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西柳州融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今日是:
当前所在位置:

潭政发〔2023〕20号潭头乡耕地保护重点整改任务推进方案

来源: 潭头乡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23-09-13 18:05   

潭头乡耕地保护重点整改任务推进方案

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田长制办公室关于有序开展流出耕地整改恢复工作的函》(桂田长办函〔20238号)及《融安县2023年耕地占补指标归零回正方案》(融田长办发〔202314号)及2023年融安县推进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会相关要求潭头乡田长制办公室决定组织对耕地保有量、耕地进出平衡、耕地占补平衡、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5个一票否)及20202023年流出耕地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限期整改。为确保我乡耕地占补指标归零回正工作顺利推进,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因耕地保护重点整改任务工作重要,决定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甘晓斌  人大主席

副组长:韦献良  乡党委专职副书记

韦建达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杨正薇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员:赖耀国  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乡长

韦博臣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莫善妮乡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杨群学副乡长

  副乡长

  专责组组长

居家专专责组组长

陈显发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吕方耀  林业站站长

黄丽萍财政所所长

  派出所所长

卢赞童司法所所长

何有仁大岸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莫匡乾红岭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沈家宽培村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马海燕龙城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蓝富让东相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罗良才西岸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潭头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何美松新桂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周艳丽新林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莫孝凡岭背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龙海华何洞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整改办”),办公室设在乡乡村建设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开展流出耕地督促整改和复耕复垦检查验收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自然资源和规划副乡长韦建达兼任,副主任由乡村建设服务中心主任陈显发兼任。

二、工作组职责

(一实行分片包干制度:各村由包村组长具体负责,包村组员、工作队、村干部协同配合,熟知政策,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负责项目实施地块的土地流转、青苗补偿相关协议签订;协调解决群众的矛盾纠纷,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落实领导小组交办各项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措施及流出耕地整改任务,按时上报工作进度

(二)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对接县自然资源局接收下发我乡整改图斑并按村做好任务分解,明确完成目标任务,安排好乡村建设服务中心人员包片负责全乡各行政村,指导、协调、督促各村开展核查和复耕复垦整改工作,并对各村工作开展检查、验收和配合更变工作;指导各村开展耕地保护宣传工作及按时收集各村工作进度并上报

(三)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指导各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区、粮食生产功能区以及糖料蔗生产保护区范围内的流出耕地整治,以及“大棚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复耕复垦工作。落实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各项措施,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加强耕地撂荒治理(已挖树蔸清桉地块),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四)其余成员单位按自身职责要求配合此项工作开展,如乡派出所、综治中心负责配合乡人民政府做好流出耕地复耕复垦工作期间的社会维稳工作。

、工作要求及目标任务

(一)耕地流出整改任务

潭头乡耕地整改恢复任务目前有4项内容,其中2020-2022年整改恢复任务1148亩、2023年耕地流出整改恢复任务1423.19亩是已认定占用耕需要今年11月底之前完成整改的;另有自治区刚下发的2023年第一批疑似违法占耕任务146个图斑369亩、2023年隐形流出整改任务398个图斑1951亩需要核实举证(果树正在挂果期、林木正在生长期举证通过可暂不整改),其他的也要整改,整改时限11月底前。

耕地流向林地、园地、设施农业等其他农用地的,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分类排查核实,区分情况进行整改。

1.耕地流向林地的,对属于2020年底前已栽种的林(苗)木、果树的,稳妥审慎处理;对属于2021年新栽种林(苗)木、果树的,应整改恢复为耕地并及时耕种。未经批准占用一般耕地实施国土绿化的应整改恢复为耕地并及时耕种。公路、铁路等两侧用地红线外占用一般耕地建设绿化带,县乡道路绿化带不超过3米,其他道路绿化带不超过5米的,可暂不恢复为耕地;超过上述标准的,应整改恢复为耕地并及时耕种。超标准在河渠两测、水库周边占用一般耕地建设绿色通道的,应整改恢复为耕地并及时耕种。一般耕地以及撂荒耕地自然成林的,应整改恢复为耕地并及时耕种。

2.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要求,在20211127之前,由永久基本农田依法依规转为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且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方案已通过区自然资源厅审核的,可暂不恢复为耕地;20211127日之后流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应整改恢复为耕地并及时耕种。

3.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高标准农田项目中配套建设的灌溉及排水设施、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以及其他因害设防需要依法依规建设的农田防护林涉及少量占用或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的,并按要求补划到位的,由市县举证,经省自然资源厅审核认定,符合相关要求的,可暂不恢复为耕地;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应整改恢复为耕地并及时耕种。

4.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一般耕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的,应整改恢复为耕地并及时耕种。

(二)耕地占补平衡任务

潭头乡耕地占补平衡本年度实施面积502.7523亩,共三项内容,其中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7.4138亩;土地开垦项目211.527亩、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73.8115亩。各村任务分解后由包村组长具体负责,包村组员、工作队、村干部协同配合,要求熟知政策,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负责项目实施地块的土地流转、青苗补偿相关协议签订;协调解决群众的矛盾纠纷,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按时上报工作进度(工作完成时限9月底前

(三)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落实田长制工作,加强日常巡查,控制新增,尤其对农村建房、钢架棚、晒坪建设加强关注,避免违建拆除引发社会矛盾。

(四)永久基本农田任务

潭头乡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中需就地整改恢复面积13.46亩,共14个图斑,限期9月底前完成整改复耕并种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2022年中央1号文件已明确规定,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由中央和地方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保持清醒头脑,以增强四个意识的政治态度,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整改工作落实。

(二)严格把握政策

要积极稳妥推进排查整改工作,防止简单化一刀切,防止造成社会负面影响。要结合实际、周密部署,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严防土地复耕过程中脱离实际、违背群众意愿强行毁树还田和平塘复耕,以及不顾生态环境和客观条件,弄虚作假补充或恢复耕地。

(三)密切沟通协调

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强化联动,形成真正整改合力,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整改成果经全面核实确认整改到位的,及时纳入变更调查成果。

                                                                           潭头乡人民政府        

                                                                            2023913



乡镇文件

潭政发〔2023〕20号潭头乡耕地保护重点整改任务推进方案

来源:潭头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9-13 18:05 

潭头乡耕地保护重点整改任务推进方案

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田长制办公室关于有序开展流出耕地整改恢复工作的函》(桂田长办函〔20238号)及《融安县2023年耕地占补指标归零回正方案》(融田长办发〔202314号)及2023年融安县推进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会相关要求潭头乡田长制办公室决定组织对耕地保有量、耕地进出平衡、耕地占补平衡、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5个一票否)及20202023年流出耕地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限期整改。为确保我乡耕地占补指标归零回正工作顺利推进,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因耕地保护重点整改任务工作重要,决定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甘晓斌  人大主席

副组长:韦献良  乡党委专职副书记

韦建达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杨正薇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员:赖耀国  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乡长

韦博臣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莫善妮乡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杨群学副乡长

  副乡长

  专责组组长

居家专专责组组长

陈显发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吕方耀  林业站站长

黄丽萍财政所所长

  派出所所长

卢赞童司法所所长

何有仁大岸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莫匡乾红岭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沈家宽培村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马海燕龙城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蓝富让东相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罗良才西岸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潭头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何美松新桂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周艳丽新林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莫孝凡岭背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龙海华何洞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整改办”),办公室设在乡乡村建设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开展流出耕地督促整改和复耕复垦检查验收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自然资源和规划副乡长韦建达兼任,副主任由乡村建设服务中心主任陈显发兼任。

二、工作组职责

(一实行分片包干制度:各村由包村组长具体负责,包村组员、工作队、村干部协同配合,熟知政策,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负责项目实施地块的土地流转、青苗补偿相关协议签订;协调解决群众的矛盾纠纷,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落实领导小组交办各项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措施及流出耕地整改任务,按时上报工作进度

(二)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对接县自然资源局接收下发我乡整改图斑并按村做好任务分解,明确完成目标任务,安排好乡村建设服务中心人员包片负责全乡各行政村,指导、协调、督促各村开展核查和复耕复垦整改工作,并对各村工作开展检查、验收和配合更变工作;指导各村开展耕地保护宣传工作及按时收集各村工作进度并上报

(三)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指导各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区、粮食生产功能区以及糖料蔗生产保护区范围内的流出耕地整治,以及“大棚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复耕复垦工作。落实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各项措施,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加强耕地撂荒治理(已挖树蔸清桉地块),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四)其余成员单位按自身职责要求配合此项工作开展,如乡派出所、综治中心负责配合乡人民政府做好流出耕地复耕复垦工作期间的社会维稳工作。

、工作要求及目标任务

(一)耕地流出整改任务

潭头乡耕地整改恢复任务目前有4项内容,其中2020-2022年整改恢复任务1148亩、2023年耕地流出整改恢复任务1423.19亩是已认定占用耕需要今年11月底之前完成整改的;另有自治区刚下发的2023年第一批疑似违法占耕任务146个图斑369亩、2023年隐形流出整改任务398个图斑1951亩需要核实举证(果树正在挂果期、林木正在生长期举证通过可暂不整改),其他的也要整改,整改时限11月底前。

耕地流向林地、园地、设施农业等其他农用地的,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分类排查核实,区分情况进行整改。

1.耕地流向林地的,对属于2020年底前已栽种的林(苗)木、果树的,稳妥审慎处理;对属于2021年新栽种林(苗)木、果树的,应整改恢复为耕地并及时耕种。未经批准占用一般耕地实施国土绿化的应整改恢复为耕地并及时耕种。公路、铁路等两侧用地红线外占用一般耕地建设绿化带,县乡道路绿化带不超过3米,其他道路绿化带不超过5米的,可暂不恢复为耕地;超过上述标准的,应整改恢复为耕地并及时耕种。超标准在河渠两测、水库周边占用一般耕地建设绿色通道的,应整改恢复为耕地并及时耕种。一般耕地以及撂荒耕地自然成林的,应整改恢复为耕地并及时耕种。

2.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要求,在20211127之前,由永久基本农田依法依规转为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且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方案已通过区自然资源厅审核的,可暂不恢复为耕地;20211127日之后流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应整改恢复为耕地并及时耕种。

3.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高标准农田项目中配套建设的灌溉及排水设施、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以及其他因害设防需要依法依规建设的农田防护林涉及少量占用或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的,并按要求补划到位的,由市县举证,经省自然资源厅审核认定,符合相关要求的,可暂不恢复为耕地;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应整改恢复为耕地并及时耕种。

4.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一般耕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的,应整改恢复为耕地并及时耕种。

(二)耕地占补平衡任务

潭头乡耕地占补平衡本年度实施面积502.7523亩,共三项内容,其中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7.4138亩;土地开垦项目211.527亩、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73.8115亩。各村任务分解后由包村组长具体负责,包村组员、工作队、村干部协同配合,要求熟知政策,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负责项目实施地块的土地流转、青苗补偿相关协议签订;协调解决群众的矛盾纠纷,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按时上报工作进度(工作完成时限9月底前

(三)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落实田长制工作,加强日常巡查,控制新增,尤其对农村建房、钢架棚、晒坪建设加强关注,避免违建拆除引发社会矛盾。

(四)永久基本农田任务

潭头乡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中需就地整改恢复面积13.46亩,共14个图斑,限期9月底前完成整改复耕并种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2022年中央1号文件已明确规定,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由中央和地方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保持清醒头脑,以增强四个意识的政治态度,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整改工作落实。

(二)严格把握政策

要积极稳妥推进排查整改工作,防止简单化一刀切,防止造成社会负面影响。要结合实际、周密部署,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严防土地复耕过程中脱离实际、违背群众意愿强行毁树还田和平塘复耕,以及不顾生态环境和客观条件,弄虚作假补充或恢复耕地。

(三)密切沟通协调

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强化联动,形成真正整改合力,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整改成果经全面核实确认整改到位的,及时纳入变更调查成果。

                                                                           潭头乡人民政府        

                                                                            2023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