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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本站  |   发布日期: 2016-01-29 15:44    |  作者: 本站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以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七项制度的通知》(柳政办〔2009147号)规定,现向社会公布我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柳州”门户网站(www.liuzhou.gov.cn)以及广西融安政府网(www.rong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纸质版本在融安县政务服务中心、融安县档案馆、融安县图书馆等三个政务信息公开查阅点查阅。相关事项请与融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设融安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2-8151592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1231日止。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5年,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的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及时部署、积极推动,平稳、有序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成立了融安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融安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均成立了本级本部门的“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成了覆盖了县、乡(镇)两级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我县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行政机关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制度、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关于向鹿寨县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及县政府网站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办法(试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十项制度,规范了全县各级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义务,也充分保障了公民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行政机关年度绩效考核体系,通过绩效考核,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强有力的督促各单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按要求及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更新完善了《融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统一平台上各乡(镇)及县直单位也按要求及时更新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一是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建设。目前,全县已建成覆盖县、乡镇两级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体系,建成县级查阅中心3个,乡镇查阅中心12个,并不断完善查阅中心设施及制度建设。

二是继续做好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的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自2012年运行至今,各级各部门共计发布政府信息10553条。2015年,在保障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的基础上,初步将医疗卫生、教育、供电供水等提供公共服务企业纳入统一平台,目前已完成融安县人民医院、融安县中医院、融安县高级中学、融安县自来水厂等4个公共企事业单位在统一平台的部署。


二、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的要求,我县积极做好财政信息、食品安全信息、保障性住房信息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1.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情况。根据国务院、财政部及自治区财政厅有关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明确由县财政局负责我县财政信息公开,县财政局对预算信息公开的主体、公开政府预决算的时间、“三公”经费公开的格式等做出明确要求。2015年县本级、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均已在融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对外公开,县委、群团组织、县法院、县检察院系统的财政信息也按要求在融安县政府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情况。我县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政府门户网站,在网站和平台上公开、公布了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分配方案等各类有关信息。

3.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情况。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信息公开,对于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信息、餐饮服务许可证信息、行政检查信息、质量抽验信息、违法广告信息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处罚信息均上网公告。

4.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在融安县政府网以及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环境核查审批信息,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结果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等相关信息予以全面公开。

5.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情况。着力推进生产安全事故类信息公开,让公众及时了解真相,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的各类安全事故,通过网络、公开栏等多渠道对外公开。对安全生产的各项监督、检查情况也一一主动公开。

6.征地拆迁信息公开情况。今年我进一步加大征地拆迁的公开力度,土地及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补偿决定、补偿安置结果等信息,均通过统一的途径、方式向社会公布。

7.加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信息的公开。我县完善了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初步开通了12个乡镇的自治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基层信息化平台,并通过此平台对各乡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情况和审批结果进行公布。

8.教育信息公开情况。我县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融安县教育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等网络方式,以及印制小学简介手册、公开栏等多种方式公开了全县各所中小学的学期范围划分、入学指南、学校简介、投诉电话等信息。

 10.公共企事业办事公开情况。今年我县继续加强部署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按照方便群众办事、有利群众监督的原则,进一步推行办事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全年通过融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39条,通过微博、微信等移动媒体公开政府信息1249条。

(二)主动向县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各单位按月、按季度定时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三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提供政府信息共计568份。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2015年,我县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二)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本县在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及各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均设立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中心,制定了完善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取费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844号),《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字〔20098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全县依申请公开实际情况,依法减免了申请人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需收取的检索、复印、邮寄等成本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全县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行政复议、提起的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有力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是一些部门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的水平尚需进一步提高,机构、人员、经费等基础工作还需进一步夯实。

 

融安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201619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融安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6-01-29 15:44  作者:本站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以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七项制度的通知》(柳政办〔2009147号)规定,现向社会公布我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柳州”门户网站(www.liuzhou.gov.cn)以及广西融安政府网(www.rong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纸质版本在融安县政务服务中心、融安县档案馆、融安县图书馆等三个政务信息公开查阅点查阅。相关事项请与融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设融安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2-8151592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1231日止。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5年,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的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及时部署、积极推动,平稳、有序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成立了融安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融安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均成立了本级本部门的“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成了覆盖了县、乡(镇)两级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我县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行政机关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制度、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关于向鹿寨县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及县政府网站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办法(试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十项制度,规范了全县各级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义务,也充分保障了公民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行政机关年度绩效考核体系,通过绩效考核,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强有力的督促各单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按要求及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更新完善了《融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统一平台上各乡(镇)及县直单位也按要求及时更新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一是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建设。目前,全县已建成覆盖县、乡镇两级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体系,建成县级查阅中心3个,乡镇查阅中心12个,并不断完善查阅中心设施及制度建设。

二是继续做好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的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自2012年运行至今,各级各部门共计发布政府信息10553条。2015年,在保障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的基础上,初步将医疗卫生、教育、供电供水等提供公共服务企业纳入统一平台,目前已完成融安县人民医院、融安县中医院、融安县高级中学、融安县自来水厂等4个公共企事业单位在统一平台的部署。


二、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的要求,我县积极做好财政信息、食品安全信息、保障性住房信息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1.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情况。根据国务院、财政部及自治区财政厅有关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明确由县财政局负责我县财政信息公开,县财政局对预算信息公开的主体、公开政府预决算的时间、“三公”经费公开的格式等做出明确要求。2015年县本级、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均已在融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对外公开,县委、群团组织、县法院、县检察院系统的财政信息也按要求在融安县政府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情况。我县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政府门户网站,在网站和平台上公开、公布了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分配方案等各类有关信息。

3.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情况。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信息公开,对于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信息、餐饮服务许可证信息、行政检查信息、质量抽验信息、违法广告信息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处罚信息均上网公告。

4.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在融安县政府网以及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环境核查审批信息,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结果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等相关信息予以全面公开。

5.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情况。着力推进生产安全事故类信息公开,让公众及时了解真相,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的各类安全事故,通过网络、公开栏等多渠道对外公开。对安全生产的各项监督、检查情况也一一主动公开。

6.征地拆迁信息公开情况。今年我进一步加大征地拆迁的公开力度,土地及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补偿决定、补偿安置结果等信息,均通过统一的途径、方式向社会公布。

7.加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信息的公开。我县完善了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初步开通了12个乡镇的自治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基层信息化平台,并通过此平台对各乡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情况和审批结果进行公布。

8.教育信息公开情况。我县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融安县教育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等网络方式,以及印制小学简介手册、公开栏等多种方式公开了全县各所中小学的学期范围划分、入学指南、学校简介、投诉电话等信息。

 10.公共企事业办事公开情况。今年我县继续加强部署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按照方便群众办事、有利群众监督的原则,进一步推行办事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全年通过融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39条,通过微博、微信等移动媒体公开政府信息1249条。

(二)主动向县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各单位按月、按季度定时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三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提供政府信息共计568份。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2015年,我县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二)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本县在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及各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均设立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中心,制定了完善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取费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844号),《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字〔20098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全县依申请公开实际情况,依法减免了申请人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需收取的检索、复印、邮寄等成本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全县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行政复议、提起的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有力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是一些部门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的水平尚需进一步提高,机构、人员、经费等基础工作还需进一步夯实。

 

融安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20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