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政发〔2023〕18号潭头乡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潭头乡人民政府关于
做好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各村、乡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桂政发〔2023〕9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柳政发〔2023〕9号)和《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融政发〔2023〕8号)精神,扎实做好融安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领会普查重要意义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上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的二十大之后开展的首次大型普查。此次普查首次整合投入产出调查,对于摸清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家底”,全面了解新时期经济运行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新特征,深化统计现代化改革,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具有重要意义。普查所获得的翔实资料,将为准确把握我乡经济发展新变化、新特征,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快建设融安现代产业体系,奋力开创新时代新融安建设新局面,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统筹组织实施
(一)组建普查机构。成立潭头乡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协调解决普查组织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由主要领导任小组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统计办,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各村民委员会应于2023年5月底前设立经济普查工作小组,负责本辖区经济普查的宣传、动员和调查登记工作。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普查的对象是在潭头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三)把握普查内容和时间。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投入产出调查对象的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普查工作分3个阶段实施:普查准备阶段(2023年底前),组建普查机构,落实人员、经费、措施和责任,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开展投入产出电子台账记账、单位清查、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培训、宣传动员,做好数据处理能力建设和物资保障等工作;普查登记、数据处理与发布阶段(2024年底前),开展普查现场登记、数据审核评估验收、数据质量抽查、普查公报发布等工作;普查资料开发和总结阶段(2026年底前),开展普查年度国民经济核算、普查资料开发、总结成效等工作。
(四)压实普查工作责任。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调查内容增多、技术要求提高、工作难度加大,全乡各村、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乡政府将把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列入重点工作,经济普查的组织领导、经费保障、部门协调、数据质量等纳入部门和乡对村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各村要切实落实经济普查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科学周密部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通力协作、各尽其责,乡宣传小组要积极协调,组织做好普查宣传工作;财政所要大力支持,确保必要的普查经费、普查物资落实到位;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及时提供准确的名录资料;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普查相关工作。
各乡直单位要树立“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抓数据质量”的理念,参与对本系统行业或产业普查单位和数据的审核评估确认工作,发挥行业优势,开展针对性强的宣传、培训。
三、坚持依法普查,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一)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普查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在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二)强化质量控制。各村各部门各企业要强化质量意识,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落实普查标准要求,创新普查方式方法。各级普查机构要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建立健全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和质量控制体系,完善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切实加强督导落实和检查指导,强化数据审核、质量抽查和质量评估。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各部门要会同宣传小组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运用标语、海报、广告,以及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传播手段,深入开展普查宣传动员,大力宣传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为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潭头乡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办公
室组成部门名单
潭头乡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2日
附件
融安县潭头乡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韦 龙 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副组长:赖耀国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政府副乡长
韦建达 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
张愉婷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韦博臣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莫善妮 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杨正薇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杨群学 政府副乡长
方 容 政府副乡长
居家专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乡村振兴工作站站长
成 员:宾自军 党政办主任
张 乙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陈显发 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黄 栋 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人(代理)
黄丽萍 财政所所长
吕方耀 林业站站长
卢赞童 司法所所长
林 敏 派出所所长
邓福云 统计助理
张智语 统计助理
何有仁 大岸村支书
莫匡乾 红岭村支书
沈家宽 培村村支书
马海燕 龙城村支书
蓝富让 东相村支书
罗良才 西岸村支书
莫孝凡 岭背村支书
龙海华 何洞村支书
杨 兰 潭头村支书
周艳丽 新林村支书
何美松 新桂村支书
二、办公室组成部门
融安县潭头乡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方容同志兼任,邓福云、张智语等同志具体负责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