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实现应保尽保

来源: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8-12-18 10:22   作者:人社局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实现应保尽保

一、全面实施养老保险全民参保计划

(一)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

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了融安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方式和工作要求,成立融安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强落实,组织调查

一是从2017年4月13日起,各村(社区)根据柳州市下发的未参保人员数据库名单开展入户调查,社区工作人员按照两人一组,“一户不少、一人不落、一项不差”的原则,对入户家庭全体成员调查填写《柳州市全民参保登记表》,家庭内未参保成员需一人一表进行登记确认,并对该户成员进行社保政策宣传,对符合条件人员现场办理参保。

二是反复核查,一周一总结一汇报。对调查结果进行全面复查,对发现差错的,重新入户核对;特别针对三类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情况进行了资格审查验证及分类登记,在工作推进中我们结合实际创新举措,各街道相互学习好的经验做法,定期收集整理工作图片记录及典型事例。

三是补录基础数据,落实整改。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参保氛围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期间,一是我们有针对性地制定宣传计划,各街道(乡镇)、社区(村委)开展专题宣传、政策解读活动,印发宣传手册、制作宣传板报以及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二是入户调登记时做到“一户两本”(即《社会保险实施办法知识宣传手册》和《居民医疗保险知识政策指南》),并向未参保人员讲解政策;三是宣传参保、续保的路径和社保卡的用途,促进居民积极参保、主动登记,营造“人人参保、我要参保”的良好氛围。

根据市社保局下发的应入户调查名单44126人,我县完成入户调查人数44219,入户调查完成率100.2 %,录入系统完成率100.2 %,实现了参保人群全覆盖,完成了上级下达的比对目标。

二、深入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7年7月1日实现信息系统整合上线,征缴管理、待遇支付、监督审核和费用结算等业务都有所改变,参保的群众待遇审核和费用结算都比较简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领取社保卡的群众在办好异地安置或者办理转诊信息录成并与定点医疗机构对接后可直接在异地进行医疗费用结算;二是参保群众的报销费用可以直接由社保局统一审核发放,缩短了参保群众的报账时间;三是参保的缴费方式也多元化,可通过微信缴费,还可以在建行、柳州银行、工行、农行进行实时缴费,农商行因某些原因没有参与实时缴费业务;四是信息系统自动监督审核反馈功能得到改善,有效减轻经办人员工作压力和负担;五是2018年城乡居保的人个缴费由财政补助60%(即108元/人/年),减轻了参保群众的负担,对精准扶贫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六是允许贫困人口中途参保,提高了受益率;七是减少城乡之间的重复参保,整合后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运行。

三、 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的进展成效

凡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险费由城乡居民统筹基金支付,参保居民不需要缴费,目前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大病保险制度的完善及覆盖仅仅解决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有没有的问题,从目前政策给予的报销比例以及就医检查治疗项目报销范围,尤其是统筹区外就医报销比例更低,尚未真正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四、意见和建议

一是各级政府在民生保障方面加大投入;二是各级医疗保障部门根据基金承受能力扩大检查治疗项目报销范围及报销比例;三是提高统筹层次,把统筹层次提高到自治区级统筹或国家统筹,解决跨统筹就医报销比例低的问题,同时也能降低异地就医骗保的风险;四是考虑在商业保险购买商业大病保险进行补充。

融安县人社局

2018年12月17日