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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融安县司法局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融司通〔2017〕8号

来源: 本站  |   发布日期: 2017-07-11 10:36    |  作者: 本站

    融司通〔20178     

关于印发《融安县司法局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各司法所:

现将《融安县司法局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融 安 县 司 法 局

○一七年七月五日

 

 

 

 

 

 

 

主动公开

融安县司法局办公室                          20177 5日印发

融安县司法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对机关国家公务员的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科学地评价其工作过程,为年度考核奠定基础,根据《融安县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融人社发〔2017〕18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原则

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为重点,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贯彻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的对象范围

我局除科级领导职务以外的公务员及参公人员。

三、考核内容

平时考核主要对公务员日常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绩和勤,即以履行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和阶段工作任务情况,完成领导交办或临时工作的情况以及出勤情况。具体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指示和命令,遵纪守法,奉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方面情况;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履行公务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

3、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学识水平、业务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

4、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以及尽职尽责、和谐相处、团结协作精神;

5、勤奋程度及出勤情况;

6、所承担工作任务的难易程度;

7、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效率;

8、工作中的创新意识及情况。

以上内容根据单位特点和公务员岗位职责不同,对考核内容可进一步细化,并有所侧重。

四、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按考核的具体内容确定,在四个档次之间打分,分别是:

1、“优秀”。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正确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工作方法得当,成效显著,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工作责任心强,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好、效率高、贡献大,没有出现差错和失误,忠于职守,出全勤。

2、“良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工作方法得当,有一定成效,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工作责任心强,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工作的质量较好、效率较高,没有明显地差错和失误,忠于职守,病假、事假每月不超过三天。

3、“一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能够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注重工作方法,有一定成效,工作责任心较强,能够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较好,没有出现大的差错和失误。

4、“较差”。政治、业务素质较差,不按时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工作责任心差,不服从调配,没有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较差,出现明显差错或失误,不按时上下班,有旷工现象。

五、考核方法

(一)成立考核机构

成立以周志飞局长为组长、杨广泉副局长为副组长、唐益娥副局长、罗进(经选举产生的公务员代表)、路早鲜(经选举产生的公务员代表)为成员的考核委员会,负责审议平时考核实施方案;审核公务员个人工作计划;组织、指导、监督本单位平时考核工作;审核、确定本单位公务员平时考核等次意见。

(二)制定考核方式

采取填写“平时考核记实表”(附件1-1个人工作计划表、附件1-2个人工作记实表、附件1-3领导审核评鉴表)方式进行平时考核,每季度评定一次考核等次。

(三)规范考核程序

1、拟订个人年度工作计划。各股室、司法所于每年年初,制定平时考核指标分解表(式样见附件2),将上级部门及本单位部署的年度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个岗位,由公务员本人结合岗位职责,拟订个人工作计划表(式样见附件1-1),作为平时考核的依据。制定个人工作计划表,要从岗位特点和工作实际出发,并且要可量化、可报告、可核实。个人工作计划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经主要领导同意,报考核委员会备案。

2、个人工作记实。公务员以个人工作计划表为依据,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填写个人工作记实表(式样见附件1-2),主要是记载完成任务情况,采取的创新举措情况,以及出勤、奖惩等情况。在记载时,要注意抓住重点,可采取每完成一项重要工作记载一次等方式进行。除填写每月工作记实外,每季度结束需进行季度总结,填写季度领导审核评鉴表(式样见附件1-3)

3、领导审核评鉴。考核委员会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负责收集全局公务员的个人工作记实表(附件1-2)、季度主管领导审核评鉴表(附件1-3),并交由相关领导负责予以评鉴等次(附件1-3),负责评定等次的领导根据公务员工作记实(或季度工作小结)和平时考核情况,进行审核评鉴。相关领导评定平时考核等次后,统一提交考核委员会确定,一般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完成。

对窗口服务人员,可参考服务对象评价情况进行评鉴

六、考核工作的管理

平时考核由考核委员会负责日常综合管理,每月对各股室、司法所督促检查,并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对考核结果及时审核备案,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1、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均在良好以上等次,且有两次以上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方可确定为优秀等次。(2017年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均在良好以上等次,且有1次以上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方可确定为优秀等次)。

2、平时考核有两次一般等次,或有一次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3、平时考核有三次以上一般等次,或有两次以上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4、平时考核结果在年度考核中所占的权重不低于60%。平时考核的绩、勤等结果,可以直接导入年度考核。德、能、廉等内容可以平时收集,在年度考核时集中汇总评价。

5、公务员平时考核的情况与公务员职务晋升、奖惩培训等结合,对平时考核表现优秀的,及时给予鼓励或表扬;对平时考核表现为较差的,及时进行告诫谈话,组织离岗培训等。

八、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成立融安县司法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每季度及全年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提高认识,确保稳定

组织单位全体公务员认真学习《融安县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融人社发〔2017〕18号),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公务员思想稳定,确保公务员队伍健康发展。

(三)加强教育,严肃纪律

以《融安县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出台为契机,加强宣传教育,促进队伍的作风建设,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严肃考核纪律,严格考核程序,加强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保证考核工作公平公正,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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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融安县司法局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融司通〔2017〕8号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7-07-11 10:36  作者:本站

    融司通〔20178     

关于印发《融安县司法局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各司法所:

现将《融安县司法局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融 安 县 司 法 局

○一七年七月五日

 

 

 

 

 

 

 

主动公开

融安县司法局办公室                          20177 5日印发

融安县司法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对机关国家公务员的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科学地评价其工作过程,为年度考核奠定基础,根据《融安县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融人社发〔2017〕18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原则

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为重点,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贯彻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的对象范围

我局除科级领导职务以外的公务员及参公人员。

三、考核内容

平时考核主要对公务员日常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绩和勤,即以履行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和阶段工作任务情况,完成领导交办或临时工作的情况以及出勤情况。具体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指示和命令,遵纪守法,奉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方面情况;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履行公务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

3、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学识水平、业务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

4、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以及尽职尽责、和谐相处、团结协作精神;

5、勤奋程度及出勤情况;

6、所承担工作任务的难易程度;

7、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效率;

8、工作中的创新意识及情况。

以上内容根据单位特点和公务员岗位职责不同,对考核内容可进一步细化,并有所侧重。

四、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按考核的具体内容确定,在四个档次之间打分,分别是:

1、“优秀”。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正确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工作方法得当,成效显著,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工作责任心强,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好、效率高、贡献大,没有出现差错和失误,忠于职守,出全勤。

2、“良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工作方法得当,有一定成效,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工作责任心强,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工作的质量较好、效率较高,没有明显地差错和失误,忠于职守,病假、事假每月不超过三天。

3、“一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能够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注重工作方法,有一定成效,工作责任心较强,能够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较好,没有出现大的差错和失误。

4、“较差”。政治、业务素质较差,不按时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工作责任心差,不服从调配,没有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较差,出现明显差错或失误,不按时上下班,有旷工现象。

五、考核方法

(一)成立考核机构

成立以周志飞局长为组长、杨广泉副局长为副组长、唐益娥副局长、罗进(经选举产生的公务员代表)、路早鲜(经选举产生的公务员代表)为成员的考核委员会,负责审议平时考核实施方案;审核公务员个人工作计划;组织、指导、监督本单位平时考核工作;审核、确定本单位公务员平时考核等次意见。

(二)制定考核方式

采取填写“平时考核记实表”(附件1-1个人工作计划表、附件1-2个人工作记实表、附件1-3领导审核评鉴表)方式进行平时考核,每季度评定一次考核等次。

(三)规范考核程序

1、拟订个人年度工作计划。各股室、司法所于每年年初,制定平时考核指标分解表(式样见附件2),将上级部门及本单位部署的年度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个岗位,由公务员本人结合岗位职责,拟订个人工作计划表(式样见附件1-1),作为平时考核的依据。制定个人工作计划表,要从岗位特点和工作实际出发,并且要可量化、可报告、可核实。个人工作计划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经主要领导同意,报考核委员会备案。

2、个人工作记实。公务员以个人工作计划表为依据,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填写个人工作记实表(式样见附件1-2),主要是记载完成任务情况,采取的创新举措情况,以及出勤、奖惩等情况。在记载时,要注意抓住重点,可采取每完成一项重要工作记载一次等方式进行。除填写每月工作记实外,每季度结束需进行季度总结,填写季度领导审核评鉴表(式样见附件1-3)

3、领导审核评鉴。考核委员会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负责收集全局公务员的个人工作记实表(附件1-2)、季度主管领导审核评鉴表(附件1-3),并交由相关领导负责予以评鉴等次(附件1-3),负责评定等次的领导根据公务员工作记实(或季度工作小结)和平时考核情况,进行审核评鉴。相关领导评定平时考核等次后,统一提交考核委员会确定,一般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完成。

对窗口服务人员,可参考服务对象评价情况进行评鉴

六、考核工作的管理

平时考核由考核委员会负责日常综合管理,每月对各股室、司法所督促检查,并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对考核结果及时审核备案,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1、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均在良好以上等次,且有两次以上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方可确定为优秀等次。(2017年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均在良好以上等次,且有1次以上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方可确定为优秀等次)。

2、平时考核有两次一般等次,或有一次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3、平时考核有三次以上一般等次,或有两次以上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4、平时考核结果在年度考核中所占的权重不低于60%。平时考核的绩、勤等结果,可以直接导入年度考核。德、能、廉等内容可以平时收集,在年度考核时集中汇总评价。

5、公务员平时考核的情况与公务员职务晋升、奖惩培训等结合,对平时考核表现优秀的,及时给予鼓励或表扬;对平时考核表现为较差的,及时进行告诫谈话,组织离岗培训等。

八、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成立融安县司法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每季度及全年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提高认识,确保稳定

组织单位全体公务员认真学习《融安县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融人社发〔2017〕18号),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公务员思想稳定,确保公务员队伍健康发展。

(三)加强教育,严肃纪律

以《融安县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出台为契机,加强宣传教育,促进队伍的作风建设,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严肃考核纪律,严格考核程序,加强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保证考核工作公平公正,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