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石镇位于融安县中部,距县城12公里,总面积264平方公里,其中耕地187公顷 。辖区内有浮石水电站、斯柳工业园、七星水泥厂等10多家县级大中型企业,建有三个农贸市场。全镇辖13个村(社区),271个村民小组,总人口 31359人,其中农业人口27861人。人口自然增长率8‰。境内居住壮、汉、苗、瑶等多个民族,少数民族0.47万人。交通便利,通讯发达,枝柳铁路、306省道、209国道、融江航道和村屯路网交叉贯穿全镇。
2009年社会经济发展情况
(一)经济产业发展迅速
1、财税征收工作
2009年全镇财政收入29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2.7亿元。
2、招商引资工作发展势头良好
我镇深入开展创优投资环境,强化服务意识活动,全力以赴为全县招商引资和工业园区建设这一工作大局服务。一是为优联有限公司 、新航电子厂、密友矿粉厂等新引企业建设多方协调使其顺利投产;二是完成万德水泥厂扩建并使其顺利投产;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的企业有:投资350万元的矿石加工厂 。
3、农业生产保持稳定发展
全年完成粮食种植面积20854亩,总产量达7376吨。其中早、中、晚稻分别为10804亩、3631亩、6419亩。落实好种粮补贴政策,全年共兑现粮食综合直补114.9 万元。09/10榨季甘蔗生产完成550亩,全镇甘蔗总产量在7820吨左右;新种桑园1523亩,完成任务数1500亩的101.5%;蔬菜17370亩,产量20418吨;辣椒3100亩。
4、畜牧养殖业发展迅速
2009年养殖业有较大发展,全镇生猪存栏 19923 头,全年出栏肉猪39675头,肉类总产量达2389 吨;大牲畜存栏6180 头,年出栏肉牛1996 头;羊存栏3695只,年出栏3569只;兔存栏3255只,年出栏3150只;禽类存栏19.58万羽,年出栏家禽28.78万羽,全年禽产品产量达396.27吨;水产品年产量980吨。牛品改248头,出生品改牛崽46 头, 扶持规模养殖场三个 ,其中建设规模种猪场1个,兔场2个。为浮石镇畜牧业发展奠定基础。全年猪、牛羊口蹄疫免疫密度达100 %;猪瘟免疫密度100%;家禽禽流感免疫密度100%,鸡新城疫免疫密度 100 %;全镇未发生动物疫病疫情。
5、林业工作
认真抓好林改工作,全镇完成发证任务4万亩,完成任务的100%;抓好林业和森林防火工作。全年完成速生桉种植4100亩,三年累计完成2.1万亩,超额完成上级下达我镇3年的2万亩任务;建成沼气池331座,完成任务数150座的220.67%; 森林防火工作,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成立浮石镇森林防火专业队,配齐防火器具,全年发生森林火警1起 。
6、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大力争取上级水利项目资金,投资140万元,修建隘口村西岸屯、鹭鹚洲、东江等5个人畜饮水工程 ,受益群众4000人;争取上级扶贫项目基金,投资380万元,修建隘口村级公路水泥路一条,码头一座、硬化及维修崖尾等屯级路6条受益群众3000人;新建成篮球场6个,受益群众2500人。
(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新的进展
1、计划生育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
今年,我镇进一步加大计生工作力度,全镇计生各项指标责任均完成一级下达的任务。全年全镇区间内人口出生294人,计划内264人,计划生育率 89.8 %;区间内人口出生 294人中,其中一孩出生223人,计划内212人;二孩出生64人,计划内52人,计生率81.25%;多孩出生7人,政策外多孩率2.38%;区间长效率79.5%;征收社会抚养费36.54万元;独生子女保健费兑现率和区间立案100%。全年共完成四术340例,其中结扎57例,放环 240例,皮埋1例,人流引产24例,取环18例。
2、科教文卫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加强科技培训力度,完善科技培训网,不断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全年共举办各种技术培训班32期,受训人数1.02万人次。培训农村青年4500人,在东江、泉头、浮石、隘口、鹭鹚洲等村分别举办了劳动技能培训,共输出农民工5360人。成立了长龙村、鹭鹚洲村、社区三个农民文艺队,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不断提高。
狠抓教育教学工作,今年中考录取融安高中118人,县二中 78 人;县职校 3 人,市职校 18 人,录取率位居全县各校前列。小学教学成绩也较往年上了一个新台阶。
卫生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搞好农村卫生医疗工作,建成村级卫生所2座,二是完善了部分医疗设施,加强服务意识,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的问题;三是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四是努力搞好农村改水改厕工作 ;五是进一步完善村级防疫妇保工作;六是切实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我镇的参合率达100%。
融安县浮石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融安县浮石镇浮石政府
邮政编码:545402
政府邮箱:fszf8472048@163.com
一、内设机构
党政办公室 0772-8472048
财政所 0772-8472058
农业服务中心 0772-8472048
计划生育服务所 0772-8472921
民政办 0772-8472048
文化广播电视站 0772-8472038
二、主要职责
(一)融安县浮石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推动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实施本镇经济发展规划,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大力发展农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鼓励兴办各类协会和中介组织,发展现代农业和二、三产业,促进农民增收。
2、加强社会管理。制定实施本镇社会发展规划,负责管理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和计划生育、民政、城镇管理、村镇建设、道路建设、交通秩序等行政执法和管理工作,依法指导和帮助社会民间组织健康发展,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国土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和市场监管等工作,加强对上级部门派驻机构的协调和监督,强化镇财政、村委财务和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和保障体系,建立防灾减灾等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机制。
3、搞好公共服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为“三农”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和经济实体。
4、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强化信访、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公民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5、巩固基层政权。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强化镇人大对镇政府的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1、党政办
(1)、协助镇领导处理日常事务。
(2)、负责本镇各内设机构、下属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的综合协调。
(3)、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保卫、保密、行政事务和后勤保障等。
(4)、组织草拟综合性报告,审核以镇党委、政府名义发布的政策性文件。
(5)、协助做好组织、宣传、纪检、统战、武装和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6)、做好镇机关、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7)、组织制订和监督实施镇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8)、承办镇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2、财政所
(1)、贯彻执行国家对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拟定全镇财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和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根据镇人代会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协助国税和地税的征收工作,做好税源信息统计工作,确保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3)、管理全镇财政公共支出和各项专款;制定和执行财政制度。
(4)、负责镇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
(5)、负责镇国有资产的管理。
(6)、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7)、管理全镇涉农资金,做好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的发放工作和账务处理。管理全镇财政社会保障支出;负责社会抚恤、救济款发放的审查。
(8)、加强镇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对镇的债务进行清理,分清债务性质和责任,相应制定偿债计划,从严控制新增债务,建立举债项目论证、报批制度。
(9)、组织财政干部培训;加强队伍建设,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负责财政信息、财政法制规划的宣传教育工作。
(10)、做好村级资金的收支管理和账务处理管理。
(11)、参与镇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办理镇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审查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和竣工决算。
3、农业服务中心
(1)、负责全镇产业结构调整,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及病虫害防治工作。
(2)、负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利设施的管护、防洪抗旱及人饮工程规划实施等工作。
(3)、负责农机技术推广及社会化服务工作。
(4)、进行农业科技培训和科普知识的宣传。
(5)、做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统计测算工作。
4、计划生育服务所
(1)、制定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兑现奖惩。
(2)、协调各方面力量,开展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深入调查研究,掌握计划生育工作动态,提出工作建议,总结交流经验,当好镇党政领导的参谋。
(3)、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及辖区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各村、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队伍的思想教育管理和业务培训,加强计生统计台账管理,做好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工作。
(4)、负责生育证、独生子女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定期开展“两查两补”,杜绝政策外生育,完成上级下达的计划生育工作指标。
(5)、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办理流动人口审检证。
(6)、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规定,协助征收社会抚养费。及时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
(7)、指导本镇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发挥计生协会作用。
(8)、完成镇政府和上级计划生育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5、民政办
(1)、贯彻执行有关民政、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镇镇民政、残疾人工作发展规划。
(2)、管理社会救济工作,实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3)、组织开展救灾、捐款活动,保护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利益。
(4)、做好拥军、优抚、安置和民间组织管理等工作。
(5)、协助开展收养登记和地名工作。
(6)、教育帮助残疾人自强、自立,开展残疾人扶贫、康复、就业、特殊教育、文化体育等工作,组织推动社会扶残、助残活动。
(7)、承办镇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6、文化广播电视站
(1)、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文广局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制定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年终有总结。
(2)、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宣传纪律,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3)、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三个文明建设服务。
(4)、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业余文化体育活动;确保图书馆的正常开放和管理。
(5)、严格遵守宣传纪律,确保有线电视节目的完整播出,认真做好有线电视的安装、管理和开发工作。加强对各类设备、器材和线路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杜绝各种事故发生。
(6)、负责所辖固定资产、场地房屋的维护和管理。
(7)、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新闻业务、广播电视技术,不断提高政治业务水平,提高职工的素质。
(8)、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做到廉洁自律,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做到开源节流。
(9)、认真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