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近年来,我县采取有效措施,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点来抓。
1.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全面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教育管理体制,实现教师队伍县内统一管理,同时逐步建立适应农村实际需求的弹性编制管理。对农村学校教师实行“三个优先”激励政策。一是补充师资优先。近年来,我县建立并完善了中小学缺编教师正常补充机制,新录用的“特岗”教师、全科教师均分配到农村学校,不断补充农村学校的师资力量,使教师的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得到了调整。二是职称评审和评先评优优先。在职称评审和评选各类先进时,尽量向农村学校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农村教师。三是培训学习优先。在选派教师进修培训时,农村教师优先安排。
2.健全教师培养机制。足额使用培训经费,鼓励教师、校长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大大提高了教师的整体素质和校长的管理水平。2017年,全县教师培训经费382.5万元,培训老师达16557人次,参加国家级、省级的培训分别达 78人次、1151 人次,全县教师人均培训时长72小时,覆盖率达100%。同时,深入实施名师名校长工程、领雁工程等,通过专业引领,充分发挥名师、名校长的辐射作用,加快了我县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3.健全校长、教师有序流动机制。实行支教、轮岗制度,促使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流动。有计划地安排县城学校和名优学校的校长及中层干部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职,县城学校或名优学校的校长班子成员的选拔,原则上要有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职经历。我县结合义务教育工作实际,出台《融安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交流程序和要求。2017-2018学年度交流教师、校长123人,交流比例占符合交流条件教师的12%。
4.有效保障教师待遇。一是积极稳妥地建立中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制度,制定《融安县中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融安县中小学校长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确保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的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平均水平;二是认真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中央和自治区的奖补资金全额用于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县财政配套的资金主要用于镇政府所在地的初中和中心校教师的生活补助(根据文件规定上级奖补资金不能用于镇政府所在地的初中和中心校教师生活补助),使他们与其他乡村教师一样享受同等待遇,安心从教;三是为在乡镇工作的教师每人每月发放300元的乡镇工作补贴;四是实施“教师周转房工程”,至今全县共投入资金2534万元,建成教师周转房362套,较好地改善了边远学校教师的住宿条件。
5.实现职称评聘结合。2017年对已评上高一级职称而未获得聘任的人员,一次性聘任完,现有已评未聘人数为0。
融安县教育局
2018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