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融安县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岗位练兵争当能手”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融司通〔2017〕2号
融司通〔2017〕2号
关于印发融安县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岗位练兵争当能手”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司法部关于新形势下加强过硬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大力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和岗位能力素质建设,切实增强队伍履职能力,全面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整体水平,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在全区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和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中开展“岗位练兵争当能手”活动的通知》(桂司通〔2017〕25号)要求, 2017年在我县司法行政系统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中开展“岗位练兵争当能手”活动。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警觉,牢牢把握“五个过硬”要求,坚持“三化”方向,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争当能手”活动,深入推进我县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不断增强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全力维护社区矫正安全稳定。
二、总体目标
以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首要目标,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素质能力为重点,聚焦立足岗位,突出实战,坚持干什么就练什么、缺什么就补什么的原则,以用促学,以干促练,争当岗位能手。通过开展岗位练兵,使我县司法行政系统社区矫正工作者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强化责任担当,增强业务素质,提升岗位技能,全面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通过开展岗位练兵,加强政治学习、岗位培训、法规教育,加强对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努力建设一支会管理、熟业务、适应岗位要求的高素质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三、主要内容
活动期间,着重开展四个方面的培训练兵活动。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组织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核心价值观教育、纪律规矩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党史国史、革命传统和形势政策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切实把队伍人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加强法律法规学习
组织我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广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司法部、自治区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相关规章制度、文件,进一步掌握社区矫正从接收到解矫各个工作环节的工作要求,切实提高运用法律政策和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岗位技能训练
根据社区矫正工作不同岗位特点,分类开展技能训练,突出应知应会知识技能的掌握,切实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
监督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重点进行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调查评估、接收宣告、适用禁止令、社区服刑人员外出、居住地变更审批、考核奖惩、收监执行、衔接配合、矫正终止与解除以及熟练使用执法设备收集固定证据等的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技能训练,切实掌握依法严格规范管理的岗位技能。
教育矫正岗位工作人员,重点进行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学习、社区服务、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等有关规定的学习,加强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个别教育、心理矫正、社区服务等技能训练,熟练掌握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分类分阶段教育、制定针对性教育矫正方案的岗位技能。
社会适应性帮扶岗位工作人员,重点进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社区服刑人员帮困扶助等有关政策、制度的学习,加强协调有关单位部门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就学、落实社会保障等能力训练,熟练掌握走访了解、谈话疏导、人文关怀等的岗位技能。
综合岗位工作人员,重点进行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公文处理、档案管理、计算机及智能设备应用、保密知识等业务知识和技能训练,熟练掌握社区服刑人员档案信息录入、流程管理、定位监管、网上审批等信息化应用操作,以及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管理、归档等岗位工作技能。
(四)开展实战练兵训练
结合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和安全稳定工作要求,开展贴近实战的学习练兵训练,全面提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
开展工作技能竞赛活动。以社区矫正工作全流程管理为基础,以社区矫正档案规范化为切入点,组织执法和档案规范化评比竞赛活动,以赛促练,以练促进。
开展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加强社区矫正应急处置预案的处置程序和对策的学习,组织开展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提高与法、检、公等相关部门协作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增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犯罪、非法组织或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脱离监管下落不明、收监过程脱逃、人身伤亡等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决策应对能力。
开展身体素质训练。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开展仪容、举止、报告用语、队列动作、队列指挥、队前讲评等训练。加强工作人员日常身体锻炼,组织开展短跑、长跑、引体向上、俯卧撑、仰卧起坐、跳绳等体能项目训练比赛、考核,强化身体素质,规范行为养成,提高实战能力。
四、实施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中旬-5月下旬)
县司法局制定下发活动实施方案,部署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岗位练兵争当能手”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初—10月下旬)
县局根据社区矫正工作需要,邀请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开展有针对性地强化法律政策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
1、结合本县工作实际,组织指导本县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员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通过各种业务知识考核评比、集中培训、工作研讨等方式丰富学习练兵形式。
2、组织各所对社区矫正矫正档案材料进行交叉检查评比。
3、组织开展工作技能评比和应急突发事件处置演练,增强练兵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迎检验收阶段(10月下旬—11月下旬)
通过我县社区矫正“岗位大练兵”活动评选出“社区矫正岗位能手”,认真总结活动开展的做法和成效,迎接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检查验收。
五、成立“岗位练兵争当能手”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周志飞 县司法局局长
副组长:杨广泉 县司法局副局长
唐益娥 县司法局副局长
刘长锦 县司法局纪检组长
成 员:罗 进 局办公室主任
唐旺都 社区矫正股股长
李瑞琼 法宣股股长
周应兰 安置帮教股股长
丁利洪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覃京化 基层股负责人
黄应迁 长安司法所所长
梁 宇 雅瑶司法所负责人
秦培茹 板榄司法所副所长
黄泽平 大将司法所所长
陈 瑜 大良司法所所长
周柳春 潭头司法所所长
余芳学 桥板司法所所长
覃黄杰 泗顶司法所所长
袁阳荣 沙子司法所所长
卢赞童 浮石司法所副所长
林 玲 大坡司法所所长
江益芝 东起司法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唐旺都担任。
融安县司法局
二0一七年五月十六日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全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岗位练兵争当能手”活 动时事政策 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学习内容
一、时事政策
1.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报告
2.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
二、社区矫正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三、社区矫正工作相关规范性文件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法发〔2011〕9号)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法释〔2016〕23号)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印发《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通知(司发通〔2012〕12号)
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通知(司发通〔2014〕112号)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司发通〔2016〕88号)
6.司法部 中央综治办 教育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司发〔2014〕14号)
7.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桂司通〔2014〕169号)
8.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协调配合备忘录》的通知(桂高法会〔2013〕11号)
9.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狱与社区矫正机构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试行)》(桂司通〔2014〕113号)
10.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矫正教育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桂司通〔2015〕113号)
11.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服刑人员分类管理及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司通〔2016〕88号)
12.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服刑人员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司通〔2016〕89号)
13.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桂司通〔2016〕108号)
14.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推进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的意见》(桂司通〔2016〕109号)
15.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的意见》(桂司通〔2016〕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