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订的背景和意义
根据《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地方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汛办〔2022〕1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推进本级预案修订工作的通知》(桂防指办〔2023〕2号)的相关要求,按照应修尽修、注重实用的原则,突出问题导向,结合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的教训以及防汛抗旱预案执行中存在的不足及本地实际,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各县区对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进行修编,以增强各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打好基础。
二、政策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抗旱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柳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柳州市重大气象信息和重要汛情旱情报告党政主要负责人实施工作方案》《柳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
三、主要内容及其说明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依法高效有序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贡献力量,为融安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总体目标
坚持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有关部门实行防汛抗旱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主要任务
有效防范化解水旱灾害风险,高效有序做好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要求
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