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47537121335/2021-154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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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2021年10月21日
- 标 题:
- 融政办发〔2021〕47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融政办发〔2021〕47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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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办发〔2021〕47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安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10月21日
融安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9〕123 号)及《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发〈柳州市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的通知》(柳垃圾分类办发〔2021〕11号)文件精神,推动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垃圾分类规范化处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上级的决策部署,以“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置系统”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党建引领,坚持管行业必管垃圾分类,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我县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二、主要原则
(一)政府推动,强制分类。落实政府主体责任,督促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县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积极参与指导垃圾分类。加强联动,强化宣传、引导、监管职能,在我县范围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强制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生活垃圾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局面。
(二)完善机制,长效管理。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制定和完善垃圾分类相关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步骤,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可持续开展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三)科学统筹,协同推进。建立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处置利用基地,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废物处置的高效衔接。
(四)广泛宣传,全面参与。突出宣传引领,引导居民主动分类,强化全社会垃圾分类习惯和环保意识的教育培养。建立健全政府统筹、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倡导志愿服务;鼓励与民间组织合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
三、总体目标
到2021年底,选取县党政机关1个、企事业单位1个、小区1个,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基本建立县生活垃圾分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和工作体系。
到2022年底,基本建成1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实现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准确率。
到2023年底,基本建成县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体系,按照示范社区模式,再建成3个开放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
到2025年底,全县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实现融安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四、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做好顶层设计。2021年底前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制定融安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确定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的目标任务、重点项目、职责分工、配套政策、具体措施。针对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制定《融安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并鼓励居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公共机构率先示范。全县城区范围内各党政机关和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码头、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率先实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各类工厂企业和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比照党政机关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责任单位: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教育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发展和改革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三)夯实学习教育基础。县教育局和学校要依托课堂教育、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逐步建立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的生态文明教育长效机制。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认知水平和成长规律,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融入教材,并与课堂教学内容有机结合。组织开展以生态文明教育和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广大青年学生良好的文明习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四)开展青年志愿活动。共青团融安县委员会要创造条件,鼓励和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带头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让绿色、低碳、公益成为更多青少年的时尚追求。培育志愿者队伍,引导青少年志愿者深入基层社区,与群众面对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服务等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志愿活动的专业性,使广大青少年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发挥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定期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实践活动。(责任单位:共青团融安县委员会、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五)动员家庭积极参与。县妇女联合会充分发挥“联”字优势,发挥广大妇女在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独特作用,通过组织志愿服务队等形式,面向广大家庭大力传播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责任单位:县妇女联合会、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六)开展示范社区、示范点、宣教基地建设。以街道、社区、学校为单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示范点建设,示范社区、示范点范围内要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以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示范点为基础,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生活垃圾分类宣教基地实现分类知识实时更新,面向社会开放,促进全面形成垃圾分类意识,以点带面,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扩大到全县。(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教育局、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五、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建设
(一)采取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方式。以“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为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型,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逐步做到厨余垃圾单独分类,努力提高可回收物的单独投放比例。要鼓励居民在家中滤出厨余垃圾水分,采用专用容器盛放厨余垃圾,减少塑料袋使用,逐步实现厨余垃圾“无玻璃陶瓷、无金属杂物、无塑料橡胶”。选取部分基础条件较好的社区或若干居民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试点,并总结经验逐步推广。要依靠街道社区党组织,统筹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力量,整合吸收社会零散拾荒人员,发动社区党员骨干、热心市民、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建立满足需要的垃圾分类现场引导员队伍,加强宣传和现场引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纠正不规范的投放行为,做好台账记录,确保垃圾分类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民政局、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二)设置环境友好的分类收集站点。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社区要优化布局,要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结合垃圾投放收运方式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垃圾箱房、垃圾桶站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有条件的街道、社区可以设置高科技、智能等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进行辅助收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应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功能完善,干净无味,垃圾收集点应设置盥洗龙头、水池,方便居民投放垃圾后清洗。有关单位、社区应同步公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的分布、开放时间、监督电话,以及各类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责任单位、收运频率、收运时间和处置去向等信息。(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三)分类运输环节防止“先分后混”。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必须实行分类运输,以确保全程分类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的分类运输系统,有害垃圾可由环卫收运企业负责收运,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交由县交通运输局许可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收运;可回收物可由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或环卫收运单位负责收运;厨余垃圾由环卫或者相关收运企业负责收运。要按照区域内各类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线路,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厨余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应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明示所承运的生活垃圾种类。有中转需要的,中转站点应满足分类运输、暂存条件,符合密闭、环保、高效的要求。要加大运输环节管理力度,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做好物业部门和环境卫生部门的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要加强有害垃圾运输过程的污染控制,确保环境安全。(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局、融安生态环境局)
(四)逐步推广“以桶换桶”“以箱换箱”集中收运模式。生活垃圾收运单位要逐步转变生活垃圾收运模式,从以前散装、混装的收运方式,逐步扩大推广“以桶换桶”“以箱换箱”集中收运模式(将干净的垃圾空桶或者空箱置换装满垃圾的满桶或者满箱),从而真正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防止“先分后混”的情况发生。(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加快提高与前端分类相匹配的处理能力。要加快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相匹配的分类处理系统,统筹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需求。
1.建立与前端分类匹配的垃圾终端处理设施。争取2021年底,完成融安县有机生物餐厨垃圾高效转化与循环经济处理厂工程项目;2022年底,完成融安县七星冲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2023年底,完成融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一期),并考虑到柳北三县发展需求,项目同时预留二期用地。(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
2.开展农贸市场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试点工作。在我县农贸市场,开展建设相应处理能力规模的有机垃圾处理设施。通过有机垃圾处理设备,实现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就地化处理。加快生活垃圾清运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强化全县资源化利用企业布局布点,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处理,促进循环利用。(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3.分类收集后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应交由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置,确保环境安全。要加强有害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满足城市有害垃圾处理需求。根据分类后的干垃圾产生量及其趋势,“宜烧则烧”“宜埋则埋”,加快以焚烧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切实做好垃圾焚烧飞灰处理处置工作。积极引进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选取部分条件较好的社区,开展“互联网+预约上门回收服务”试点,解决可回收物的收运和资源化利用问题。(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融安生态环境局)
(六)建立“管行业必须管生活垃圾分类”的制度。充分提高开展垃圾分类的重要认识。各单位对辖区、本行业、本单位,要按照总体目标要求,根据辖区、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各有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全面打响生活垃圾分类攻坚战,共同助力融安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打赢生活垃圾分类攻坚战。(责任单位: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融安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统筹推进融安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指导各单位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相关单位要定期汇总、分析本单位牵头负责的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生活垃圾分类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要求定期向领导小组报送工作情况。(责任单位: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全面系统推进。各单位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组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职部门,抽调一批懂技术、会管理、能力强的人员,专职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探索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县、街道、社区三级联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各有关单位,以及街道、社区相应成立专职机构或配备专职人员,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力量配置,加快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运行系统。将生活垃圾分类主体纳入社会诚信评价体系,把垃圾分类违法行为信息归集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依法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要结合实际,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或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推进。依法依规通过教育、处罚、拒运和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等方式进行约束,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司法局、发展和改革局)
(三)完善支持政策与资金配套。研究制定鼓励物业企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支持政策。完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建立与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质量相挂钩的生活垃圾收费机制;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研究建立促进居民源头分类减量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强化资源利用产业鼓励政策。积极研究落实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办法,引导企业回收利用低值可回收物。研究制定易腐垃圾资源化产品用于绿地林地土壤改良及污染土地修复的扶持政策。研究制定促进酒类等饮料制造企业回收循环利用包装瓶罐政策,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动企业切实落实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
县财政局在本级预算中安排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经费,要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担落实年度生活垃圾分类预算经费,切实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强化广泛宣传。各有关单位、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意义,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要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入户宣传和现场引导,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自觉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责任单位: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五)强化监督考评。根据柳州市制定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制定融安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考核办法,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各相关单位的年度绩效考评,对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和考评。建立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建立社区属地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各管理主体的执法监督。加强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明确监督举报电话,举报收运单位混装混运、居民拒不执行垃圾分类等行为,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品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报道各社区各部门各单位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过程中形成的典型经验做法、先进事迹;曝光反面典型,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奖惩机制。研究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切实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融安生态环境局)
附件:1.融安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2.融安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3.融安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任务表
4.融安县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时间节点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