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县中小学(中职、幼儿园)教师培训学分认定登记及管理,确保教师培训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柳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柳州市中小学(中职)教师培训学分认定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柳教规〔2018〕7号)、《关于印发<柳州市中小学(中职)校本研修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柳教师培〔2018〕14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工作的通知》(柳教人〔2018〕3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融安县2018年教师培训学分认定登记及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分认定登记及年审对象
全县幼儿园、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全体在职专任教师;局机关各股室及二层机构参照中小学教师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分要求、组织与管理、认定项目及计算方法
详见柳教规〔2018〕7号和柳教师培〔2018〕14号文件通知(附件1-2)。
三、学分认定登记及年审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第一阶段(2018年3月至4月)为学习文件、领会精神阶段。
各学校(园)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柳州市中小学(中职)教师培训学分认定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柳教规〔2018〕7号)和《柳州市中小学(中职)校本研修工作指导意见(试行)》(柳教师培〔2018〕14号),为全县教师培训学分认定登记及年审工作做好宣传。
(二)第二阶段(2019年5月1日至5月31日)为教师申请、学校审查认定、县教育局审核阶段。
1.各学校(园)要安排专人负责教师培训学分认定登记及年审工作。
2.教师培训学分认定登记及年审程序:本人登记——学校审查——县教育局审核。
(1)本人登记。教师本人凭培训结业证书、校本研修学分证明、学时学分证明等相关材料,填写《2018年教师培训学分登记表》(附件4),向学校申请学分登记。
(2)学校审查。学校对教师在2018年内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逐一审查,对其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在登记表内签署意见和盖章。填写好《2018年学校教师学分认定登记汇总表》(附件5)。
(3)县教育局审核。各学校(园)将全体教师的《2018年教师培训学分登记表》(附件4)、《2018年学校教师学分认定登记汇总表》(附件5)及学分证明材料送县教育局进行审核。证明材料包括教师个人培训结业证书、校本研修学分证明、学时学分证明等,学校组织的全校性的培训活动和集体备课、听评课、专题研讨等教学研修展示活动需由学校统一提供校本培训的计划、总结和活动记录等。审核时间安排如下表。
时间 |
审核学校 |
时间 |
审核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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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 星期一 |
上午 |
泗顶镇初级中学 泗顶镇中心小学 |
5.27 星期一 |
上午 |
融安县初级中学 融安县特殊教育学校 |
下午 |
桥板乡初级中学 桥板乡中心小学 |
下午 |
融安县实验中学 融安县职业技术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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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星期二 |
上午 |
沙子乡初级中学 沙子乡中心小学 |
5.28 星期二 |
上午 |
长安镇第一中学 融安县第三实验小学 |
下午 |
板榄镇初级中学 板榄镇中心小学 |
下午 |
融安县高级中学 融安县教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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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星期三 |
上午 |
大将镇初级中学 大将镇中心小学 |
5.29 星期三 |
上午 |
融安县第二中学 融安县教师进修学校 |
下午 |
东起乡初级中学 东起乡中心小学 |
下午 |
融安县实验小学 融安县实验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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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星期四 |
上午 |
潭头乡初级中学 潭头乡中心小学 |
5.30 星期四 |
上午 |
融安县第二实验小学 长安镇第二幼儿园 |
下午 |
大良镇初级中学 大良镇中心小学 |
下午 |
长安镇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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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星期五 |
上午 |
浮石镇初级中学 浮石镇中心小学 |
5.31 星期五 |
上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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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大坡乡中心小学 雅瑶乡中心小学 |
下午 |
四、其它事项
(一)各学校要建立好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档案,无遗漏地按时完成学分认定登记管理工作,档案材料及学分的认定登记要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
(二)未尽事宜,请与局人事师培股联系。联系人:曾雪蕾,联系电话:0772-81333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