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政发〔2022〕10号 板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板榄镇2022年度林长任务总清单和镇级副林长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的通知
板政发〔2022〕10号
板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板榄镇2022年度
林长任务总清单和镇级副林长考评
指标及评分细则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驻镇)各单位:
根据《融安县林长办公室关于印送融安县2022年度林长任务总清单和县级副林长、乡(镇)级林长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的函》(融林长办函〔2022〕2号)要求,结合我镇2022年涉林涉草重难点工作,我镇制定了板榄镇2022年度林长任务总清单和镇级副林长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已报请镇级林长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围绕指标任务,认真贯彻执行。
板榄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8日
板榄镇2022年度林长任务总清单 | ||||||
序号 | 任务名称 | 具体内容 | 考评标准 | 考评方式 | 完成时限 | 涉及单位 |
1 | 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挂牌督办案件销号整改工作) | 2021年度森林督查案件,刑事案件移交率达100%,行政案件查结率达100%。 | 按国家森林督查的要求,违法图斑核实率100%,刑事案件移交率达100%,行政案件查结率达100%。 | 以森林资源动态监管平台案件跟踪与整改系统中上报的数据和林业和草原局核实数据为主要考核依据,在日常工作中,强化过程的指导监督,考评组年终采取全面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核验指标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林业局、公安局、板榄镇 |
2 | 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工作 | 配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工作。清理规范历史遗留问题需要多部门配合,对于登记错误的林权证,对于精度误差、登记错误、政策执行、程序瑕疵等历史遗留问题,自然资源部门、林草部门、纠纷调处部门、法院、公安机关、维稳部门等联合调解,重新确界登记颁证。 | 1.县人民政府制定试点方案,成立专班,落实责任;完成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工作; | 考评组年终查阅佐证材料、台账资料。 | 2022年8月31日前 | 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县法院、公安局、板榄镇 |
3 | 实施油茶“双千”计划 | 1.完成油茶新造林任务0.08万亩; 2.完成油茶低产林改造任务0.022万亩。 | 1.按2022年全区油茶“双千”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年度新造林任务; | 以造林进度月报表为主要考核依据,在日常检查和自查的基础上,开展省级验收。考评组年终采取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核验指标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12月31日前 | 林业局、板榄镇 |
4 | 推进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 1.古树名木巡查完成100%,以广西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为准,因该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各乡镇应对已确认死亡(包括已死亡未注销)的古树进行备注说明; 2.古树名木管护协议签订率完成100%,以广西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为准,因该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各乡镇应对已确认死亡(包括已死亡未注销)的古树进行备注说明。 | 1.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规定完成古树名木巡查任务:特级古树每三个月巡查一次,一级古树每半年巡查一次,二级、三级古树每年巡查一次,建立巡查台账,以巡查时古树现状照片、相关巡查记录为依据; 2.古树管护协议签订率达100%。 | 采用部门采集数据方式进行考评,在日常检查和自查的基础上,考评组年终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核验指标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12月31日前 | 林业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板榄镇 |
*5 | 广西变化图斑核实工作 | 完成2022年11月30日前下发的广西变化图斑核查任务,“二者合规”图斑个数核实率达100%。 | 1.完成广西森林资源动态监管平台在2022年11月30日前下发的2022年广西变化图斑核查任务,“二者合规”图斑个数核实率达100%; | 图斑个数核实率通过广西森林资源动态监管平台在变化图斑核查子系统导出数据为考核依据,根据“二者合规”图斑个数核实率确定指标得分。图斑抽检合格率根据分类型随机抽取50个图斑,采取内外业结合的方式进行质量检查(外业检查不超过10个),计算抽检合格率。 | 2022年12月31日前 | 林业局、板榄镇 |
6 | 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 | 推动部门、区域联防联控工作,加强枯死松树的排查和清理力度,确保年内无疫情发生。 | 年内辖区发现枯死松木能全部及时发现并清理不扣分;凡发生一处枯死松木不及时上报并配合清理的扣1分,扣完为止。 | 采用部门采集数据方式进行考评,在日常检查和自查的基础上,通过组织核验,采取全面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核验指标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12月31日前 | 林业局、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板榄镇 |
备注:标*号的为柳州市下达的2022年县级林长任务清单内容。 |
板榄镇2022年镇级副林长考核评价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30分) | ||||||
序号 | 考评内容 | 任务名称 | 目标任务 | 分值 | 考评标准 | 考评方式 |
1 | 副林长履职 | 责任意识 | 副林长责任意识强,履职到位 | 10 | 1.镇级副林长及村级林长熟悉自身责任区域、工作职责的,得4分;每有1人不熟悉的,扣1分,扣完4分为止; | 考评组年终查阅佐证材料、实地核查、电话抽查 |
2 | 林长制配套 | 林长制配套 | 配套制度 | 10 | 1.制度内容涉及相关人员,每有1人不熟悉制度内容、工作职责的,扣1分,扣完4分为止; | 日常检查(以县级以上通报为准),考评组年终实地查阅台账、随机访谈 |
3 | 加强基层护林员队伍建设 | 加强基层护林员队伍建设 | 业务培训 | 10 | 业务培训具体要求: | 考评组年终查阅佐证材料(培训通知、照片、签到表、培训内容稿等) |
板榄镇2022年度镇级副林长考核评价目标考核(镇级副林长个人任务清单)及评分细则(70分) | |||||||||
姓 | 职 | 责任 | 任务名称 | 目标任务 | 分 值 | 考核标准 | 考评方式 | 完成时限 | |
王卫 | 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 | 木 | 1.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挂牌督办案件销号整改工作) | 2021年度森林督查案件违法图斑核实率100%。 | 10 | 按国家森林督查的要求: | 以县林业局年度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台账的数据为主要考核依据,在日常工作中,强化过程的指导监督,考评组年终核实各乡镇上报违法图斑核实情况表,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12月 | |
2.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工作 | 配合县自然资源部门完成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工作。清理规范历史遗留问题,对于登记错误的林权证,对于精度误差、登记错误、政策执行、程序瑕疵等历史遗留问题,需重新确界登记颁证。 | 10 | 配合落实完成辖区内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工作的,得10分,完成率达90%的,得9分,完成率达80%的,得8分,完成率达70%的,得7分,完成率达60%的,得6分,完成率低于60%的,该项不得分。 | 考评组年终查阅佐证材料、台账材料。 | 2022年 | ||||
3.实施油茶“双千”计划 | 1.完成油茶新造林任务21亩; | 22 | 1.完成油茶新造林任务的得11分,完成比例达90%以上的得10分,完成比例达80%以上的得9分,完成比例达70%以上的得8分,完成比例达60%以上的得7分,完成比例低于60%的,该项不得分。 | 以造林进度月报表为主要考核依据,在日常检查和自查的基础上,开展省级验收。考评组年终采取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核验指标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
4.推进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 1.古树名木巡查完成100%,以广西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为准,因该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区应对已确认死亡(包括已死亡未注销)的古树进行备注说明; 2.古树名木管护协议签订率完成100%,以广西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为准,因该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区应对已确认死亡(包括已死亡未注销)的古树进行备注说明。 | 8 | 1.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规定完成古树名木巡查任务:特级古树每三个月巡查一次,一级古树每半年巡查一次,二级、三级古树每年巡查一次,建立巡查台账,以巡查时古树现状照片、相关巡查记录为依据,得6分,完成比例达90%以上的得5分,完成比例达80%以上的得4分,完成比例低于80%的,该项不得分。 2.古树管护协议签订率达100%的,得2分,签订率达90%以上的得1分,签订率低于90%的,该项不得分。 | 采用部门采集数据方式进行考评,在日常检查和自查的基础上,考评组年终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核验指标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
5.广西变化图斑核实工作 | 配合完成包片责任区内2022年11月30日前下发的广西变化图斑外业核查任务,核实率达100%。 | 10 | 配合完成广西森林资源动态监管平台在2022年11月30日前下发的2022年广西变化图斑外业核查任务,核实率达100%的,得10分;核实率达90%以上的得9分,核实率达80%以上的得8分,核实率达70%以上的得7分,核实率达60%以上的得6分,核实率低于60%的,该项不得分。 | 违法图斑外业核实率通过县林业局提供台账数据为考核依据,根据违法图斑个数核实率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
6.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 | 加大辖区内重点松林区域的巡查,加强枯死松树的排查和清理力度,确保年内无疫情发生。 | 10 | 1.辖区年内发生枯死松木及时上报并清理的,得10分; | 以县林业局采集数据方式进行考评,在日常检查和县级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年终组织核验工作组,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核验指标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
覃忠科 | 镇党委副书记 | 里 | 1.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挂牌督办案件销号整改工作) | 2021年度森林督查案件违法图斑核实率100%。 | 10 | 按国家森林督查的要求: | 以县林业局年度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台账的数据为主要考核依据,在日常工作中,强化过程的指导监督,考评组年终核实各乡镇上报违法图斑核实情况表,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
2.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工作 | 配合县自然资源部门完成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工作。清理规范历史遗留问题,对于登记错误的林权证,对于精度误差、登记错误、政策执行、程序瑕疵等历史遗留问题,需重新确界登记颁证。 | 10 | 配合落实完成辖区内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工作的,得10分,完成率达90%的,得9分,完成率达80%的,得8分,完成率达70%的,得7分,完成率达60%的,得6分,完成率低于60%的,该项不得分。 | 考评组年终查阅佐证材料、台账材料。 | 2022年 | ||||
3.实施油茶“双千”计划 | 1.完成油茶新造林任务54亩; | 22 | 1.完成油茶新造林任务的得11分,完成比例达90%以上的得10分,完成比例达80%以上的得9分,完成比例达70%以上的得8分,完成比例达60%以上的得7分,完成比例低于60%的,该项不得分。 | 以造林进度月报表为主要考核依据,在日常检查和自查的基础上,开展省级验收。考评组年终采取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核验指标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
4.推进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 1.古树名木巡查完成100%,以广西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为准,因该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区应对已确认死亡(包括已死亡未注销)的古树进行备注说明; 2.古树名木管护协议签订率完成100%,以广西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为准,因该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区应对已确认死亡(包括已死亡未注销)的古树进行备注说明。 | 8 | 1.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规定完成古树名木巡查任务:特级古树每三个月巡查一次,一级古树每半年巡查一次,二级、三级古树每年巡查一次,建立巡查台账,以巡查时古树现状照片、相关巡查记录为依据,得6分,完成比例达90%以上的得5分,完成比例达80%以上的得4分,完成比例低于80%的,该项不得分。 2.古树管护协议签订率达100%的,得2分,签订率达90%以上的得1分,签订率低于90%的,该项不得分。 | 采用部门采集数据方式进行考评,在日常检查和自查的基础上,考评组年终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核验指标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
5.广西变化图斑核实工作 | 配合完成包片责任区内2022年11月30日前下发的广西变化图斑外业核查任务,核实率达100%。 | 10 | 配合完成广西森林资源动态监管平台在2022年11月30日前下发的2022年广西变化图斑外业核查任务,核实率达100%的,得10分;核实率达90%以上的得9分,核实率达80%以上的得8分,核实率达70%以上的得7分,核实率达60%以上的得6分,核实率低于60%的,该项不得分。 | 违法图斑外业核实率通过县林业局提供台账数据为考核依据,根据违法图斑个数核实率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
6.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 | 加大辖区内重点松林区域的巡查,加强枯死松树的排查和清理力度,确保年内无疫情发生。 | 10 | 1.辖区年内发生枯死松木及时上报并清理的,得10分; | 以县林业局采集数据方式进行考评,在日常检查和县级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年终组织核验工作组,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核验指标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
韦宇琪 | 镇分管政法、综治等工作的副镇长 | 四 | 1.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挂牌督办案件销号整改工作) | 2021年度森林督查案件违法图斑核实率100%。 | 10 | 按国家森林督查的要求: | 以县林业局年度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台账的数据为主要考核依据,在日常工作中,强化过程的指导监督,考评组年终核实各乡镇上报违法图斑核实情况表,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
2.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工作 | 配合县自然资源部门完成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工作。清理规范历史遗留问题,对于登记错误的林权证,对于精度误差、登记错误、政策执行、程序瑕疵等历史遗留问题,需重新确界登记颁证。 | 10 | 配合落实完成辖区内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工作的,得10分,完成率达90%的,得9分,完成率达80%的,得8分,完成率达70%的,得7分,完成率达60%的,得6分,完成率低于60%的,该项不得分。 | 考评组年终查阅佐证材料、台账材料。 | 2022年 | ||||
3.实施油茶“双千”计划 | 1.完成油茶新造林任务73亩; | 22 | 1.完成油茶新造林任务的得11分,完成比例达90%以上的得10分,完成比例达80%以上的得9分,完成比例达70%以上的得8分,完成比例达60%以上的得7分,完成比例低于60%的,该项不得分。 | 以造林进度月报表为主要考核依据,在日常检查和自查的基础上,开展省级验收。考评组年终采取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核验指标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
4.推进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 1.古树名木巡查完成100%,以广西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为准,因该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区应对已确认死亡(包括已死亡未注销)的古树进行备注说明; 2.古树名木管护协议签订率完成100%,以广西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为准,因该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区应对已确认死亡(包括已死亡未注销)的古树进行备注说明。 | 8 | 1.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规定完成古树名木巡查任务:特级古树每三个月巡查一次,一级古树每半年巡查一次,二级、三级古树每年巡查一次,建立巡查台账,以巡查时古树现状照片、相关巡查记录为依据,得6分,完成比例达90%以上的得5分,完成比例达80%以上的得4分,完成比例低于80%的,该项不得分。 2.古树管护协议签订率达100%的,得2分,签订率达90%以上的得1分,签订率低于90%的,该项不得分。 | 采用部门采集数据方式进行考评,在日常检查和自查的基础上,考评组年终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核验指标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
5.广西变化图斑核实工作 | 配合完成包片责任区内2022年11月30日前下发的广西变化图斑外业核查任务,核实率达100%。 | 10 | 配合完成广西森林资源动态监管平台在2022年11月30日前下发的2022年广西变化图斑外业核查任务,核实率达100%的,得10分;核实率达90%以上的得9分,核实率达80%以上的得8分,核实率达70%以上的得7分,核实率达60%以上的得6分,核实率低于60%的,该项不得分。 | 违法图斑外业核实率通过县林业局提供台账数据为考核依据,根据违法图斑个数核实率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
6.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 | 加大辖区内重点松林区域的巡查,加强枯死松树的排查和清理力度,确保年内无疫情发生。 | 10 | 1.辖区年内发生枯死松木及时上报并清理的,得10分; | 以县林业局采集数据方式进行考评,在日常检查和县级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年终组织核验工作组,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核验指标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
韦仕达 | 镇分管财税、招商引资等工作的副镇长 | 拉 | 1.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挂牌督办案件销号整改工作) | 2021年度森林督查案件违法图斑核实率100%。 | 10 | 按国家森林督查的要求: | 以县林业局年度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台账的数据为主要考核依据,在日常工作中,强化过程的指导监督,考评组年终核实各乡镇上报违法图斑核实情况表,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
2.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工作 | 配合县自然资源部门完成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工作。清理规范历史遗留问题,对于登记错误的林权证,对于精度误差、登记错误、政策执行、程序瑕疵等历史遗留问题,需重新确界登记颁证。 | 10 | 配合落实完成辖区内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工作的,得10分,完成率达90%的,得9分,完成率达80%的,得8分,完成率达70%的,得7分,完成率达60%的,得6分,完成率低于60%的,该项不得分。 | 考评组年终查阅佐证材料、台账材料。 | 2022年 | ||||
3.实施油茶“双千”计划 | 1.完成油茶新造林任务118亩; | 22 | 1.完成油茶新造林任务的得11分,完成比例达90%以上的得10分,完成比例达80%以上的得9分,完成比例达70%以上的得8分,完成比例达60%以上的得7分,完成比例低于60%的,该项不得分。 | 以造林进度月报表为主要考核依据,在日常检查和自查的基础上,开展省级验收。考评组年终采取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核验指标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
4.推进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 1.古树名木巡查完成100%,以广西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为准,因该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区应对已确认死亡(包括已死亡未注销)的古树进行备注说明; 2.古树名木管护协议签订率完成100%,以广西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为准,因该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区应对已确认死亡(包括已死亡未注销)的古树进行备注说明。 | 8 | 1.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规定完成古树名木巡查任务:特级古树每三个月巡查一次,一级古树每半年巡查一次,二级、三级古树每年巡查一次,建立巡查台账,以巡查时古树现状照片、相关巡查记录为依据,得6分,完成比例达90%以上的得5分,完成比例达80%以上的得4分,完成比例低于80%的,该项不得分。 2.古树管护协议签订率达100%的,得2分,签订率达90%以上的得1分,签订率低于90%的,该项不得分。 | 采用部门采集数据方式进行考评,在日常检查和自查的基础上,考评组年终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核验指标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
5.广西变化图斑核实工作 | 配合完成包片责任区内2022年11月30日前下发的广西变化图斑外业核查任务,核实率达100%。 | 10 | 配合完成广西森林资源动态监管平台在2022年11月30日前下发的2022年广西变化图斑外业核查任务,核实率达100%的,得10分;核实率达90%以上的得9分,核实率达80%以上的得8分,核实率达70%以上的得7分,核实率达60%以上的得6分,核实率低于60%的,该项不得分。 | 违法图斑外业核实率通过县林业局提供台账数据为考核依据,根据违法图斑个数核实率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
6.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 | 加大辖区内重点松林区域的巡查,加强枯死松树的排查和清理力度,确保年内无疫情发生。 | 10 | 1.辖区年内发生枯死松木及时上报并清理的,得10分; | 以县林业局采集数据方式进行考评,在日常检查和县级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年终组织核验工作组,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核验指标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
唐峰 |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 沙 | 1.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挂牌督办案件销号整改工作) | 2021年度森林督查案件违法图斑核实率100%。 | 10 | 按国家森林督查的要求: | 以县林业局年度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台账的数据为主要考核依据,在日常工作中,强化过程的指导监督,考评组年终核实各乡镇上报违法图斑核实情况表,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
2.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工作 | 配合县自然资源部门完成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工作。清理规范历史遗留问题,对于登记错误的林权证,对于精度误差、登记错误、政策执行、程序瑕疵等历史遗留问题,需重新确界登记颁证。 | 10 | 配合落实完成辖区内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工作的,得10分,完成率达90%的,得9分,完成率达80%的,得8分,完成率达70%的,得7分,完成率达60%的,得6分,完成率低于60%的,该项不得分。 | 考评组年终查阅佐证材料、台账材料。 | 2022年 | ||||
3.实施油茶“双千”计划 | 1.完成油茶新造林任务80亩; | 22 | 1.完成油茶新造林任务的得11分,完成比例达90%以上的得10分,完成比例达80%以上的得9分,完成比例达70%以上的得8分,完成比例达60%以上的得7分,完成比例低于60%的,该项不得分。 | 以造林进度月报表为主要考核依据,在日常检查和自查的基础上,开展省级验收。考评组年终采取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核验指标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
4.推进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 1.古树名木巡查完成100%,以广西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为准,因该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区应对已确认死亡(包括已死亡未注销)的古树进行备注说明; 2.古树名木管护协议签订率完成100%,以广西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为准,因该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区应对已确认死亡(包括已死亡未注销)的古树进行备注说明。 | 8 | 1.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规定完成古树名木巡查任务:特级古树每三个月巡查一次,一级古树每半年巡查一次,二级、三级古树每年巡查一次,建立巡查台账,以巡查时古树现状照片、相关巡查记录为依据,得6分,完成比例达90%以上的得5分,完成比例达80%以上的得4分,完成比例低于80%的,该项不得分。 2.古树管护协议签订率达100%的,得2分,签订率达90%以上的得1分,签订率低于90%的,该项不得分。 | 采用部门采集数据方式进行考评,在日常检查和自查的基础上,考评组年终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核验指标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
5.广西变化图斑核实工作 | 配合完成包片责任区内2022年11月30日前下发的广西变化图斑外业核查任务,核实率达100%。 | 10 | 配合完成广西森林资源动态监管平台在2022年11月30日前下发的2022年广西变化图斑外业核查任务,核实率达100%的,得10分;核实率达90%以上的得9分,核实率达80%以上的得8分,核实率达70%以上的得7分,核实率达60%以上的得6分,核实率低于60%的,该项不得分。 | 违法图斑外业核实率通过县林业局提供台账数据为考核依据,根据违法图斑个数核实率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
6.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 | 加大辖区内重点松林区域的巡查,加强枯死松树的排查和清理力度,确保年内无疫情发生。 | 10 | 1.辖区年内发生枯死松木及时上报并清理的,得10分; | 以县林业局采集数据方式进行考评,在日常检查和县级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年终组织核验工作组,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核验指标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
覃玉强 | 镇党委委员、宣传和统战委员 |
| 1.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挂牌督办案件销号整改工作) | 2021年度森林督查案件违法图斑核实率100%。 | 10 | 按国家森林督查的要求: | 以县林业局年度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台账的数据为主要考核依据,在日常工作中,强化过程的指导监督,考评组年终核实各乡镇上报违法图斑核实情况表,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
2.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工作 | 配合县自然资源部门完成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工作。清理规范历史遗留问题,对于登记错误的林权证,对于精度误差、登记错误、政策执行、程序瑕疵等历史遗留问题,需重新确界登记颁证。 | 10 | 配合落实完成辖区内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工作的,得10分,完成率达90%的,得9分,完成率达80%的,得8分,完成率达70%的,得7分,完成率达60%的,得6分,完成率低于60%的,该项不得分。 | 考评组年终查阅佐证材料、台账材料。 | 2022年 | ||||
3.实施油茶“双千”计划 | 1.完成油茶新造林任务68亩; | 22 | 1.完成油茶新造林任务的得11分,完成比例达90%以上的得10分,完成比例达80%以上的得9分,完成比例达70%以上的得8分,完成比例达60%以上的得7分,完成比例低于60%的,该项不得分。 | 以造林进度月报表为主要考核依据,在日常检查和自查的基础上,开展省级验收。考评组年终采取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核验指标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
4.推进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 1.古树名木巡查完成100%,以广西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为准,因该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区应对已确认死亡(包括已死亡未注销)的古树进行备注说明; 2.古树名木管护协议签订率完成100%,以广西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为准,因该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区应对已确认死亡(包括已死亡未注销)的古树进行备注说明。 | 8 | 1.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规定完成古树名木巡查任务:特级古树每三个月巡查一次,一级古树每半年巡查一次,二级、三级古树每年巡查一次,建立巡查台账,以巡查时古树现状照片、相关巡查记录为依据,得6分,完成比例达90%以上的得5分,完成比例达80%以上的得4分,完成比例低于80%的,该项不得分。 2.古树管护协议签订率达100%的,得2分,签订率达90%以上的得1分,签订率低于90%的,该项不得分。 | 采用部门采集数据方式进行考评,在日常检查和自查的基础上,考评组年终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核验指标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
5.广西变化图斑核实工作 | 配合完成包片责任区内2022年11月30日前下发的广西变化图斑外业核查任务,核实率达100%。 | 10 | 配合完成广西森林资源动态监管平台在2022年11月30日前下发的2022年广西变化图斑外业核查任务,核实率达100%的,得10分;核实率达90%以上的得9分,核实率达80%以上的得8分,核实率达70%以上的得7分,核实率达60%以上的得6分,核实率低于60%的,该项不得分。 | 违法图斑外业核实率通过县林业局提供台账数据为考核依据,根据违法图斑个数核实率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
6.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 | 加大辖区内重点松林区域的巡查,加强枯死松树的排查和清理力度,确保年内无疫情发生。 | 10 | 1.辖区年内发生枯死松木及时上报并清理的,得10分; | 以县林业局采集数据方式进行考评,在日常检查和县级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年终组织核验工作组,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核验指标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
骆厚斌 |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 古 | 1.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挂牌督办案件销号整改工作) | 2021年度森林督查案件违法图斑核实率100%。 | 10 | 按国家森林督查的要求: | 以县林业局年度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台账的数据为主要考核依据,在日常工作中,强化过程的指导监督,考评组年终核实各乡镇上报违法图斑核实情况表,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
2.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工作 | 配合县自然资源部门完成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工作。清理规范历史遗留问题,对于登记错误的林权证,对于精度误差、登记错误、政策执行、程序瑕疵等历史遗留问题,需重新确界登记颁证。 | 10 | 配合落实完成辖区内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工作的,得10分,完成率达90%的,得9分,完成率达80%的,得8分,完成率达70%的,得7分,完成率达60%的,得6分,完成率低于60%的,该项不得分。 | 考评组年终查阅佐证材料、台账材料。 | 2022年 | ||||
3.实施油茶“双千”计划 | 1.完成油茶新造林任务118亩; | 22 | 1.完成油茶新造林任务的得11分,完成比例达90%以上的得10分,完成比例达80%以上的得9分,完成比例达70%以上的得8分,完成比例达60%以上的得7分,完成比例低于60%的,该项不得分。 | 以造林进度月报表为主要考核依据,在日常检查和自查的基础上,开展省级验收。考评组年终采取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核验指标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
4.推进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 1.古树名木巡查完成100%,以广西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为准,因该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区应对已确认死亡(包括已死亡未注销)的古树进行备注说明; 2.古树名木管护协议签订率完成100%,以广西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为准,因该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区应对已确认死亡(包括已死亡未注销)的古树进行备注说明。 | 8 | 1.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规定完成古树名木巡查任务:特级古树每三个月巡查一次,一级古树每半年巡查一次,二级、三级古树每年巡查一次,建立巡查台账,以巡查时古树现状照片、相关巡查记录为依据,得6分,完成比例达90%以上的得5分,完成比例达80%以上的得4分,完成比例低于80%的,该项不得分。 2.古树管护协议签订率达100%的,得2分,签订率达90%以上的得1分,签订率低于90%的,该项不得分。 | 采用部门采集数据方式进行考评,在日常检查和自查的基础上,考评组年终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核验指标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
5.广西变化图斑核实工作 | 配合完成包片责任区内2022年11月30日前下发的广西变化图斑外业核查任务,核实率达100%。 | 10 | 配合完成广西森林资源动态监管平台在2022年11月30日前下发的2022年广西变化图斑外业核查任务,核实率达100%的,得10分;核实率达90%以上的得9分,核实率达80%以上的得8分,核实率达70%以上的得7分,核实率达60%以上的得6分,核实率低于60%的,该项不得分。 | 违法图斑外业核实率通过县林业局提供台账数据为考核依据,根据违法图斑个数核实率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
6.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 | 加大辖区内重点松林区域的巡查,加强枯死松树的排查和清理力度,确保年内无疫情发生。 | 10 | 1.辖区年内发生枯死松木及时上报并清理的,得10分; | 以县林业局采集数据方式进行考评,在日常检查和县级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年终组织核验工作组,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核验指标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
黄天乐 | 镇分管农业、林业、统计等工作的副镇长 |
| 1.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挂牌督办案件销号整改工作) | 2021年度森林督查案件违法图斑核实率100%。 | 10 | 按国家森林督查的要求: | 以县林业局年度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台账的数据为主要考核依据,在日常工作中,强化过程的指导监督,考评组年终核实各乡镇上报违法图斑核实情况表,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
2.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工作 | 配合县自然资源部门完成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工作。清理规范历史遗留问题,对于登记错误的林权证,对于精度误差、登记错误、政策执行、程序瑕疵等历史遗留问题,需重新确界登记颁证。 | 10 | 配合落实完成辖区内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工作的,得10分,完成率达90%的,得9分,完成率达80%的,得8分,完成率达70%的,得7分,完成率达60%的,得6分,完成率低于60%的,该项不得分。 | 考评组年终查阅佐证材料、台账材料。 | 2022年 | ||||
3.实施油茶“双千”计划 | 1.完成油茶新造林任务97亩; | 22 | 1.完成油茶新造林任务的得11分,完成比例达90%以上的得10分,完成比例达80%以上的得9分,完成比例达70%以上的得8分,完成比例达60%以上的得7分,完成比例低于60%的,该项不得分。 | 以造林进度月报表为主要考核依据,在日常检查和自查的基础上,开展省级验收。考评组年终采取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核验指标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
4.推进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 1.古树名木巡查完成100%,以广西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为准,因该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区应对已确认死亡(包括已死亡未注销)的古树进行备注说明; 2.古树名木管护协议签订率完成100%,以广西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为准,因该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区应对已确认死亡(包括已死亡未注销)的古树进行备注说明。 | 8 | 1.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规定完成古树名木巡查任务:特级古树每三个月巡查一次,一级古树每半年巡查一次,二级、三级古树每年巡查一次,建立巡查台账,以巡查时古树现状照片、相关巡查记录为依据,得6分,完成比例达90%以上的得5分,完成比例达80%以上的得4分,完成比例低于80%的,该项不得分。 2.古树管护协议签订率达100%的,得2分,签订率达90%以上的得1分,签订率低于90%的,该项不得分。 | 采用部门采集数据方式进行考评,在日常检查和自查的基础上,考评组年终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核验指标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
5.广西变化图斑核实工作 | 配合完成包片责任区内2022年11月30日前下发的广西变化图斑外业核查任务,核实率达100%。 | 10 | 配合完成广西森林资源动态监管平台在2022年11月30日前下发的2022年广西变化图斑外业核查任务,核实率达100%的,得10分;核实率达90%以上的得9分,核实率达80%以上的得8分,核实率达70%以上的得7分,核实率达60%以上的得6分,核实率低于60%的,该项不得分。 | 违法图斑外业核实率通过县林业局提供台账数据为考核依据,根据违法图斑个数核实率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
6.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 | 加大辖区内重点松林区域的巡查,加强枯死松树的排查和清理力度,确保年内无疫情发生。 | 10 | 1.辖区年内发生枯死松木及时上报并清理的,得10分; | 以县林业局采集数据方式进行考评,在日常检查和县级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年终组织核验工作组,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核验指标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
杨奇 | 镇分管乡村振兴工作的副镇长 |
| 1.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挂牌督办案件销号整改工作) | 2021年度森林督查案件违法图斑核实率100%。 | 10 | 按国家森林督查的要求: | 以县林业局年度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台账的数据为主要考核依据,在日常工作中,强化过程的指导监督,考评组年终核实各乡镇上报违法图斑核实情况表,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
2.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工作 | 配合县自然资源部门完成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工作。清理规范历史遗留问题,对于登记错误的林权证,对于精度误差、登记错误、政策执行、程序瑕疵等历史遗留问题,需重新确界登记颁证。 | 10 | 配合落实完成辖区内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工作的,得10分,完成率达90%的,得9分,完成率达80%的,得8分,完成率达70%的,得7分,完成率达60%的,得6分,完成率低于60%的,该项不得分。 | 考评组年终查阅佐证材料、台账材料。 | 2022年 | ||||
3.实施油茶“双千”计划 | 1.完成油茶新造林任务101亩; | 22 | 1.完成油茶新造林任务的得11分,完成比例达90%以上的得10分,完成比例达80%以上的得9分,完成比例达70%以上的得8分,完成比例达60%以上的得7分,完成比例低于60%的,该项不得分。 | 以造林进度月报表为主要考核依据,在日常检查和自查的基础上,开展省级验收。考评组年终采取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核验指标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
4.推进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 1.古树名木巡查完成100%,以广西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为准,因该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区应对已确认死亡(包括已死亡未注销)的古树进行备注说明; 2.古树名木管护协议签订率完成100%,以广西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为准,因该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区应对已确认死亡(包括已死亡未注销)的古树进行备注说明。 | 8 | 1.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规定完成古树名木巡查任务:特级古树每三个月巡查一次,一级古树每半年巡查一次,二级、三级古树每年巡查一次,建立巡查台账,以巡查时古树现状照片、相关巡查记录为依据,得6分,完成比例达90%以上的得5分,完成比例达80%以上的得4分,完成比例低于80%的,该项不得分。 2.古树管护协议签订率达100%的,得2分,签订率达90%以上的得1分,签订率低于90%的,该项不得分。 | 采用部门采集数据方式进行考评,在日常检查和自查的基础上,考评组年终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核验指标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
5.广西变化图斑核实工作 | 配合完成包片责任区内2022年11月30日前下发的广西变化图斑外业核查任务,核实率达100%。 | 10 | 配合完成广西森林资源动态监管平台在2022年11月30日前下发的2022年广西变化图斑外业核查任务,核实率达100%的,得10分;核实率达90%以上的得9分,核实率达80%以上的得8分,核实率达70%以上的得7分,核实率达60%以上的得6分,核实率低于60%的,该项不得分。 | 违法图斑外业核实率通过县林业局提供台账数据为考核依据,根据违法图斑个数核实率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
6.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 | 加大辖区内重点松林区域的巡查,加强枯死松树的排查和清理力度,确保年内无疫情发生。 | 10 | 1.辖区年内发生枯死松木及时上报并清理的,得10分; | 以县林业局采集数据方式进行考评,在日常检查和县级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年终组织核验工作组,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核验指标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
莫燕周 | 镇人大副主席 | 门 | 1.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挂牌督办案件销号整改工作) | 2021年度森林督查案件违法图斑核实率100%。 | 10 | 按国家森林督查的要求: | 以县林业局年度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台账的数据为主要考核依据,在日常工作中,强化过程的指导监督,考评组年终核实各乡镇上报违法图斑核实情况表,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
2.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工作 | 配合县自然资源部门完成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工作。清理规范历史遗留问题,对于登记错误的林权证,对于精度误差、登记错误、政策执行、程序瑕疵等历史遗留问题,需重新确界登记颁证。 | 10 | 配合落实完成辖区内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工作的,得10分,完成率达90%的,得9分,完成率达80%的,得8分,完成率达70%的,得7分,完成率达60%的,得6分,完成率低于60%的,该项不得分。 | 考评组年终查阅佐证材料、台账材料。 | 2022年 | ||||
3.实施油茶“双千”计划 | 1.完成油茶新造林任务38亩; | 22 | 1.完成油茶新造林任务的得11分,完成比例达90%以上的得10分,完成比例达80%以上的得9分,完成比例达70%以上的得8分,完成比例达60%以上的得7分,完成比例低于60%的,该项不得分。 | 以造林进度月报表为主要考核依据,在日常检查和自查的基础上,开展省级验收。考评组年终采取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核验指标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
4.推进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 1.古树名木巡查完成100%,以广西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为准,因该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区应对已确认死亡(包括已死亡未注销)的古树进行备注说明; 2.古树名木管护协议签订率完成100%,以广西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为准,因该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区应对已确认死亡(包括已死亡未注销)的古树进行备注说明。 | 8 | 1.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规定完成古树名木巡查任务:特级古树每三个月巡查一次,一级古树每半年巡查一次,二级、三级古树每年巡查一次,建立巡查台账,以巡查时古树现状照片、相关巡查记录为依据,得6分,完成比例达90%以上的得5分,完成比例达80%以上的得4分,完成比例低于80%的,该项不得分。 2.古树管护协议签订率达100%的,得2分,签订率达90%以上的得1分,签订率低于90%的,该项不得分。 | 采用部门采集数据方式进行考评,在日常检查和自查的基础上,考评组年终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核验指标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
5.广西变化图斑核实工作 | 配合完成包片责任区内2022年11月30日前下发的广西变化图斑外业核查任务,核实率达100%。 | 10 | 配合完成广西森林资源动态监管平台在2022年11月30日前下发的2022年广西变化图斑外业核查任务,核实率达100%的,得10分;核实率达90%以上的得9分,核实率达80%以上的得8分,核实率达70%以上的得7分,核实率达60%以上的得6分,核实率低于60%的,该项不得分。 | 违法图斑外业核实率通过县林业局提供台账数据为考核依据,根据违法图斑个数核实率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
6.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 | 加大辖区内重点松林区域的巡查,加强枯死松树的排查和清理力度,确保年内无疫情发生。 | 10 | 1.辖区年内发生枯死松木及时上报并清理的,得10分; | 以县林业局采集数据方式进行考评,在日常检查和县级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年终组织核验工作组,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核验指标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
潘韦安 |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 山 | 1.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挂牌督办案件销号整改工作) | 2021年度森林督查案件违法图斑核实率100%。 | 10 | 按国家森林督查的要求: | 以县林业局年度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台账的数据为主要考核依据,在日常工作中,强化过程的指导监督,考评组年终核实各乡镇上报违法图斑核实情况表,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
2.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工作 | 配合县自然资源部门完成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工作。清理规范历史遗留问题,对于登记错误的林权证,对于精度误差、登记错误、政策执行、程序瑕疵等历史遗留问题,需重新确界登记颁证。 | 10 | 配合落实完成辖区内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工作的,得10分,完成率达90%的,得9分,完成率达80%的,得8分,完成率达70%的,得7分,完成率达60%的,得6分,完成率低于60%的,该项不得分。 | 考评组年终查阅佐证材料、台账材料。 | 2022年 | ||||
3.实施油茶“双千”计划 | 1.完成油茶新造林任务32亩; | 22 | 1.完成油茶新造林任务的得11分,完成比例达90%以上的得10分,完成比例达80%以上的得9分,完成比例达70%以上的得8分,完成比例达60%以上的得7分,完成比例低于60%的,该项不得分。 | 以造林进度月报表为主要考核依据,在日常检查和自查的基础上,开展省级验收。考评组年终采取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核验指标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
4.推进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 1.古树名木巡查完成100%,以广西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为准,因该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区应对已确认死亡(包括已死亡未注销)的古树进行备注说明; 2.古树名木管护协议签订率完成100%,以广西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为准,因该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区应对已确认死亡(包括已死亡未注销)的古树进行备注说明。 | 8 | 1.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规定完成古树名木巡查任务:特级古树每三个月巡查一次,一级古树每半年巡查一次,二级、三级古树每年巡查一次,建立巡查台账,以巡查时古树现状照片、相关巡查记录为依据,得6分,完成比例达90%以上的得5分,完成比例达80%以上的得4分,完成比例低于80%的,该项不得分。 2.古树管护协议签订率达100%的,得2分,签订率达90%以上的得1分,签订率低于90%的,该项不得分。 | 采用部门采集数据方式进行考评,在日常检查和自查的基础上,考评组年终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核验指标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
5.广西变化图斑核实工作 | 配合完成包片责任区内2022年11月30日前下发的广西变化图斑外业核查任务,核实率达100%。 | 10 | 配合完成广西森林资源动态监管平台在2022年11月30日前下发的2022年广西变化图斑外业核查任务,核实率达100%的,得10分;核实率达90%以上的得9分,核实率达80%以上的得8分,核实率达70%以上的得7分,核实率达60%以上的得6分,核实率低于60%的,该项不得分。 | 违法图斑外业核实率通过县林业局提供台账数据为考核依据,根据违法图斑个数核实率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
6.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 | 加大辖区内重点松林区域的巡查,加强枯死松树的排查和清理力度,确保年内无疫情发生。 | 10 | 1.辖区年内发生枯死松木及时上报并清理的,得10分; | 以县林业局采集数据方式进行考评,在日常检查和县级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年终组织核验工作组,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核验指标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定指标得分。 | 2022年 |
板榄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