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办

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

来源:融安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3-09-15 10:00  

申请对象

免保教费对象:在公办和在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含看护点)就读的脱贫家庭学生、返贫致贫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包括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符合政策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就读学校申请。

申请条件

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贫困户幼儿,按照经批准的保教费标准据实免除;对在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含看护点)就读的贫困户幼儿,按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保教费标准给予等额补助,其经批准的保教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的部分,由幼儿家庭承担。贫困户在园幼儿按学籍进行统计和资助,跨县就读的幼儿由户籍地提供贫困户证明,在就读地享受资助。

资助标准

学前免保教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实际缴纳的保教费标准高于每年1500元的,差额部分由幼儿园所在市、县级财政按照实际享受政策的人数对所在幼儿园予以弥补。民办幼儿园经批准的保教费标准高于每年1500元的差额部分,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幼儿家庭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