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融政办发〔2021〕47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10-21 17:00  

一、起草背景    

垃圾分类是习近平总书记牵挂的“关键小事”之一。2017年国家确定46个重点城市先行实施,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2部委印发实施,对未来5年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

二、必要性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深改委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若干意见》精神以及《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柳政办〔2019〕123号)要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建立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构建长效机制。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是解决我县生活垃圾现状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生活垃圾总量逐年增多,生活垃圾处理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滞后,迫切需要建立健全城乡统筹、结构合理、技术先进、能力充足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三、起草依据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 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

(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在各设区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桂建发〔2019〕13号);  

(三)《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9〕123 号)。

四、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以“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置系统”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党建引领,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我县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二)主要原则

政府推动,强制分类;完善机制,长效管理;科学统筹,协同推进;广泛宣传,全面参与。

(三)总体目标

到2021年底,选取县党政机关1个、企事业单位1个、小区1个,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基本建立县生活垃圾分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和工作体系。

到2022年底,基本建成1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实现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准确率。

到2023年底,基本建成县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体系,按照示范社区模式,再建成3个开放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

到2025年底,全县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实现融安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四)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提出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的六个方面的具体保障措施:做好顶层设计,公共机构率先示范,夯实学习教育基础,开展青年志愿活动,动员家庭积极参与,开展示范社区、示范点、宣教基地建设,并明确了各项措施责任单位

(五)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建设

一是采取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方式。以“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为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型,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逐步做到厨余垃圾单独分类,努力提高可回收物的单独投放比例。

二是设置环境友好的分类收集站点。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社区要优化布局,要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结合垃圾投放收运方式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垃圾箱房、垃圾桶站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

三是分类运输环节防止“先分后混”。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必须实行分类运输,以确保全程分类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的分类运输系统。

四是逐步推广“以桶换桶”“以箱换箱”集中收运模式。生活垃圾收运单位要逐步转变生活垃圾收运模式,从以前散装、混装的收运方式,逐步扩大推广“以桶换桶”“以箱换箱”集中收运模式。

五是加快提高与前端分类相匹配的处理能力。要加快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相匹配的分类处理系统,统筹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需求。

六是建立“管行业必须管生活垃圾分类”的制度。各单位对辖区、本行业、本单位,要按照总体目标要求,根据辖区、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有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取得实效

从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系统推进、加强资金保障、强化广泛宣传、严格绩效考核5个方面明确加快构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着力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确保实施方案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