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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政发〔2023〕7号关于印发《全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潭头乡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23-05-28 18:30   


关于印发《全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

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村民委、乡直各有关单位

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全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联系电话:0772-8482048

潭头乡人民政府

2023526

全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年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总体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潭头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狠抓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二十条细化措施以及柳州市的66项重点任务落实,全面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自建房、燃气、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高风险旅游项目、电动自行车、休闲渔业等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全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各有关部门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重特大事故得到彻底杜绝,较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内容

(一)压紧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1.突出抓好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项行动,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迅速召开全员动员部署会议,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组织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每月至少召开1次专项行动推进会,盯紧抓牢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放,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2.突出抓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定和落实情况全面自查自纠,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要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充分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足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3.突出抓好动火等危险作业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其他地方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和有限空间违规作业引发的较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开展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专项排查整治;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危险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举一反三组织对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突出抓好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与承包承租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在承包承租合同中对企业及承包承租方安全管理职责进行约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承包承租合同中免除或者转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义务、未定期对承包承租方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承包承租方存在安全问题未及时督促整改、未对现场安全情况进行安全确认等问题,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5.突出抓好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坚持以案为鉴、以案警示、以案促改,开展常态化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切实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乡受警示”;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演练实施要有方案、有脚本、有评估总结,通过演练不断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悉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熟练使用紧急避险设施,熟知岗位应急处置措施,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压紧压实监管部门精准严格执法责任

1.突出抓好排查整治宣传工作村民委、乡直各有关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要深入企业,通知到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宣传解读。

2.突出抓好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学习。要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根据上级制定的本行业领域的重点检查执法事项表开展工作,确保监管执法人员对标对表开展精准执法;要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3.突出抓好精准严格执法。乡直各有关单位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几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或者存在重大疏漏安全技术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上报县级部门严厉查处。聚焦近年来我乡道路运输事故等多发频发暴露出的问题,强化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的监管执法。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

4.突出抓好倒查机制问责问效。村民委、乡直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有明显重大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运用好“通报提醒、约谈纠治、联合惩戒、移交问责”四种方式,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单位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

5.突出抓好监管服务方式创新。乡直各有关单位要不断提高执法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惩戒。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高风险旅游项目、电动自行车、休闲渔业等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领域部门监管责任。

6.突出抓好重点企业帮扶指导。村民委、乡直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大兴调查研究工作要求以及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自查自改情况,针对全乡道路运输事故占比高、工矿商贸事故多发、有限空间作业不规范等问题,明确一批事故多发、问题严重、隐患突出、不放心不托底的重点企业作为专项行动的帮扶指导对象。派出工作组深入基层一线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督促指导重点企业统筹推进落实整改措施,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顽瘴痼疾。对整治工作推动不力、企业重大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非法违法问题突出的企业,要挂牌督办,并约谈、曝光。

(三)压紧压实属地责任。

1.突出抓好安全红线意识巩固提升。村民委、乡直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推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不得降低安全门槛,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2.突出抓好全面动员部署。全乡要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二十条细化措施以及柳州市的66项重点任务,逐条对照狠抓落实。乡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跨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乡政府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3.突出抓好社会共同监督。组织开展好6月份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内容;媒体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鼓励“内部吹哨人”和全社会匿名举报,落实事故隐患举报奖励,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查实重奖。

4.突出抓好财力人力保障。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对重点问题隐患加大政府治理资金支持力度;县级部门专家参与重大事故隐患抽查检查工作;推进基层安全监管体制,加强配备检查员,着力解决监管执法队“人少质弱”问题,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5.突出抓好安全风险研判。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会商研判工作机制,紧盯中国—东盟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召开风险会商研判会议,提前部署针对性防范措施。要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旅游安全、消防安全、职业病防治、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遏制中小学生溺水事件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每月开展信息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执法,构建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大格局。

三、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5月)。制定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改阶段(20239月底前)。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村民委、乡直各有关单位对重点企业开展帮扶。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精准执法阶段(202311月底前)。相关部门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3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乡政府主要领导要牵头抓总,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统筹工作。乡政府将定期调度掌握村民委、乡直各有关单位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如存在重大隐患的需同时填写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乡镇文件

潭政发〔2023〕7号关于印发《全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潭头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5-28 18:30 


关于印发《全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

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村民委、乡直各有关单位

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全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联系电话:0772-8482048

潭头乡人民政府

2023526

全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年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总体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潭头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狠抓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二十条细化措施以及柳州市的66项重点任务落实,全面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自建房、燃气、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高风险旅游项目、电动自行车、休闲渔业等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全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各有关部门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重特大事故得到彻底杜绝,较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内容

(一)压紧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1.突出抓好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项行动,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迅速召开全员动员部署会议,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组织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每月至少召开1次专项行动推进会,盯紧抓牢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放,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2.突出抓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定和落实情况全面自查自纠,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要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充分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足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3.突出抓好动火等危险作业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其他地方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和有限空间违规作业引发的较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开展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专项排查整治;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危险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举一反三组织对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突出抓好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与承包承租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在承包承租合同中对企业及承包承租方安全管理职责进行约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承包承租合同中免除或者转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义务、未定期对承包承租方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承包承租方存在安全问题未及时督促整改、未对现场安全情况进行安全确认等问题,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5.突出抓好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坚持以案为鉴、以案警示、以案促改,开展常态化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切实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乡受警示”;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演练实施要有方案、有脚本、有评估总结,通过演练不断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悉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熟练使用紧急避险设施,熟知岗位应急处置措施,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压紧压实监管部门精准严格执法责任

1.突出抓好排查整治宣传工作村民委、乡直各有关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要深入企业,通知到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宣传解读。

2.突出抓好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学习。要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根据上级制定的本行业领域的重点检查执法事项表开展工作,确保监管执法人员对标对表开展精准执法;要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3.突出抓好精准严格执法。乡直各有关单位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几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或者存在重大疏漏安全技术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上报县级部门严厉查处。聚焦近年来我乡道路运输事故等多发频发暴露出的问题,强化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的监管执法。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

4.突出抓好倒查机制问责问效。村民委、乡直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有明显重大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运用好“通报提醒、约谈纠治、联合惩戒、移交问责”四种方式,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单位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

5.突出抓好监管服务方式创新。乡直各有关单位要不断提高执法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惩戒。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高风险旅游项目、电动自行车、休闲渔业等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领域部门监管责任。

6.突出抓好重点企业帮扶指导。村民委、乡直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大兴调查研究工作要求以及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自查自改情况,针对全乡道路运输事故占比高、工矿商贸事故多发、有限空间作业不规范等问题,明确一批事故多发、问题严重、隐患突出、不放心不托底的重点企业作为专项行动的帮扶指导对象。派出工作组深入基层一线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督促指导重点企业统筹推进落实整改措施,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顽瘴痼疾。对整治工作推动不力、企业重大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非法违法问题突出的企业,要挂牌督办,并约谈、曝光。

(三)压紧压实属地责任。

1.突出抓好安全红线意识巩固提升。村民委、乡直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推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不得降低安全门槛,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2.突出抓好全面动员部署。全乡要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二十条细化措施以及柳州市的66项重点任务,逐条对照狠抓落实。乡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跨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乡政府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3.突出抓好社会共同监督。组织开展好6月份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内容;媒体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鼓励“内部吹哨人”和全社会匿名举报,落实事故隐患举报奖励,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查实重奖。

4.突出抓好财力人力保障。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对重点问题隐患加大政府治理资金支持力度;县级部门专家参与重大事故隐患抽查检查工作;推进基层安全监管体制,加强配备检查员,着力解决监管执法队“人少质弱”问题,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5.突出抓好安全风险研判。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会商研判工作机制,紧盯中国—东盟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召开风险会商研判会议,提前部署针对性防范措施。要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旅游安全、消防安全、职业病防治、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遏制中小学生溺水事件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每月开展信息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执法,构建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大格局。

三、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5月)。制定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改阶段(20239月底前)。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村民委、乡直各有关单位对重点企业开展帮扶。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精准执法阶段(202311月底前)。相关部门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3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乡政府主要领导要牵头抓总,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统筹工作。乡政府将定期调度掌握村民委、乡直各有关单位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如存在重大隐患的需同时填写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