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政发〔2023〕23号 关于加强林木采伐许可证发放管理的通知
东政发〔2023〕23号
关于加强林木采伐许可证发放管理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乡林木采伐管理,严格执行凭证采伐制度,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根据《融安县林木采伐许可证发放管理规定(修订)》,现通知如下:
一、各村要组织村屯干部加强对《融安县林木采伐许可证发放管理规定(修订)》文件的宣传学习。
二、各个村民小组(自然屯)负责人(屯长)和各个村干要了解本屯本包片区域的林地林木权属情况,在平时就要注意收集了解本屯本包片区域林地林木权属纠纷情况,并及时上报村委、乡综治中心。实行谁签字谁盖章谁负责制度。在群众申请林木采伐证时,经办人要了解申请采伐范围内的林木林地权属清楚,无争议后才能签字盖章。经办人只能签本人的名字。村民小组(自然屯)有公章的要盖公章。
三、严格实行三级公示制度。在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前,要在乡林业站和许可证涉及的村、屯进行公示,并由林业站工作人员将公示材料发给包片村干,由包片村干发到所在屯的微信群里公示。
本通知于发布之日起执行。
融安县东起乡人民政府
2023年 10月26日
东起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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