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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深化教育改革创新”计划,以改革激活力、增动力

来源: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9-05-09 09:22   作者:教育局

1.规范依法行政与办学。落实《融安县教育局学法用法制度》,推进“七五”普法学习考试、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集中学法用法培训会。进一步规范行政应诉工作,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规范学校依法办学。指导各学校以章程为统领,大力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理顺和完善办学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种办事程序、内部机构组织规则、议事规则等,形成完善、规范、统一的学校制度管理体系。

2.积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推进我县在校学生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继续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网络,培养学生的守法意识和依法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和守法用法的能力。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

3.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贯彻落实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稳妥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强化落实民办教育发展的部门协作机制,落实民办教育年检制度和招生、宣传的备案工作,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办学质量,积极营造民办教育发展的有利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