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半年开展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1、完成了所有资助项目补助金的统发或核拨工作。其中:拨付学前教育免保教费101.22万元,受益贫困幼儿1349人;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304.5375万元,受益学生达5198人(其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3142人,发放补助183.25万元);2018年春季学期为42名就读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免学费2.1855万元;已审核通过普通高中免学杂费人数1165人,应免学杂费94.45万元,已拨付94.45万元,其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1125人,免学杂费91.23万元;审核通过普通高中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1649人,共发放助学金227.1万元,已通过银行代发方式,直接发放到受助学生的银行卡上(其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1125人,发放助学金196.875万元)。为30名中职学生免学费2.25万元,(其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8人,免学费0.6万元)。
2、在全县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制定融安县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分发到各学校,张贴各级各类学校资助政策海报1658份,印发普通高中资助政策宣传资料及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宣传资料各2800份,按照初中毕业生人手一份的要求分发到学生手上;印发高中毕业班学生资助政策简介1660份、高中非毕业班学生资助政策简介3070份,按人手一份的标准对应发到学生手上。组织普通高中学生参加全区“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征文比赛活动,推荐6篇作品到市级参评,其中县二中蒋小茜同学荣获柳州市一等奖,作品代表柳州市选送到自治区参评。
3、今年上半年共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手续390笔,还款金额274.748万元。
4、积极做好责任督学深入督学责任区检查指导工作,对责任学校资助项目的档案材料进行查验,督促学校做好学生资助档案工作。
5、全体人员认真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联系帮扶工作,定期到联系户家庭宣传政策、引导产业发展、了解家庭生活情况等,特别对在校就学的贫困子女是否享受资助认真核实,得到贫困户的一致好评。
6、教育和引导本单位干部加强素质修养和思想道德建设,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拒与懒、散、庸为伍,少讲待遇,多做奉献。
二、主要存在问题:
1、义教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项目是自治区绩效考核项目,因县财政局迟迟未拨款而延误部分学校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转款到学生银行卡上。
2、由于人少事多,上半年没有到学校专项检查学生资助工作。另外,本单位会计已获退休审批,迟迟未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加上单位法人中途变更,对工作的承接开展有一定影响。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1、认真开展新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格认定及各个资助项目的申请和评定工作,积极配合扶贫攻坚工作,将建档立卡户子女优先纳入资助范围,在政策范围内优先安排资助等级;严格按照程序组织申请、评议、公示和审批,继续推进各类补助金的统发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2、做好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的审核与资金发放工作,对照政策,做到“应补尽补”,不让一个大学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3、做好2018年在基层服务的大学毕业生的学费和助学贷款补偿的审核与转款工作。
4、做好2018年广西李宁基金会、柳州市慈善会“李宁助学金”项目实施工作,继续做好“泛海助学”行动计划,让更多贫困大学新生得到社会资助,安心入学,感恩社会,回报社会。
5、根据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无纸化工作,需添置电脑等必备设备,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导向,严把预申请资格审批关。继续聘用大学生志愿者参与助学贷款工作,增强服务意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质量。
6、完善助学贷款贷后管理机制,利用一切可以依靠的力量,尽可能完成当年到期贷款本息的回收任务,最大限度地降低违约率。
7、指导学校完善学生资助档案材料,做到专人保管、按学期分类存放,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安排人员专项检查。
融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