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政发〔2023〕12号关于成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和关爱帮扶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
和关爱帮扶小组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为有效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管理任务,实现信息共享,适时掌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情况,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减少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经研究决定,成立我乡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各村民委员会成立关爱帮扶小组,现将各小组名单及职责通知如下:
一、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名单
组 长:韦 龙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赖耀国 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乡长
莫善妮 乡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杨群学 副乡长
成 员:林 敏 潭头乡派出所所长
黄宙安 乡卫生院院长
黄 栋 乡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干事
石东莉 乡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梁清学 乡残疾人专职委员
余 当 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小组
(一)新桂村民委员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何美松 村支书、主任
成 员:韦彦玲 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罗蒙情 潭头派出所教导员
李文碧 网格员
陈卢萍 乡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干事
梁清学 残疾人专职委员
梁彦华 志愿者
(二)新林村民委员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周艳丽 村支书、主任
成 员:闭盛侨 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罗蒙情 潭头派出所教导员
宾自军 网格员
陈卢萍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干事
梁清学 残疾人专职委员
闭修志 志愿者
(三)潭头村民委员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杨 兰 村支书、主任
成 员:赖宝承 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罗蒙情 潭头派出所教导员
张 乙 网格员
陈卢萍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干事
梁清学 残疾人专职委员
梁玉宁 志愿者
(四)岭背村民委员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莫孝凡 村支书、主任
成 员:傅贵帆 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罗蒙情 潭头派出所教导员
曾业兴 网格员
陈卢萍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干事
梁清学 残疾人专职委员
石秋英 志愿者
(五)何洞村民委员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龙海华 村支书、主任
成 员:杨青才 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罗蒙情 潭头派出所教导员
赖尚余 网格员
陈卢萍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干事
梁清学 残疾人专职委员
杨 翠 志愿者
(六)西岸村民委员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罗良才 村支书、主任
成 员:周胜强 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林 敏 潭头乡派出所所长
姚柳利 网格员
陈卢萍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干事
梁清学 残疾人专职委员
莫碧娟 志愿者
(七)东相村民委员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蓝富让 村支书、主任
成 员:夏秉菊 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林 敏 潭头乡派出所所长
符祖江 网格员
陈卢萍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干事
梁清学 残疾人专职委员
唐凤飞 志愿者
(八)龙城村民委员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马海燕 村支书、主任
成 员:王东旭 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林 敏 潭头乡派出所所长
黄全鑫 网格员
陈卢萍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干事
梁清学 残疾人专职委员
粟太全 志愿者
(九)红岭村民委员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莫匡乾 村支书、主任
成 员:王毓琼 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林 敏 潭头乡派出所所长
曾庆德 网格员
陈卢萍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干事
梁清学 残疾人专职委员
李凤连 志愿者
(十)培村村民委员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沈家宽 村支书、主任
成 员:蒋景兰 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林 敏 潭头乡派出所所长
叶永学 网格员
陈卢萍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干事
梁清学 残疾人专职委员
莫谋凤 志愿者
(十一)大岸村民委员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何有仁 村支书、主任
成 员:秦溢濡 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林 敏 潭头乡派出所所长
余 当 网格员
陈卢萍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干事
梁清学 残疾人专职委员
明家宽 志愿者
三、工作职责
1.各小组成员间要加强协作,熟悉各自的联系方式,及时保持沟通,协同随访患者。
2.共同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筛查和登记工作。
3.全面了解辖区内在册患者和家庭的基本情况,解决患者管理、治疗、康复和生活中的难题。
4.进行信息交换,其中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成员:乡镇卫生院、派出所、民政办、残联办、综治中心至少每季度进行信息交换,并保留纸质材料。
5.保护患者隐私,避免将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患者信息尽量减少网络传输,防治泄密。
6.关爱帮扶小组重点关注对象:对不同意社区服务管理的患者,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情形的患者,关爱帮扶小组重点关注。
7.关爱帮扶小组参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急处置队伍一起开展演练,参与患者的应急处置工作。
潭头乡人民政府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