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融政规〔2019〕19号《融安县促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十条措施》 政策解读

来源:融安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9-09-20 11:22  

  一、制定文件的背景及重要性 

  今年以来,受市场持续低迷等因素影响,工业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大,工业经济持续低位运行。为积极应对当前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有效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快我县新旧动能转换,促进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全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启柳州市域次中心城市发展新征程,制定《融安县促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十条措施》。 

  二、主要内容 

  《融安县促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十条措施》主要包括十个部分,分别从重点产业扶持、金融支持、企业担保贷款、减税退税、人才社保支持、电力要素保障、工业奖励、高新企业补助、用地保障、加强服务等方面缓解企业压力,促进经济稳增长。 

  (一)加大对重点产业的扶持。凡符合国家、自治区、柳州市产业政策,且是我县重点打造的特色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新建的工业生产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由县财政按税收县属部分的100%奖励给企业。对获县人民政府认定的新建重点工业项目,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可申报标准厂房、设备补贴,由相应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项目标准厂房实际投资额4%、设备实际投资额5%的补助。属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给予项目厂房、设备实际投资额8%的补助。每个项目当年最高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二)加强金融对企业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通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服务,引导和推动金融资本投向农产品加工业。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引导融资租赁企业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大型机械、生产加工设备、冷藏设备设施等融资租赁服务。进一步落实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政策,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创新地方特色险种。 

  (三)加大中小企业担保贷款支持。通过融资担保机构合作,拟由原我县设立的融安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和融安县中小企业信贷引导资金,分别按照协议约定出资,解决工业企业融资难问题。 

  (四)加强企业税务服务工作。加强退税服务工作,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增值税税率由16%调整为13%。自2018年1月1日起,对在我县新办的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其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50%以上的,自取得第一笔经营收入所属年度起至2020年,其所缴纳的全部税收中县属部分100%予以奖励扶持。 

  (五)加大人才社保支持力度。贯彻落实国家社保费率“双调低”政策: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从20%降至16%;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改为全口径工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7.5%降到7.0%,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 

  (六)加强电力要素保障。积极协调引导企业参与市场交易,减轻企业成本。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冷库用电,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以下的,执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在315千伏安(含315千伏安)以上的,执行一般大工业用电价格。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县财政对入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实行工业用电补贴,每度工业用电补贴0.05元,单个企业年度用电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七)加大工业奖励。设立县工业发展扶持奖励专项资金,在我县区域内注册、纳税,且申请项目在我县范围内组织实施,符合奖励申报条件对县域工业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进行扶持奖励,调动企业的积极性。 

  (八)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获新认定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给予100万元奖励;获新认定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给予50万元奖励。 

  (九)切实保障工业用地。对农产品加工超过5000万元的投资项目,优先保障用地。农产品加工企业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照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进入工业园区的金桔深加工项目,县财政按土地出让面积每亩奖励2万元,用于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其他以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按土地出让面积每亩奖励1万元的标准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十)以服务促运行,推进工业稳增长。对新增上规(上线)入统企业的奖励5万元,并做好企业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