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人社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融安县人社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共6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层级和 部门 |
设定依据 |
审批对象 |
法定办结时限 |
承诺办结时限 |
备注 |
1 |
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核定 |
自治区、设区市、县级价格、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309号) |
民办学校 |
法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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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
自治区、设区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 |
筹设同意30日;设立审批3个月;合并、分立、变更、终止审批3个月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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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 |
自治区、设区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 |
企业、个人、社会组织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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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
自治区、设区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4年2月3日国务院令第146号,1995年3月25日予以修改)、《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 |
企业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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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设区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6月2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 |
公司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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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审批 |
自治区、设区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 |
仅限合法的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招收演员、运动员和艺徒的用人单位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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