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号)、《自治区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桂教基建〔2019〕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2019〕45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9〕108号)精神,结合融安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摸底排查结果制定本方案。
二、指导思想
根据政策依据,认真履行政府责任,依法落实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定,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到2020年,全县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原则上达到50%为目标,聚焦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治理,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水平,切实办好学前教育,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期盼。
三、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情况
成立以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蒋玉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副局长梁济亮担任。办公室成员从县教育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科室抽调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整改工作。
四、整改范围
融安县组织各部门对全县范围内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有如下问题需整改:
(一)建设不到位的小区配套幼儿园1个,其中有完整规划但未开工建设1个(含在建小区)。
(二)使用不到位的小区配套幼儿园1个。其中非普惠性民办园1个。(详情见附表1、2)
附表1:建设不到位的小区1所 | ||||||||||
序号 | 县区 | 小区名称 | 存在问题类型 | 小区规划人口数 | 备注 | |||||
1 | 融安县 | 融江现代城 | 未建 | 2100 | ||||||
附表2:使用不到位的小区配套幼儿园1所 | ||||||||||
序号 | 县区 | 存在问题类型 | 个数 | 备注 | ||||||
1 | 融安县 | 非普惠性民办园 | 1 | 东方上城 |
五、整改目标
(一)城镇小区已按规划配套建成的幼儿园
需办理移交手续的,原则上于2019年10月底前完成;需回收、置换、购置的,原则上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需办成普惠性民办园的,原则上于2020年2月底前完成。
(二)对应规划而未规划、已规划但未按要求配建的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
需补建、改建、扩建、新建的,原则上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城市片区控制性详细和住宅小区总平规划等相关建设工作,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需编制或修编学前教育布点规划的,原则上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
六、整改措施及分工
(一)建设不到位的小区配套幼儿园整改
建设不到位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即融江现代城配套幼儿园。该小区配套幼儿园在原定规划中列为三期建设项目,但按上级文件规定应为首期建设任务。因此要调整建设规划及工期安排,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总平规划等工作,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牵头单位为:县教育局;配合单位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使用不到位的小区配套幼儿园整改
使用不到位的小区配套幼儿园,是土地出让合同中未明确建成后需移交当地教育部门办学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即东方上城配套幼儿园。该小区配套幼儿园目前已经建成,正在办理办学许可。计划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办学许可、并委托办成普惠性幼儿园,于2020年2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牵头单位为:县教育局;配合单位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民政局、县行政审批局、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