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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融安县2018年教师培训 学分认定登记及年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9-04-22 10:21   作者:教育局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县中小学(中职、幼儿园)教师培训学分认定登记及管理,确保教师培训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柳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柳州市中小学(中职)教师培训学分认定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柳教规〔20187号)、《关于印发<柳州市中小学(中职)校本研修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柳教师培〔201814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工作的通知》(柳教人〔20183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融安县2018年教师培训学分认定登记及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分认定登记及年审对象

全县幼儿园、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全体在职专任教师;局机关各股室及二层机构参照中小学教师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分要求、组织与管理、认定项目及计算方法

详见柳教规〔20187号和柳教师培〔201814号文件通知(附件1-2)。

三、学分认定登记及年审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第一阶段(20183月至4月)为学习文件、领会精神阶段。

各学校(园)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柳州市中小学(中职)教师培训学分认定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柳教规〔20187号)和《柳州市中小学(中职)校本研修工作指导意见(试行)》(柳教师培〔201814号),为全县教师培训学分认定登记及年审工作做好宣传。

(二)第二阶段(201951日至531日)为教师申请、学校审查认定、县教育局审核阶段。

1.各学校(园)要安排专人负责教师培训学分认定登记及年审工作。

2.教师培训学分认定登记及年审程序:本人登记——学校审查——县教育局审核。

1)本人登记。教师本人凭培训结业证书、校本研修学分证明、学时学分证明等相关材料,填写《2018年教师培训学分登记表》(附件4),向学校申请学分登记。

2)学校审查。学校对教师在2018年内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逐一审查,对其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在登记表内签署意见和盖章。填写好《2018年学校教师学分认定登记汇总表》(附件5)。

3)县教育局审核。各学校(园)将全体教师的《2018年教师培训学分登记表》(附件4)、《2018年学校教师学分认定登记汇总表》(附件5)及学分证明材料送县教育局进行审核。证明材料包括教师个人培训结业证书、校本研修学分证明、学时学分证明等,学校组织的全校性的培训活动和集体备课、听评课、专题研讨等教学研修展示活动需由学校统一提供校本培训的计划、总结和活动记录等。审核时间安排如下表。

时间

审核学校

时间

审核学校

5.20

星期一

上午

泗顶镇初级中学

泗顶镇中心小学

5.27

星期一

上午

融安县初级中学

融安县特殊教育学校

下午

桥板乡初级中学

桥板乡中心小学

下午

融安县实验中学

融安县职业技术学校

5.21

星期二

上午

沙子乡初级中学

沙子乡中心小学

5.28

星期二

上午

长安镇第一中学

融安县第三实验小学

下午

板榄镇初级中学

板榄镇中心小学

下午

融安县高级中学

融安县教研室

5.22

星期三

上午

大将镇初级中学

大将镇中心小学

5.29

星期三

上午

融安县第二中学

融安县教师进修学校

下午

东起乡初级中学

东起乡中心小学

下午

融安县实验小学

融安县实验幼儿园

5.23

星期四

上午

潭头乡初级中学

潭头乡中心小学

5.30

星期四

上午

融安县第二实验小学

长安镇第二幼儿园

下午

大良镇初级中学

大良镇中心小学

下午

长安镇中心小学

 

5.24

星期五

上午

浮石镇初级中学

浮石镇中心小学

5.31

星期五

上午

下午

大坡乡中心小学

雅瑶乡中心小学

下午

 

四、其它事项

(一)各学校要建立好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档案,无遗漏地按时完成学分认定登记管理工作,档案材料及学分的认定登记要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

           (二)未尽事宜,请与局人事师培股联系。联系人:曾雪蕾,联系电话:0772-81333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