批

板榄镇饮水安全应急预案指挥部及主要成员单位审查通过后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同时报县指挥部备案。

(二)预案修订

板榄镇饮水安全应急预案一般每5年修订1次,特殊情况下可及时修订,修订后的应急预案需按原程序进行审查报批。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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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文件

板政发〔2022〕17号 板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板榄镇饮水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融安县板榄镇  发布日期:2022-10-27 09:45 


202217

板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板榄饮水安全应急案》的通知

村(居)委会直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板榄镇饮水安全应急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融安县板榄镇人民政府

                               20221026日        


  板榄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026日印发

融安县板榄镇饮水安全应急预案

目录

一、总则 ..............................................1

(一)编制目的 ........................................1

(二)编制依据 ........................................1

(三)适用范围 ........................................1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

(一)指挥体系 ........................................2

(二)职责 ............................................3

1.镇指挥部职责......................................3

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 ...4

3.镇应急处置组职责 ..................................4

三、预测与预警........................................6

(一)预防 ............................................6

1.信息监测和收集....................................6

2.信息报告..........................................7

3.预防工作..........................................7

(二)预警 ............................................7

1.预警等级..........................................7

2.应急预警启动条件 ..................................7

3.预警发布 ..........................................8

四、应急响应 ..........................................9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9

二)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响应........................9

1.工作会商 ..........................................9

2.本级响应工作 ......................................9

(三)V级响应 ................................. ....10

1.工作会商 .........................................10

2.本级响应工作.....................................10

(四)应急处置 .......................................11

(五)响应结束.......................................12

1.应急响应结束的条件...............................12

2.应急响应结束的发布程序...........................12

五、后期处.........................................12

(一)调查与评估 .....................................12

(二)恢复重建 .......................................13

(三)效益评估 .......................................13

六、保障措施 .........................................13

(一)资金保障 .......................................13

(二)物资保障 .......................................13

(三)应急备用水源准备 ...............................14

(四)应急队伍保障 ...................................14

(五)医疗卫生保障 ...................................14

(六)治安保障.......................................15

七、附则.............................................15

(一)预案编制、审查与审批...........................15

(二)预案修订.......................................15

(三)预案实施时间...................................15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防止和减少农村饮水安全事的发生,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切实提高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件》《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救灾防病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供水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融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严重旱情导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枯竭或供水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区域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


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导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严重不安全;

3.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导致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

6.其他原因导致饮水困难的。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一)指挥体系

根据《融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的规定,设立浮石镇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镇指挥部,在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和镇党委、镇人民政府领导下,指导协调组织应对全镇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工作

长:曾寿香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指挥长:  镇人民政府常务副镇长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员:党政办公室主任

                镇派出所所长

                潘韦安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黄玲玲镇财政所所长


莫燕周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王时清镇卫生院院长

镇民政办主任

余世立镇政务服务审批中心主任(文广站)

莫林惠镇消防应急队

镇中心校校长

韦宗启  古龙村委会主任

                蓝有顺江北村委会主任

                拉叭村委会主任

                郑永鲜沙江村委会主任

                徐国业官昔村委会主任

                杨玲华里鸟村委会主任

                韦其均四平村委会主任

                马步村委会主任

                韦志忠板榄社区居民委主任

                泗安村委会主任

                徐祖庆拉谢村委会主任

                林惠韬门楼村委会主任

                李日光蒙村村委会主任

                秦显平麻江村委会主任

                刘丽花木吉村委会主任

                韦元花龙纳村委会主任

                韦泽忠山尾村委会主任

                廖联发东岭村委会主任

镇指挥部下设饮水安全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和六个应急处置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静副镇长兼任,副主任由党政办主任曾琳担任,成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办公室电话:0772—8312028

(二)职责

1.镇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和融安县有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

2)及时了解掌握全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安全事的应急工作,向人民政府、县指挥部和水利、应急部门报告事情况和应急措施;

3)审定本镇农村饮水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4)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组织进行范围农村饮水安全事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5)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各行政村和所有集中饮工程的饮水安全应急工作。

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起草本镇农村饮水安全事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全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报告;负责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救援工作;协助县级专家组的有关工作;负责对存在隐患供水工程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镇党委委、镇人民政府和县指挥部办公室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信息上报和发布工作。

3、应急处置组职责

1)应急抢险维稳组

   长:骆厚斌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成员单位:镇派出所、镇消防应急队、南方电网浮石

   责:负责召集派出所、镇消防应急队、各村民兵组成临时抢险队伍,负责开展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救援工作,参加重要设施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社会秩序,协助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做好相关救援装备、物资、力量的储备,定期组织开展救援演练。

2)应急供水保障组

   长:陈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员单位: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镇消防应急队

   责:负责制定送水方案,组织实施向受灾村屯群众送水工作,满足事件发生村屯群众基本饮用水需求。组织技术人员对工供水工程设施进行抢修等措施,及时恢复供水。

3)事件调查处置组

   长:覃忠科党委专职副书记

成员单位:浮石派出所、综治办、卫生院、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电管所。

    责:负责调查和收集污染饮用水安全事故、人为破坏供水设施、地质灾害相关资料。调查事故原因以及可能引发的中长期环境影响,提出应对措施,拟定调查报告,提出对事故的初步处理意见。

4)宣传报道

    长:覃玉强   镇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成员单位:党政办、政务服务审批中心(文广站)

    责:负责收集和上报饮用水安全事故相关信息,正确把握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的宣传导向,配合新闻单位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宣传工作。

5卫生防疫组

   长: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成员单位:中心卫生院、各村卫生室。

    责:负责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的卫生防疫医疗救护及饮用水水源的卫生保障工作

6后勤保障组

    长:韦仕达自行确定

成员单位:党政办、财政所、派出所、民政办、交管站。

    责:及时组织车辆,优先运送救助人员,物资生活必需品,保障道路交通畅通,确保应急车辆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必要时采取道路交通管制措施。负责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涉及群众的生活救济工作。

三、预测与预警

(一)预防

1.信息监测和收集

(1)供水工程管理单位、群众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厂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人为破坏事件时,有责任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监测单位及报告制度: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指导各供水管理单位负责本村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监测、检查、预警工作,及时向镇指挥部报告。

2.信息报告

镇指挥部是农村饮水安全日常监测信息和突发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级报告的责任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镇指挥部报告突发性事件信息

3.预防工作

增强群众对已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保护意识和节水意识,做好饮水安全工程设施的检查维修,加强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的组织建设和水源工程建设

(二)预警

1.预警等级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结合乡镇实际,划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V()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和白色表示。

2.应急预警启动条件

1Ⅰ级、Ⅱ级Ⅲ级Ⅳ级预警启动由县指挥部按照《融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条件启动,凡上一级预警启动,下一级预警随之自行启动当县指挥部发布Ⅰ级、Ⅱ级Ⅲ级Ⅳ级预警并且预警范围涉及我镇范围时,立即随之启动对应的预警。

2V应急预警启动:根据监测信息,预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立即启动。

突发事件造成300人以上饮水不安全的

全镇因干旱造成农村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总农村人口2%以上(含2%)以上的或出现3个屯(含)以上整屯人口临时性饮水困难的

③其他原因导致供水紧张等必要启动V应急预警的情形。

3.预警发布

镇指挥部办公室依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等级标准,对收到的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并报告镇指挥部,同时上报指挥部。

Ⅰ级、Ⅱ级Ⅲ级Ⅳ级预警,由指挥部统一发布。

V级预警由镇指挥部研判,经镇党委、镇人民政府批准,以镇指挥部名义向全镇发布预警公告。

预警公告内容应包括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止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通信、信息网络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出现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在2小时内向镇指挥部报告,并先行进行处理;指挥部在获取信息后,应在2小时内向县指挥部县人民政府报告。

对应全镇农村饮水安全预防预警等级,应急响应划分为级。镇指挥部负责全镇重大饮水安全事件的指挥调度。各村负责配合指挥部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二)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响应

凡上一级应急响应启动,下一级应急响应随之自行启动。当县指挥部发布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响应并且范围涉及我镇范围时,立即随之启动对应的应急响应。

1.工作会商

镇指挥部召集成员单位和应急处置组参加,邀请指挥部领导和有关专家到会指导,进行工作会商,制定突发性事件影响地区应急供水方案及其它相应措施。

2.工作部署

镇指挥部发布农村饮水安全紧急通知,召开农村饮水安全紧急会议,动员组织有关村委会

()V级响应

镇指挥部召集成员单位和应急处置组参加工作会商,视情况邀请县指挥部工作组参加,制定突发性事件影响地区应急供水方案及其它相应措施。

镇指挥部发布农村饮水安全紧急通知,组织有关村委会

(四)应急处置

当发生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时,镇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应急处置组要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1、应急抢险维稳组:立即召集派出所、镇消防应急队、涉及的村民兵组成临时抢险队伍,负责开展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救援和抢险工作,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社会秩序,协助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群众。

2、应急供水保障组:当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负责制定应急送水方案,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3、事件调查处置组:当发生的应急事件属于水源污染、地质灾害、人为破坏工程设施等非旱情引起的事件时,立即赶赴事件发生的村屯,负责收集相关资料调查事故原因以及可能引发环境影响,提出应对措施,提出对事故的初步处理意见。

4、宣传报道负责收集和上报饮用水安全事故相关信息,正确把握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的宣传导向,配合新闻单位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宣传工作。

5、卫生防疫组:当发生的应急事件属于水源污染事件时,立即进村入户,开展卫生防疫医疗救护及饮用水水源的卫生保障工作

6、后勤保障组:负责组织和安排抢险救援车辆,筹备物资生活必需品,做好突发性事涉及群众的生活救济和应急抢险队伍后勤保障工作。

(五)响应结束

1应急响应结束的条件

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灾区居民饮水恢复正常后,该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结束。

2应急响应结束的发布程序

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结束的发布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发布结束命令,我镇指挥部同步发布结束命令。

V级应急响应结束的发布镇指挥部办公室报镇指挥部全体会议审议后,由镇指挥部指挥长发布结束命令向县指挥部报告。

五、后期处置

(一)调查与评估

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事件终止后一周内,供水工程管理单位要向镇指挥部提交书面总结,镇指挥部应向指挥部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件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

镇应急指挥部要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二)恢复重建

政府负责向县水利局和县政府积取资金和项目,上报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积极开展恢复重建工作。在县卫生健康局的支持下继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直到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后,才能恢复供水。

(三)效益评估

应急响应结束15天,镇指挥部办公室对干应急预案实施效果进行一次评估,针对预案存在的缺陷和不足进行修正,使之进一步得到完善;预案修订后,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六、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

镇财政设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当发生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时,按照突发事件等级划分,申请动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

(二)物资保障

发生事故时,镇指挥部要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应急送水及车辆调配方案。由人民政府对物资进行统一调配,确保物资供应及时。供水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应当建设适度规模的应急备用水源。

(三)应急备用水源准备

水利工程和部分中小河流是提供应急供水水源的主体,要充分做好应急备用水源准备工作充分挖掘现有水库、塘坝等蓄水工程的蓄水潜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多蓄水,为应急供水准备充足的水量。板榄镇应急备用水源主要是浪溪河、保江河。(备用水源是指在饮水工程无法供水的时候,本辖区内现有的水源稳定和水质相对清洁的河流、水库、溶洞水源等)

(四)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队伍由派出所、镇消防应急队、综治办、卫生院、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电管所各村民兵组成,负责开展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救援工作。镇政府定期组织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实际操作能力

(五)医疗保障

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水中毒事件后,指挥部要在镇政府协调下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专家,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镇卫生院平时要做好应急抢险救灾医疗药品和器械等物资的筹备。

(六)治安保障

镇派出所要负责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七、附

(一)预案编制、审查与审批

板榄镇饮水安全应急预案指挥部及主要成员单位审查通过后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同时报县指挥部备案。

(二)预案修订

板榄镇饮水安全应急预案一般每5年修订1次,特殊情况下可及时修订,修订后的应急预案需按原程序进行审查报批。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