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融安县2019年“推普脱贫”和“学前学会普通话”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学前学会普通话的普及推广工作,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融安县幼儿园“学前学会普通话”讲幼儿讲故事、诵儿歌比赛,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19年9月15日。
二、比赛内容
符合幼儿年龄特点、内容健康的儿歌、故事。
三、参赛对象
各公(民)办幼儿园按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本园幼儿讲故事、诵儿歌选拔赛,择优推荐1名幼儿参加县里的比赛(县实验幼儿园、长安二幼、浮石镇中心幼儿园、大良镇中心幼儿园分别选2名选手参加比赛),每位选手有一名指导老师。
四、比赛形式
各参赛幼儿园将选手参赛的讲故事、诵儿歌内容刻录成光盘,于2019年9月15日前送到融安县教育局学前教育管理中心参加评比,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幼儿及其指导老师进行表彰。
五、比赛要求
(一)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开展本园“学前学会普通话”幼儿讲故事、诵儿歌比赛遴选,并做好“学前学会普通话”宣传工作。
(二)各幼儿园请于9 月15日前将参加讲故事、诵儿歌比赛报名表、参赛光碟、活动小结及2019年“学前学会普通话”活动开展情况(纸质版加盖公章)交至教育局学前教育管理中心办公室。
(三)讲故事选手的比赛时间不得超过4分钟。每超过10秒扣0.05分,不足10秒按超10秒计算。每位选手的比赛计时从选手自报“我讲故事(诵儿歌)题目是……”开始到选手自报“我的讲故事(诵儿歌)完毕”截止。凡未讲“我的讲故事(诵儿歌)完毕”者,计时继续进行到选手离开演讲台,超时的按规定扣分。
(四)比赛光碟要求:参评作品视频采用mp4/mov/avi/rm格式,分辨率不低于720P,包含声音,时间不超过4分钟。光盘封面不能出现本单位名称、幼儿名字,可以出现故事名称。
(五)评分标准:
1.内容健康丰富,观点正确,主题鲜明;(2分)
2.选材符合幼儿年龄特点;(1.5分)
3.语言生动流畅,无语病;(1.5分)
4.普通话标准,声音洪亮;(1分)
5.吐字清晰,语速适当,语调抑扬顿挫;(1分)
6.神态自然大方,精神饱满,动作自然;(1分)
7.内涵与表情相结合,以情感人,以形传神,感染力强;(1.5分)
8.参赛选手的着装应当符合幼儿的身份和年龄特点。(0.5分)
(六)比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出获奖名次,如出现数名选手成绩并列超过原定奖数时,比赛组委会有权改变获奖等级和名额的设置。
(七)本规则由比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请与县教育局学前教育管理中心联系,联系人:肖静,联系电话:8138005。
融安县教育局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