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西柳州融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今日是:
当前所在位置:

融安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政府办  |   发布日期: 2017-03-03 16:02    |  作者: 政府办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现向社会公布我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柳州”门户网站(www.liuzhou.gov.cn)以及广西融安政府网(www.rong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纸质版本在融安县政务服务中心、融安县档案馆、融安县图书馆等三个政务信息公开查阅点查阅。相关事项请与融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设融安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2-8151592)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1231日止。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6年,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的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及时部署、积极推动,平稳、有序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7905条,其中政府门户网一共发布了5394条,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积极利用新媒体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发布政府信息,全年分别发布了415条、12条政府信息;其它方式发布了2084条。多渠道、多方式的公开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扩大了受群面。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成立了融安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融安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均成立了本级本部门的“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成了覆盖了县、乡(镇)两级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我县根据自治区、柳州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融政务办字〔20161号)明确了各相关单位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县政府办制定了《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文件信息公开属性和规范性文件办理程序的通知》(融政办发〔2016101号)从政府行文开始明确了文件的源头管理机制,为政府文件的公开提供便利。

3、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按要求及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更新完善了《融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统一平台上各乡(镇)及县直单位也按要求及时更新调整了政府信

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4、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建设。目前,全县已建成覆盖县、乡镇两级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体系,建成县级查阅中心3个,乡镇查阅中心12个,并不断完善查阅中心设施及制度建设。

二、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的要求,做好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1、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我县已在政府门户网站以及融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公布全部34个单位(含挂牌单位)以及12个乡(镇)人民政府的权力和责任清单

2、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情况。根据融政务办字〔20161号文要求,明确县财政局负责财政信息的公开。县财政局对预算信息公开的主体、公开政府预决算的时间、“三公”经费公开的格式等做出明确要求。2016年县本级、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均已在融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对外公开,县委、群团组织、县法院、县检察院系统的财政信息也按要求在融安县政府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3、 民生信息公开。扶贫政策、扶贫对象、项目资金信息等扶贫信息在融安县政府门户网站及融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在融安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信息在融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公布;空

气、水源、排污单位等环保信息等信息在融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公开;教育督导、学校财务、招生信息、医疗机构院务、疫情防控信息等信息在融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

4、监管信息公开。旅游、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执法、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监管信息已经在融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布,企业信用、保障性住房执法监管信息今年我县暂未有此类执法监管;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都已在融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减税降费和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分别在政府门户网站和融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公布。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全年通过各渠道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905条,通过微博、微信等移动媒体公开政府信息427条。

2、主动向县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各单位按月、按季度定时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三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提供政府信息共计312份。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2016年,我县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办结1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取费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844号),《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字〔200986号)的有关

规定,结合全县依申请公开实际情况,依法减免了申请人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需收取的检索、复印、邮寄等成本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全县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行政复议、提起的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进步,但与人民群众的要求的希望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有:一是部门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动频繁,造成对业务的不熟悉;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不够,不能通过信息公开对政府部门的工作成果、成效形成有效的监督;三是一些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流于形式,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融安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二〇一七年一月四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融安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7-03-03 16:02  作者:政府办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现向社会公布我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柳州”门户网站(www.liuzhou.gov.cn)以及广西融安政府网(www.rong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纸质版本在融安县政务服务中心、融安县档案馆、融安县图书馆等三个政务信息公开查阅点查阅。相关事项请与融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设融安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2-8151592)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1231日止。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6年,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的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及时部署、积极推动,平稳、有序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7905条,其中政府门户网一共发布了5394条,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积极利用新媒体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发布政府信息,全年分别发布了415条、12条政府信息;其它方式发布了2084条。多渠道、多方式的公开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扩大了受群面。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成立了融安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融安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均成立了本级本部门的“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成了覆盖了县、乡(镇)两级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我县根据自治区、柳州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融政务办字〔20161号)明确了各相关单位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县政府办制定了《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文件信息公开属性和规范性文件办理程序的通知》(融政办发〔2016101号)从政府行文开始明确了文件的源头管理机制,为政府文件的公开提供便利。

3、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按要求及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更新完善了《融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统一平台上各乡(镇)及县直单位也按要求及时更新调整了政府信

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4、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建设。目前,全县已建成覆盖县、乡镇两级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体系,建成县级查阅中心3个,乡镇查阅中心12个,并不断完善查阅中心设施及制度建设。

二、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的要求,做好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1、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我县已在政府门户网站以及融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公布全部34个单位(含挂牌单位)以及12个乡(镇)人民政府的权力和责任清单

2、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情况。根据融政务办字〔20161号文要求,明确县财政局负责财政信息的公开。县财政局对预算信息公开的主体、公开政府预决算的时间、“三公”经费公开的格式等做出明确要求。2016年县本级、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均已在融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对外公开,县委、群团组织、县法院、县检察院系统的财政信息也按要求在融安县政府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3、 民生信息公开。扶贫政策、扶贫对象、项目资金信息等扶贫信息在融安县政府门户网站及融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在融安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信息在融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公布;空

气、水源、排污单位等环保信息等信息在融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公开;教育督导、学校财务、招生信息、医疗机构院务、疫情防控信息等信息在融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

4、监管信息公开。旅游、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执法、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监管信息已经在融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布,企业信用、保障性住房执法监管信息今年我县暂未有此类执法监管;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都已在融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减税降费和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分别在政府门户网站和融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公布。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全年通过各渠道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905条,通过微博、微信等移动媒体公开政府信息427条。

2、主动向县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各单位按月、按季度定时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三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提供政府信息共计312份。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2016年,我县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办结1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取费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844号),《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字〔200986号)的有关

规定,结合全县依申请公开实际情况,依法减免了申请人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需收取的检索、复印、邮寄等成本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全县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行政复议、提起的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进步,但与人民群众的要求的希望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有:一是部门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动频繁,造成对业务的不熟悉;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不够,不能通过信息公开对政府部门的工作成果、成效形成有效的监督;三是一些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流于形式,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融安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二〇一七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