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融安县财政局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细则 政策解读

来源:融安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8-06-28 10:31   作者:融安县财政局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有关政策要求,我局起草了《融安县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实施细则》出台的背景和政策依据 

为推动国有企业--各驻融中央企业(以下简称“驻融央企”)、中央下放我县国有企业(含政策性破产企业) (以下简称“中央下放企业”)、各驻融自治区直属国有企业(以下简称“驻融区企”)及县属国有企业(含国有改制企业,破产)(以下简称“县属国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7 138),《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有关问题解答》(国资厅发改革〔20177)、《关于做好2018年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改革〔2018 11号文件精神,出台了《融安县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细则》(  融财字〔201816号)。 

二、《实施细则》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包括主要任务,工作目标,组织实施机构,工作内容、任务及时间安排,市属国企和中央、自治区下放企业申报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资金的有关要求,工作要求等八个部分。

三、《实施细则》的出台意义

 

《实施细则》对于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7 138)、《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有关问题解答》(国资厅发改革〔20187号)、《关于做好2018年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改革〔201811号)等中央相关规定,我委进行做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对移交接收的工作内容、要求、任务及时间安排进行规定。确保柳州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